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健康(生活)技能-教學活動, 健康促進, 健康服務, 口腔衛生, 學校健康物質環境

宜蘭縣立國華國中103學年度學生口腔衛生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中華民國9126日華總一義字第09100025070號總統令公布之「學校衛生法」第八條規定辦理。

二、中華民國99105日教育部修正發布之「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三、教育部99年修訂之「學生健康檢查工作手冊」。

貳、目的:

依據檢查結果進行原因分析,以作為教育施策及學校辦理健康教學或衛生教育活動規劃之參考,依改進策略充實學生健康知識,建立學生健康的態度,養成健康行為,以達衛生教育之目的。

參、辦理單位:

       學務處健康中心

肆、實施日期:

104224日起至104630日止。

伍、辦理方式:

一、選出潔牙天使5-10名,先進行口腔衛教提昇健康知識及潔牙技巧訓練,表現良好同學予以嘉獎乙支。

二、針對新生口腔健檢「口腔衛生不良」及「牙結石」的學生進行口腔衛教提昇健康知識及潔牙技巧訓練。

三、製作潔牙天使稽查隊胸章,不定期稽核各班潔牙情形。

四、稽查說明:

    1.各年段徵選潔牙大使2-3名。

    2.每周選擇2天,每天每年段稽查2個班級,每個班級抽查5-8位學生。

    3.稽查重點:1是否攜帶潔牙用品 2餐後是否潔牙  3潔牙是否確實,無牙菌斑及菜渣殘留。

    4.回報健康中心稽查狀況,經查核與週潔牙表登記不實者,予以整潔成績扣一分。

      全班皆有符合稽查重點的班級,累積3次以上於期末予以全班嘉獎乙支。

執行方式

 

上課梯次

上課日期

上課時間

上課地點

第一梯

103.11.18

12:40

視聽教室

第二梯

103.11.20

12:40

視聽教室

第三梯

103.11.21

抽查

各班教室

 

柒、本項計畫經呈本府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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