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山國中播放寧靜音樂實施辦法

員山國中播放寧靜音樂實施辦法

 

壹、實施目的:建立校園良好的休息環境,培養學生音樂素養。

 

貳、實施時間:自102.03.01日開始,每天下課及中午用餐時間實施。

 

參、實施對象:本校全體師生

 

肆、實施方式:

 

一、    於每節下課及用餐時間實施,全校統一播放輕音樂。

二、    下課播放十分鐘,用餐時間播放三十分鐘。

三、    段考當週及前一週暫停播放音樂。

四、    由播音員志工協助播放。

五、    播放之音樂內容以無人聲之純音樂為主。

六、    播放音量需適當,以不干擾為原則。

 

伍、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承 辦 人:               學務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