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山國中播放寧靜音樂實施辦法
壹、實施目的:建立校園良好的休息環境,培養學生音樂素養。
貳、實施時間:自102.03.01日開始,每天下課及中午用餐時間實施。
參、實施對象:本校全體師生
肆、實施方式:
一、 於每節下課及用餐時間實施,全校統一播放輕音樂。
二、 下課播放十分鐘,用餐時間播放三十分鐘。
三、 段考當週及前一週暫停播放音樂。
四、 由播音員志工協助播放。
五、 播放之音樂內容以無人聲之純音樂為主。
六、 播放音量需適當,以不干擾為原則。
伍、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承 辦 人: 學務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