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標準三】3-3-1鼓勵學生照顧弱勢族群,協助特殊教育需要服務的學生,設置相關機制或同儕服務組織。
102【標準三】3-2-2學校應擬定重大事件因應計畫,如:處理教職員工生之暴力、受虐、性侵害、AIDS、自殺及死亡等事件。
102【標準三】3-2-1建立教職員工生彼此支持和關懷制度。辦理相互關懷及關愛生命等活動(如:優點大放送、愛要說出來、生命教育、成長團體、給予重大傷病事件或長期病假之師生關懷)。
102【標準三】3-1-3辦理教職員工健康促進相關活動。
102【標準三】3-1-2學校制訂班級的健康生活守則或透過獎勵制度,鼓勵健康行為實踐。
102【標準三】3-1-1學校推動反霸凌的工作。
反霸凌週(或友善校園週)實施活動。
*相關執行計畫(或辦法)
*相關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