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校 99/08/29 行政會議決議。
二、 目的:為減低校園噪音,提供師生優質學習環境,提高教學成效。
三、 本校為一大型學校,教室及建築物設置環境為長口字型規劃,無論校園廣播設備或教室教學擴音設備,容易造成迴音效果,形成校園噪音。因此,為減低校園噪音,提供師生優質學習環境,提高教學成效,特制定本使用管理辦法。
四、 校園廣播設備使用原則:
(一) 廣播時間宜在非上課、午休時進行。
(二) 廣播內容、對象非為大眾不廣播。
(三) 非偶突發事件或緊急尋找學生不廣播。
(四) 非經行政同仁同意或授權不得廣播。
(五) 例行性相關事項,(如:集合、開會、頒獎等),宜先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與會人員,減少使用頻率。
五、 教室教學擴音設備使用原則:
(一) 音量應適當,以不干擾其他班級上課為原則。
(二) 非上課時間(用餐、午休時間),減少使用,以免影響其他班級作息。
六、 注意事項:
(一) 同仁切勿更改校園廣播之任何設定,以免系統之功能無法正常運作。
(二) 各班校園廣播接收系統功能如有任何問題,請隨時向總務處或生教組提出反映。
七、 本管理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