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學生主要活動範圍在學校,但是每學期繳納的學雜費中的「學生團保」,究竟給予哪些保障?而如果發生意外,學校公共意外險與旅遊相關保險又有什麼不同呢?本專題將為你解答。
保險是一種社會安全制度,每當重大災難發生時,人們首先想到的就是有無保險,而校園保險保障學子校內外生活均能獲得保障,讓學子的權益獲得完善的照護。
學生團體保險是為提供就學中的學生人身安全的保障,以學校為投保單位,學生為被保險人,學生的法定代理人或其家長為受益人,與保險公司簽訂的一種團體保險契約。相關法規可參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稚園辦理學生及兒童團體保險辦法」。 學生團體保險範圍:
學生團體保險所適用的對象條件如下: 適用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六十五歲以上之學生,應提出健康告知文件,供承保機構決定是否予以納保之參據。
幼稚園兒童依幼稚教育法規定招收四歲以上兒童或依特殊教育法規定安置就學三歲以上兒童為限。
學生團體保險給付項目:
依據學生團體保險辦法的規定,學生團體保險的給付項目及給付金額如下表所示:
給付項目 | 給付金額 |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 | 滿14歲以上學生,給付身故保險金1,000,000元;未滿14歲學生,則給付喪葬費用1,000,000元。 | |||
殘 廢 | 第一級 | 1,000,000元 | 生活補助 | 滿1年:150,000元 |
滿2年:200,000元 | ||||
滿3年:250,000元 | ||||
滿4年:300,000元 | ||||
第二級 | 900,000元 | 生活補助 | 滿1年:112,500元 | |
滿2年:150,000元 | ||||
滿3年:187,500元 | ||||
滿4年:225,000元 | ||||
第三級 | 800,000元 | |||
第四級 | 700,000元 | |||
第五級 | 600,000元 | |||
第六級 | 500,000元 | |||
第七級 | 400,000元 | |||
第八級 | 300,000元 | |||
第九級 | 200,000元 | |||
第十級 | 100,000元 | |||
第十一級 | 50,000元 | |||
醫 療 | 住院 | 住院保險金 | 每一事故給付金額最高以50,000元為限。 | |
專案補助 | 1.限免交保險費學生。 2.每一事故給付金額最高以200,000元為限。 | |||
傷害門診 | 每一事故給付金額最高以5,000元為限。 | |||
燒燙傷及須重建 手術費 | 每一事故給付金額最高以30,000元為限。 | |||
慰問金 | 被保險人集體中毒須住院者每人給付 3,000元。 |
註:本表殘廢給付之殘廢等級,其對照之殘廢項目及程度,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定「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之規定。 協助弱勢學生團體保險:
學生團體保險原則上是強制納保,並且由政府補助部分保險費,以減輕學生家長的負擔。依據學生團體保險辦法規定,教育部對每位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每學期各補助新台幣八十元,其他部分則由學生家長自行負擔。
此外,考量到部清寒或弱勢的學生家長無力負擔保險費,所以學生團體保險辦法也規定,對於符合一定條件的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具有原住民身分或居住於偏遠地區的學生,以及屬於重度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的學生,由教育部全額補助學生團體保險費,使這些學生能夠同樣享有保障,並且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
資料來源:我的E政府WWW.GOV.TW
學生館
http://students.www.gov.tw/focus.phpsfm_id=26&sfd_id=60&ctype=E&cid=epaper215&oid=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