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員山國民中學101學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辦法
一、競賽目的:
本校為加強語文教育,提高研習語文興趣,以利宏揚文化績效,特舉辦本競賽。
二、辦理時間:101學年度第2學期
三、競賽項目:比賽組別依年級區分為二組
(一)國語文:1.演說 2.朗讀 3.作文 4.字音字形
(二)閩南語:1.演說 2.朗讀
四、競賽內容範圍:
(一)國語文:
1.字音字形:各組均為二百字(字音一百字,字形一百字)。
2.作文:各組題目均當場公布,除不得用詩歌韻文外,文言、語體不加限制,並詳
加標點符號,得使用黑色墨水筆書寫。
3.演說:比賽前三十分鐘當場親手抽定。
4.朗讀:以課外語體文為題材,均在每位競賽員登台前八分鐘,當場親手抽定。
(二)閩南語:
1.演說:競賽員就已公布三題講題中自選一題參賽。
(1)影響我上深的一个人Íng-hióng guá siōng tshim ê tsi̍t ê lâng
(2)做伙愛地球 Tsò-hué ài tē-kiû
(3)有量才有福 Ū-liōng tsiah ū-hok
2.朗讀:題材皆以語體文為題材(篇目事先公布)。各組題材均於每位競賽員登
台前八分鐘當場親手抽定。
五、競賽評判標準:
(一)國語文演說:
1.語音(聲、韻、調、語調 ):占百分之45。
2.內容(見解、結構、詞彙 ):占百分之45。
3.台風(儀容、態度、表情 ):占百分之10。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均一標準分數一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二)國語文朗讀:
1.語音(發音及聲調):占百分之50。(以一字多音審訂表為主)
2.聲情(句讀、語調、文氣):占百分之40。
3.台風(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10。
(三)作文:
1.內容與結構:占百分之50。
2.邏輯與修辭:占百分之40。
3.書法與標點:占百分之10。
(四)字音字形: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0.5分,塗改一律不予計分。
(五)閩南語演說:
1.語音(聲、韻、調、語調 ):占百分之45。
2.內容(見解、結構、詞彙 ):占百分之45。
3.台風(儀容、態度、表情 ):占百分之10。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均一標準分數一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六)閩南語朗讀:
1.語音(發音及聲調):占百分之50。
2.聲情(語調、語氣、語情):占百分之40。
3.台風(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10。
六、各項目競賽所需時間:
(一)國語文:
1.演說:每個人限四分鐘。
2.朗讀:每個人限四分鐘。
3.作文:以九十分鐘為限。
4.字音字形:以十分鐘為限。
5.寫字:以五十分鐘為限。
(二)閩南語:
1.演說:每個人限四分鐘。
2.朗讀:每人均限四分鐘。
七、各項競賽時間及地點:
競賽項目
| 競賽日期
| 競賽時間
| 競賽地點
|
字音字形
| 4月17日
(星期三)
| 14:15-14:30
集合時間:14:15
| 二樓群組教室
(301班隔壁)
|
作 文
| 4月17日
(星期三)
| 14:30-16:00
集合時間:14:15
| 二樓群組教室
(301班隔壁)
|
國語文朗讀
| 4月17日
(星期三)
| 8:00-9:15
| 二樓校史室
|
閩南語朗讀
| 4月17日
(星期三)
| 8:00-9:15
| 二樓視聽室
|
國語文演說
| 5月1日
(星期三)
|
8:00-9:15
※二年級編號1-6號
於7:30集合抽題目
※一年級編號1-6號
於8:00集合抽題目
※集合地點:二樓校史室
| 二樓校史室
|
閩南語演說
| 5月1日
(星期三)
| 8:00-9:15
| 二樓視聽室
|
八、競賽名額:每班各項目參加者一人,盡量避免重覆報名。
九、獎勵:每組各項目前三名,由學校頒發獎狀鼓勵。
十、附則:
1.每班各項競賽均須參加不得棄權,無故棄權者以校規處分。
2.各班參加競賽學生名單,按格式填報,於3月8日(星期五)前送教學組。
3.參加競賽學生除試卷、紙張由學校供給外,應自備筆墨,朗讀項目可帶字典。
4.參加競賽學生應於比賽前十分鐘至比賽地點報到。
十一、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
員山國中101學年度國語文競賽報名表
班級
| 項目
| 姓名
| 指導教師
簽名
| 導師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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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語文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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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語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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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文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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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語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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