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三、學校社會環境(15分)
子標準3-1 學校支持推行心理健康並配合教職員工生之需求(5分)
標準項目及評分說明 | 備註及給分原則 | 佐證資料 | 滿分 | 得分 |
3-1-1學校推動反霸凌的工作。 | ||||
請勾選 □0分=無 □0.5分=有活動計畫書(或辦法) R1分=有活動計畫書(或辦法)及活動內容紀錄 | u 3-1-1標準為1分,原先公告之認證手冊誤植滿分為2分。 | 2. 友善校園周實施相關活動 5.生命教育系列(輔導室) *定期召開高關懷個案研討與輔導 | 1 | 1 |
3-1-2學校制訂班級的健康生活守則或透過獎勵制度,鼓勵健康行為實踐。 | ||||
請勾選 □0分=無 □1分=有班級的健康生活守則 R2分=有班級的健康生活守則及獎勵制度 | u 學校要有全校性的辦法要求各班級訂定健康生活守則的紀錄(行政上的佐證資料),生活守則可以提出部分班級做代表。 u 要有學校整體的獎勵制度實施計畫 | *學校透過校園傳染病防治辦法及施行細則,規範學生病假、公假請假事宜,降低群聚感染發生率。 *透過「班級流感防護因應重點」宣導並落實呼吸道禮節。 *每年執行口腔保健計畫,提升齲齒學生就醫率,並要求餐後潔牙列入整潔評分項目中。 *各班設有健康大使,每年辦理健康大使幹部訓練,協助推展健康促進活動 *每年執行視力保健計畫,提升齲齒學生就醫率, *國華國中學生生活常規
| 2 | 2 |
3-1-3辦理教職員工健康促進相關活動。 | ||||
請勾選 □0分=無 □1分=有相關活動計畫書 R2分=有相關活動計畫書及活動過程紀錄 | u 心理健康或是健康生活的相關活動都包含在內 | 積極辦理教職員工健康促進相關活動
| 2 | 2 |
子標準3-2 學校提供互相關懷和友好的支持環境(6分)
標準項目及評分說明 | 備註及給分原則 | 佐證資料 | 滿分 | 得分 |
3-2-1建立教職員工生彼此支持和關懷制度。辦理相互關懷及關愛生命等活動(如:優點大放送、愛要說出來、生命教育、成長團體、給予重大傷病事件或長期病假之師生關懷)。 | ||||
請勾選 A.教職員工 □0分=無 □1分=有教職員工的實施計畫(或辦法) R2分=有教職員工的實施計畫(或辦法)及過程紀錄
B.學生 □0分=無 □1分=有學生的實施計畫(或辦法) R2分=有學生的實施計畫(或辦法)及過程紀錄 |
| 教職員工部分: *國華國中員工子女託育服務特約元所合約書:學費減免原價壹仟元.月費每月減收貳佰元 學生部分: | 4 | 4 |
3-2-2學校應擬定重大事件因應計畫,如:處理教職員工生之暴力、受虐、性侵害、AIDS、自殺及死亡等事件。 | ||||
請勾選
□0分=無 R1分=有教職員工危機處理辦法
□0分=無 R1分=有學生危機處理辦法 |
| A.教職員工部分: B.學生部分: | 2 | 2 |
子標準3-3 學校提供協助給予有特殊需
標準項目及評分說明 | 備註及給分原則 | 佐證資料 | 滿分 | 得分 |
3-3-1鼓勵學生照顧弱勢族群,協助特殊教育需要服務的學生,設置相關機制或同儕服務組織。 | ||||
請勾選 A.弱勢族群 【依照教育優先區標準二規範,包含低收入戶、隔代教養、單(寄)親家庭、親子年齡差距過大及新移民子女之學生】 □0分=無 □0.5分=有設置辦法 R1分=有設置辦法及過程紀錄
B.協助特殊教育需要服務的學生 【符合特教法規範之對象】 □0分=無 □0.5分=有設置辦法 R1分=有設置辦法及過程紀錄 |
| 1.設置性平處理相關機制 2.照顧弱勢族群有設置辦法及過程紀錄 3.協助特殊教育需要服務的學生有設置辦法及過程紀錄 【符合特教法規範之對象】 | 2 | 2 |
子標準3-4 學校提供家長的教育需求資源,以影響學生福祉(2分)
標準項目及評分說明 | 備註及給分原則 | 佐證資料 | 滿分 | 得分 |
3-4-1學校提供志工家長(如:故事家長…)訓練及場地。 | ||||
請勾選 □0分=無 R1分=學校僅提供場所 □2分=學校有提供場所,並且供志工接受訓練 | u 學校提供志工家長場地,需提供相關活動照片佐證;場地可以非固定、不需掛牌。 u 2分需有校內家長志工教育訓練計畫,內容需與健康促進內涵相關。 |
| 2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