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國華國民中學教室黑板照明度檢測實施辦法暨結果
一、依據:
1.衛生保健整體計畫實施。
2.健康促進學校—視力保健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
1.協助總務處了解學校照明情形,以便更新改善照明設施之用,並確保
學生視力保健之照明環境,營造友善校園。
2.瞭解不同時節學校學習空間照明情形及變化。
3.讓學生瞭解閱讀空間的照明、照度充足與否對視力的影響。
4.增進師生瞭解教室照明、照度之重要性,落實健康促進學校教育目標。
三、計畫原則:
1.教育成效:本項檢測在達成師生視力保健教育效果。
2.即時維修:發現照明器具損壞或不足,立即更換維修。
3.持續辦理:本項檢測維修工作,全年持續進行。
四、實施時間:每學期作一次全校檢測。陰雨天做不定時檢測。
五、實施方法:
1. 由護理師至各班級檢測,並記錄作參考備用。
2. 各班黑板照度及學生桌面以九面向分別檢測。
3. 班級檢測結果,製作表格以書面資料,通告導師,並建議應注意之方位,提醒光線不足之座位,隨時注意是否須開燈或遮蔽。
4. 檢測時間:利用寒暑假早自習或放學時間,以不影響學生上課為原則。
5. 製作全校「教室照明建議表」,建議總務處改善修補照光情形。
6. 標準照度,黑板不低於—500Lux;一般教室桌面不低於—350Lux為原則。
六、檢測用具:檢測儀器、檢測結果記錄表。
七、實施表格:檢測教室照明記錄表及建議表。
八、此辦法經:校長同意後實施,修訂後亦同。
宜蘭縣立國華國民中學教室黑板照明度檢測實施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