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國華國中學生社區服務實施辦法
一、目的:藉由社區服務,培養學生愛家、愛校與愛社區之生活理念,進而提升環境保護之意識,使本校學生能協助鄰近社區之環境整潔,促進學校與社區之間的互動與交流。
二、實施時間:寒暑假期間,由環保組擇日舉辦之,每個寒假或暑假舉辦二至四個梯次。
2015年暑假實施日期為:7/2(四)、7/3(五)、8/5(三)、8/12(三)共四梯次; 時間為下午1:00~3:00。
三、實施對象:本校同學,以曾受記過處分同學為優先。
四、實施方式:1.於寒暑假前公告週知,鼓勵同學參加。
2.為增進社區服務效率,每梯次限額二十人以內。
3.由環保組分組和分配區域,並請學務處同仁協同帶領指導同學整理環境。
五、獎勵方式:1.參與社區服務同學表現良好者,至少敘嘉獎一次,曾受記過同學可抵銷警告。
2.因應新制之改過銷過辦法,此嘉獎可供銷過之用。
六、本辦法經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04學年度暑假學生社區服務實施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