學校健康政策, 視力保健

宜蘭縣立國華國民中學一Ο二學年度加強學生視力保健工作計劃

一、 依據:

(一)行政院台八十八教字第三一八七八號函核定之『加強學童視力保健五年計畫』。
(二)依教育部九十三年四月二十日台體字第0930032390號函。
(三)本校學務處健康中心工作計畫。

二、 目的:

(一)在學校利用健康服務、健康環境與健康教學之改善,以推行學生視力保健工作。

(二)研究建立國中推展學生視力保健工作模式。

三、 工作組織:

〈一〉成立視力保健推行小組。

〈二〉職掌:

職稱

姓名

職 掌

校長

陳國章

推行小組召集人

決定本校視力保健工作之策劃執行督導。

學務主任

游贊薰

辦理視力保健工作之督導事宜。

教務主任

林楷晉

實施視力保健聯絡教學之策劃、執行、督導。

總務主任

凌振峰

改善視力環境之策劃、執行、督導等事宜。

輔導主任

林傳裕

探討視力保健工作對學生視力影響之研究。

會計主任

馮美惠

經費之籌措及運用。

環保組長

陳義雄

配合計劃執行各項措施。

護理師

許美珠

張瓊文

收集及提供各項專業資訊並進行各項措施。

家長代表

林可書

配合各項計劃執行及必要之支援。

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

參與所有工作之推展。

四、工作項目及實施方法:

工作項目

執行細則

備註

一、

〈一〉視力篩選

〈二〉檢查後處理

〈三〉加強視力保健服務

1﹒ 開學一個月內對全體同學進行篩選。

2﹒ 將篩選結果製成圖表並公佈以提醒學生注意。

1﹒將視力不良學生所篩選之資料盡快填發家長通知單,以達進一步矯正之效。

2﹒請導師配合家訪機會追蹤矯治結果及加強輔導視力保健事宜。

3﹒依據家長通知單之回條進行追蹤輔導。

1﹒利用週會、班會等加強視力保健之宣導並提供資訊服務

2﹒設置健康諮詢時間。

3﹒視力保健知識的書面宣導。

二、

改善視覺環境

1﹒ 緣化美化校園環境。

2﹒ 改善教室採光:

〈 1 〉各班教室內牆壁加以修補粉刷

〈 2 〉受陽光照射之教室面裝設窗簾

〈 3 〉經常檢查各教室之燈光設備,並請任課老師協助,發現不良者即通知總務處改善燈具,開關壞掉者則換修。

〈 4 〉經常檢測教室及辦公室之照度。

3﹒改善教室粉板,發現表面有磨損或反光時,應盡快修復。

4﹒每學期開學一週內依學生座高及視力狀況請導師調整其課桌椅及座位。

5﹒修補全校課桌椅

三、

〈一〉教職員工視力保健資訊充實

〈二〉加強視力保健及活動

〈三〉實施望遠凝視運動

1﹒聘請眼科醫師或衛教專家至校向全體教職員工介紹視力保見有關知識,以便隨時對學生進行正確指導衛教,提供學生視力保健之注意事項及不良習慣之改進,使工作推展順利效果更彰顯。

1﹒全體教師利用上課時間觀察學生執筆寫字閱讀及勢並隨時加以輔導衛教。

2﹒實施視力保健聯絡教學

3﹒舉辦學生視力保健學藝活動:

〈 1 〉視力保健書法比賽

〈 2 〉漫畫比賽

〈 3 〉作文比賽

〈 4 〉壁報比賽

1﹒利用下課時間時間實施望遠凝視即眼球運動

2﹒教導學生下課時間多到戶外活動讓眼睛適度休息

四、

推廣家長與社區的配合

親職教育

每學期利用親職座談或親師座談加以宣導

*舉辦家長視力保健宣導座談會。

*聯繫家長規範學生在家看電視、打電玩、或電腦時,

每三十至四十分鐘應休息十分鐘。

*家長若發現子女眼睛有瞇眼、斜眼、視力異常等現

象,應帶往眼科醫師檢查。

五、

*對眼睛正常的學生給予公開獎勵。

*對推展視力保健熱心績優教職員、學生家長給予獎勵。

五、經費來源本校自行籌措或由資源回收經費支援。

六、考核對此項計劃推行有工人員,由校長監督考核,作為考核之參考。

七、本計劃經校長核示後實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