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員山國民中學101學年度推動「學校母語日」實施計畫
一、實施依據:
(一)教育部89年發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
(二)教育部92年發布國民中小學九年ㄧ貫課程綱要。
(三)教育部97年發布國民中小學九年ㄧ貫課程綱要。
二、實施目的:
(一)依據教育部為推動台灣母語日,落實學校課程目標及精神,鼓勵學生學習、運用各種台灣母語,增進各族群之間的了解、尊重、包容及欣賞,奠定台灣母語於相關領域課程中之基礎,推展並營造台灣母語之優質環境為目的。
(二)鼓勵學校依據課程綱要整合規劃本土語言課程聽、說之能力,並融合九年一貫各領域課程落實以台灣為主體之本土化教學讓學生能在學校母語日活動中作深度學習,深刻感受本土語言之美,盡而建立愛護本土關懷社會與自然之人本情懷。
(三)期使學生能經由學校精心設計的學校母語日活動,充分地讓學生在趣味化、生活化的過程中增進學生對各鄉鎮本土語言、歷史、地理、自然及藝術的認知,進而加以傳承、創新。
(四)培養學生對各族群文化的了解與尊重,使之皆能以開闊心胸、宏觀視野,了解欣賞台灣各族語言、文化、傳統技能、歌舞之精髓,使其能尊重多元文化,促進社會和諧。
三、實施原則:
(一)本實施計畫所稱台灣母語,指學校所在社區多數民眾日常使用教多之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言等台灣本土母語。
(二)活動內容以生活化、趣味化、統整化為原則,形式、理念、結構、活動方法都能隨領域特性而轉變,讓「教」與「學」雙向同時進行學習。
(三)本土語言之教學目的在於使學生更加豐富期日常生活,故在活動過程均強調「生活接觸、活動參與」,經由學習、討論、統整後實際建構知識。
(四)成立「母語日推動委員會」,擬定相關活動內容,訂定每個雙週的週三為學校母語日,教師可利用當天課堂活動時間,教授與本土教育相關之課程、音樂歌謠等或用母語授課。
(五)學校每雙週三開設本土語言社團,教授「本土語言」課程。
四、實施方式:
活動名稱
| 實施方式
| 地點
| 負責人
| 辦理情形/參與對象
|
擬定本土語言課程計畫
| 1. 選修本土語言社團的學生每
雙週上二節本土語言課程。
2. 利用每日中午用餐時間播放旋
律優美的閩南語歌曲或閩南語
美文。
3. 本校母語日教學鼓勵教師以閩
南語教學為主。
| 社團
教室
| 社團教師
| 有興趣的師生
|
閩南語演說暨朗讀比賽
| 1.配合校內語文競賽辦理。
2.時間:每年3月(下學期)
| 視聽教室
| 國文領域教師
| 全校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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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母語日
| 成立「母語日推動委員會」,擬定相關活動內容,訂定每個雙週的週三為學校母語日,教師可利用當天課堂活動時間,教授與本土教育相關之課程、音樂歌謠等或用母語授課。
| 全校
| 全校教師
| 全校師生
|
教學情境佈置
| 1.利用校園情境佈置「閩南語教學資源區」。
2.學期中配合時令節慶舉辦相關
闖關、有獎徵答活動。
| 校園內
| 活動組長
| 全校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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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表演
| 舉辦慶祝母親節閩南語歌謠表演。
| 體育館
| 活動組長、藝術與人文領域教師
| 全校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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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製作
| 學期中資訊組辦理學生本土語 言簡報製作比賽。
| 全校
| 資訊組長
| 全校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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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實施時間:101年9月1日至102年6月30日
六、實施對象:本校全體師生。
七、成效考核:
(一)活動結束後,檢討活動成效。
(二)參與本計畫盡責及有功人員,由機關評定考核,績效卓越予以獎勵。
八、本活動相關經費由學生活動費項下支付。
九、本實施計畫經由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