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 2014 年 5 月 13 日2021 年 3 月 18 日 作者: 9383370102【標準三】3-2-2學校應擬定重大事件因應計畫,如:處理教職員工生之暴力、受虐、性侵害、AIDS、自殺及死亡等事件。校園對於教職員工生危機處理辦法。(含教職員工及學生) *相關執行辦法學校有擬訂重大事件因應計畫,針對教職員工生發生事件之危機處理辦法與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