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六】- 健康服務
【國小】6-1-2提供健康檢查,檢查前有對學生做教育性說明,並通知家長。 【國高中】6-1-1提供健康檢查,檢查前有對學生做教育性說明,並通知家長。 | |||
說明通知書或單張及過程紀錄。 請勾選 □0分=無 □1分=有家長通知書 □3分=有家長通知書、健檢教育性說明單及過程紀錄 | *家長通知書 *教育性說明單張 *過程紀錄 | 3分 | 3 |
【國小】6-1-3學生接受健康檢查的完成率。 【國高中】6-1-2學生接受健康檢查的完成率。 | |||
請勾選 □0分=無 □3分=有 [補充說明] 完成率應達100%,應檢人數可扣除家長不同意者,但需檢付相關證明文件。 | *完成率=100%
應檢人數 | 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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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健檢家長通知書
宜蘭縣壯圍國民小學學生健康檢查通知單暨同意書
親愛的家長您好:
為增進家長及學校更加瞭解 貴子弟的健康情形,本校依據92年6月25日教育部台參字第0920082231A號、行政院衛生署署授國字第0920008137號令發佈之『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辦理。健康檢查是一種積極預防保健的篩檢措施,檢查結果可做為學生健康自我管理的依據,並提供教師做為安排學生學習活動之參考,透過檢查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以維護及促進學生健康。同時,若檢查有異常即需要進一步複查矯治;若檢查結果為陰性表示檢查當時沒有明顯異常,對於未來的健康狀況,仍建議持續定期接受相關之健康檢查。
本校擬於 104年 11月 10 日由陽明大學附設醫院組成之健康檢查醫療團隊蒞校進行學生健康檢查,請貴家長詳閱辦理內容及相關注意事項說明:
(一)檢查項目:
頭、頸、眼、耳、鼻、喉、胸(含心肺、胸廓異常等)、腹部(含異常腫大等)、泌尿生殖器(僅檢查男生)、脊柱四肢、皮膚、寄生蟲、尿液等。
(二)當天請穿著體育服裝(或上下身可分開的服裝),天氣冷可另加外套,避
免穿緊身套頭服裝。
(三)如果同意受檢,當天請勿缺席;若因故缺席,請通知老師轉知健康中心,應配合另擇期補行檢查。
(四)檢查前請做好個人衛生(潔牙、沐浴),以方便醫生檢查。
(請沿此線撕下後交由貴子弟交回導師送回健康中心備查)
(五)胸部、腹部及男生泌尿生殖器檢查時,檢查場地會有安全及適當之遮蔽,並有老師、工作人員、志工媽媽或醫護人員在現場協助,維護學生隱私。檢查胸、腹部時會鬆開衣服,進行觸診、叩診或聽診;檢查男生泌尿生殖器官時,會請他將褲子褪下,露出腹部和大腿,以便進行觸診及視診,請您給予貴子弟妥適說明,以減輕焦慮。基於尊重隱私權如您不同意貴子弟在校內進行胸、腹部、泌尿生殖器檢查,請您自行帶至醫療院所檢查,費用自理,並於 104 年11 月 30 日前繳交正式檢查報告至健康中心彙整。
(六)本校執行健康檢查工作完成時,會發給學生「健康檢查結果通知單」,若檢查結果初步發現有異常,請您於二週內陪同子女前往鄰近醫療院所進行複查(若持「健康檢查結果通知單」回○○○○醫院進行複查,該次掛號費予以優免),並於一個月內將複查及矯治結果註記於「健康檢查結果通知單」之回條上交還學校老師。學校將依複檢結果建立學生健康資料,進行學生健康追蹤管理。
(七)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您逕洽學校衛生組或健康中心詢問,
電話: 03-9384442-107 。
感謝您對本次活動的支持,敬請繼續與我們共同關心貴子弟的健康,養成學生良好的衛生保健習慣。
健康中心敬啟
(請沿此線撕下後交由貴子弟交回導師送回健康中心備查)
宜蘭縣 國民小學學生健康檢查回條暨受檢同意書
年 班 座號: 姓名:
(茲僅以勾選方式請二者勾選其一)
□ 1.本人(家長)及學生已詳閱並知悉本通知各項說明,並同意在校內配合健康檢查各項內容實施檢查。
□ 2.本人(家長)及學生已詳閱並知悉本通知各項說明,配合健康檢查,但不願在校內接受下列勾選項目之檢查:
□ 胸部 □ 腹部 □ 男性泌尿生殖器檢查,會自行帶至醫療院所檢查,
並於 月 日前繳交正式檢查報告至健康中心彙整。
家長請以原子筆簽全名: 關係: 年 月 日
6-1-2健檢說明書
國民小學尿液、蟯蟲檢查—家長通知書
敬愛的家長您好:
依據教育部頒訂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本院將蒞臨 貴子弟就讀學校,為學生進行健康檢查及尿液、寄生蟲檢查。我國目前腎臟病、糖尿病的罹患率十分高。且尿毒症患者更是先進國家的五倍以上,而這些病患許多皆是在其兒童時期的尿液已有不正常的徵兆;肚子裡是否有寄生蟲,可以從檢查大便找到答案。但蟯蟲則例外,牠通常在夜晚爬行肛門周圍排卵,使受感染的孩童肛門搔癢而睡不安穩。因此.要知道是否受到蟯蟲的感染,應以特製的黏膠黏貼肛門周圍,經顯微鏡檢查,最為簡便、確實而可行。這種膠紙黏貼肛門周圍蟯蟲檢查方法,以孩童晨起未上廁所(大號)前實施的檢出率最高。因此,有勞貴家長的協助,共同為孩童的保健工作盡力。謝謝您的協助。懇請協助本院辦理以下事項 (檢查費用由縣政府給付) :
※尿液收取日期:104.10.08 早上第一次小便的中段尿液。
尿液檢體收集注意事項:
(1)收到尿管時將已打好學校、年級、班級、座號、姓名、性別之標籤,貼在尿管上。
(2)為了避免影響結果,檢查的前一天晚上,禁止服 (食)用含有維他命C的藥品、果汁、及可樂等清涼飲料。
(3)就寢前請將尿液排放乾淨。
(4)早上起床的第一次尿液,請留取中段尿液,尿掉一點後,留取中段尿液至尿杯,尾段尿液不留,將尿杯裡的尿液倒到尿管刻度八分滿即可。
(5)蓋子壓緊,並將尿管蓋子朝下測試是否會滲漏,蓋妥後帶回學校交給老師。
(6)請勿到學校再收檢體,孩子會緊張收不到尿液且失準,謝謝您的配合!
(7)如果初檢結果呈陽性者,7天後本院將免費再複檢一次。
※蟯蟲檢查日期:第一天:104.10.07
第二天: 104.10.08
蟯蟲檢查注意事項:
(1)採樣時間:早上起床後.未上廁所或未清洗肛門前。
(2)如貴子弟無法自行處理,請家長代勞 。
(3)下圖是蟯蟲檢查用膠紙使用的步驟,請參閱。
- 請家長務必在家中協助孩子收取蟯蟲及尿液檢體,並於 10/8早上帶二種檢體到學校,以利學校彙集後送交健檢醫院。
陽明大學附設醫院 敬啟
諮詢專線:9384442-107
6-1-3 104學年度健檢人數證明及補檢證明
6-1-2健檢過程紀錄
104學年一.四年級健康檢查紀錄
四肢及脊椎側彎.聽力檢查
醫師執行其他理學檢查
◎ 表【二】- 學校物質環境
2-2-1按規定設置足夠的大小便器及洗手設備並維持清潔。 | 分數 | 自評分數 | |||
(1)學校便器符合部頒標準,並有廁所管理辦法及紀錄。 請勾選 □0分=無 □1分=完全符合教育部規定 □2分=完全符合教育部規定、有維護辦法 □3分=完全符合教育部規定、有維護辦法,且有清潔紀錄 備註 *根據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民國91年6月10發布)每100位學生,男用大便器2至3個,小便器4至5個。女用大便器7至8個為原則。 *根據普通高級中學設備標準(民國98年修正版) 男用大便器,每50人1個;小便器,每30人1個。 女用大便器,每10人1個。 | *學校依部頒標準列出統計資料
*維護及管理辦法
*相關紀錄 | 3分 | 3 | ||
(2)學校洗手設備符合部頒標準,並有洗手設備管理辦法及紀錄。 請勾選 □0分=無 □1分=完全符合教育部規定 □2分=完全符合教育部規定、有維護辦法 □3分=完全符合教育部規定、有維護辦法,且有清潔紀錄 備註 *根據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各校有關便器、洗手台、洗手盆之設置總數,應符合內政部所訂之【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民國100年6月30日公布)。 *洗手(面)盆:各級學校每60人一個。 | *學校依部頒標準列出統計資料
*維護及管理辦法 *相關紀錄 | 3分 | 3 | ||
2-2-2訂定飲用水設備管理辦法,定期維護飲用水衛生。(如:定期清洗水塔、水池及飲水機水質檢驗) | |||||
請勾選 □0分=無 □1分=有訂定飲用水設備管理辦法 □3=有訂定飲用水設備管理辦法,且有定期更換相關設備及水質檢驗合格紀錄 | *設備管理辦法
*維護紀錄 | 3分 | 3 |
2-2-2維護紀錄表
維護飲用水衛生
1飲用水檢測報告
2飲水機定期維護紀錄
3水塔清理
2-2-2壯圍國小飲用水設備維護管理辦法
宜蘭縣壯圍國民小學飲用水設備維護管理辦法
一、目的:
1.確保飲用水水源水質。
2.提昇學校飲用水品質。
3.維護學校師生健康。
二、設備管理與維護權責單位暨分工內容:
負責單位 | 分 工 內 容 |
行政處 | 1.飲用水水源管理 (每半年水塔清洗一次,進入飲水機前之水質管理)。 2.飲水機設備之登記申請。 3.飲水機設備維護均作成維護紀錄以備主管機關查核。 4.飲水機定期之清洗與記錄,每三個月做一次飲用水樣品檢驗:由旺樹企業有限公司水質檢驗中心負責檢驗並做成報告書。。 5.飲水機水質檢驗,每三個月濾心更換一次,每一個月保養一次與紀錄並公佈。 |
學務組 | 1.飲水機清潔之宣導。 2.飲水機正確使用方法宣導: (1)飲水機只供飲用,不可作其他用途,如洗手、洗臉、漱口、洗茶杯、洗毛筆等。 (2)飲用時嘴部不可接觸到噴水頭。 (3)茶葉食渣等不可棄置於飲水台上,應倒入垃圾桶。 |
附註:飲水機設備數量及相關位置: 1.為學樓2台 2.書韻樓4台(含行政辦公室1台)。
三、水質管理:
1. 學校場所設置供公眾飲用之飲用水設備,依規定定期檢驗水質狀況並公布之。
2. 飲用水水質狀況之檢驗測定,由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檢驗測定機構辦理採樣檢測,水質檢驗紀錄應保存二年,以備主管機關查核。
3. 檢驗期程:每隔三個月檢測大腸桿菌群及總菌落數。
4. 檢驗數量:依飲用水設備維護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每次應執行抽驗台數之比例為八分之一。
四、經檢驗不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者,應立即採取下列措施:
1. 關閉進水水源,停止飲用。
2. 於飲用水設備明顯處懸掛告示警語。
3. 進行設備維修工作。
4. 自行定檢驗知悉水質不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後三日內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報水質檢驗數據。前項設備維修工作完成後,應再進水質複驗,其已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者,應檢具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之證明文件向所在地主管機關報請查驗,完成改善後,始得再供飲用。
五、預期效益:確保學校飲用水水源水質,維護學校師生健康。
六、經費來源: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七、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2-1維護紀錄表
1洗手台清潔維護紀錄
2廁所清潔維護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