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六、健康服務(18分)
子標準1.教職員工生基本的健康服務(國小8分;國、高中職7分)
| 評量項目
| 自評分數
| 佐證資料
|
1-1預防接種調查及輔導缺點矯治,並有完整紀錄。
| |||
1-1-1
| 國小:未完成學齡前預防接種者皆能補接種完成,若未能達成需分析其原因並研議改善策略。(0、1、2)
| 1
| 建置「預防接種及應補種針劑清單並100%完成小一預防接種」。
|
國、高中職:協助衛生單位推動接種防治疫苗。(0、1)
|
|
| |
1-2提供健康檢查,檢查前有對學生做教育性說明,並通知家長。
| |||
1-2-1
| 說明通知書或單張。(0、0.5、1)
| 1
| 辦理「學生檢查前團體衛教、聯絡簿張貼家長通知單並簽同意書」。
|
1-3學生接受健康檢查的完成率。(如:視力、口腔、蟯蟲…等) (0、1)
| 1
| 「視力篩檢、一及四年級實施蟯蟲.尿液及全身健檢、全校口檢,並建立健檢統計表」,且各項完成率皆為100%
| |
※1-4學生的健康紀錄檔案都以「健康資訊管理系統」作資訊化管理且紀錄清楚、完整,並注意隱私性。(0、1)
| 1
| 以「健康資訊管理系統」作資訊化管理且記錄清楚、完整,並注意隱私性
| |
1-5各項體格缺點學生皆能列冊管理,進行相關衛生教育,並能告知家長,轉介至醫療院所,進行矯治追蹤工作,且有紀錄可查,未能進行矯治追蹤工作,能分析其原因並研議改善策略。(0、0.5、1、1.5、2)
| 1
| 體格缺點學生皆能「列冊管理、衛生教育,告知家長,轉介、矯治追蹤,且有記錄可查」。
| |
1-6罹患特殊疾病學生能造冊管理,並分別擬定生活照護要點,持續關懷,掌握病情有紀錄可查。
| |||
1-6-1
| 特殊疾病學生名冊及關懷紀錄。(0、0.5、1)
| 0.5
|
|
子標準2.健康服務的提供有助於教職員工之培訓(1分)
| 評量項目
| 自評分數
| 佐證資料
|
2-1學校應指派專人參與學校衛生保健業務之研習活動。(0、1)
| 1
| 指派專人參與「學校衛生保健業務之研習活動」
|
子標準3.傳染病防治(國小1分;國、高中職2分)
| 評量項目
| 自評分數
| 佐證資料
|
3-1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訂立校園傳染病防治辦法,有明確的實施流程和管理策略,以監控和因應流行病的發生。(國小0、1;國、高中職0、1、2)
| 1
|
| |
|
|
子標準4.提升健康中心功能(4分)
| 評量項目
| 自評分數
| 佐證資料
|
4-1能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各級學校健康中心設施基準。(0、1)
| 1
| 「健康中心設施基準」
| |
4-2護理人員差假期間能建立職務代理人制度或辦法。(0、1)
| 1
| 建立護理師之「職務代理人」制度
| |
4-3定期健康檢查資料於規定內完成上傳,並利用統計結果作為校內衛生政策擬訂之參考。(0、1、2)
| 1
| 依規定完成學生健康檢查,並將「資料上傳,且能依其結果作為學校健康促進學校計畫」參考。
|
子標準5.教職員工健康促進(4分)
| 評量項目
| 自評分數
| 佐證資料
|
5-1辦理教職員工健康促進相關活動。(0、1、2)
| 1
| 辦理「教職員工健康促進活動」
| |
5-2備有社區醫療院所名稱、地址、電話、門診時間表等資料供教職員工參閱。(0、1)
| 1
| 健康中心備有「鄰近醫院門診表及各大醫院網站連結」
| |
5-3為教職員工提供保健諮詢服務並留存紀錄。(0、0.5、1)
| 0.5
| 提供「保健諮詢服務並留存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