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標準六】6-3-3定期健康檢查資料於規定內完成上傳,並利用統計結果作為校內衛生政策擬訂之參考。
102【標準六】6-3-2護理人員差假期間能建立職務代理人制度或辦法
*請人事單位檢附相關辦法
102【標準六】6-3-1能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各級學校健康中心設施基準
*請依部頒健康中心設施基準造冊比對,並註明可用、損壞或報廢
102【標準六】6-2-1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訂立校園傳染病防治辦法,有明確的實施流程、管理策略及傳染病防治應變計畫(如:腸病毒、登革熱、流感…),以監控和因應流行病的發生。
102【標準六】6-1-6罹患特殊疾病學生能造冊管理,並分別擬定生活照護要點,持續關懷,掌握病情有紀錄可查。
102【標準六】6-1-5各項體格缺點學生皆能列冊管理,進行相關衛生教育,並能告知家長,轉介至醫療院所,進行矯治追蹤工作,且有紀錄可查,未能進行矯治追蹤工作,能分析其原因並研議改善策略。
102【標準六】6-1-4學生的健康紀錄檔案都以「健康資訊管理系統」作資訊化管理且紀錄清楚、完整,並注意隱私性。
102【標準六】6-1-3學生接受健康檢查的完成率。
102【標準六】6-1-2提供健康檢查,檢查前有對學生做教育性說明,並通知家長。
說明通知書或單張及過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