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1 100學年校慶運動會

競賽規程:

一、主 旨:慶祝校慶,倡導健康促進

,提昇本校田徑技術水準及發掘本校運動人才。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體育組。

三、比賽日期:100年11月4日(星期一)。

四、比賽地點:宜蘭運動公園田徑場。

五、參加單位及資格:凡本校學生,均以班為單位組隊報名參加。

六、競賽分組:(一)、一年級男生組 (二)、一年級女生組(三)、二年級男生組 (四)、二年級女生組(五)、三年級男生組 (六)、三年級女生組

七、競賽項目:

(一)一、二、三年級男生組

田徑 賽:1.跳遠 2.鉛球 3.一百公尺 4.二百公尺 5.一千五百公尺6.四百公尺接力 7.一千六公尺接力

(二)一、二、三年級女生組

田 徑 賽:1.跳遠 2.鉛球 3.一百公尺 4.二百公尺 5.八百公尺

6.四百公尺接力

(三)三年級男、女生二千公尺混合接力:下場比賽人數20人,女生人數不可少於10人,每人跑一百公尺(棒次安排:女生須先完成前10棒、自11棒起始可安排男生接棒,11棒次後亦可安排女生排棒)

(四)一、二年級男、女生二千公尺混合接力:下場比賽人數16,女生人數不可少於8人,每人跑一百公尺(棒次安排:女生須先完成前8棒、自9棒起始可安排男生接棒,9棒次後亦可安排女生排棒)

八、參加辦法:

(一)參加競賽各班所需之經費由各班自行負擔。

(二)報名日期及地點:各班報名表經各班導師過目簽核後於10月12日(星期三)中午前、逕自送交學務處體育組。

九、比賽方式:每班每項最少報名一人,最多報名二人。每人報名參加最多二項(含接力和接力後補,不含大隊接力)。

十、獎懲辦法:

(一)各組設男,女田徑總錦標前三名,頒發錦旗一面,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每項按七、五、四、三、二、一計分,以累積總分最多之班級獲取錦標,得分次多之班級按所得分數多寡,依次列為第二名、第三名,如遇得分相同時,以各該班在該種錦標賽中所得第一名之多寡判定之,如第一名數目亦相同時,則以第二名之多寡判定之,餘依此數類推,如乃不能判定,名次併列。

(二)各年級設精神總錦標前三名,精神錦標之評分要領(導師會議公佈)

(三)各項競賽之各人前三名發給金、銀、銅牌。

(四)各年級增設大隊接力錦標錄取前三名,頒發錦旗一面。

(五)未經請假無故棄權者,記警告乙支

十一、競賽規則:依據國際田徑總會頒訂之最新規則。

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籌備會隨時修正公佈之。

為維護安全與公平,以上競賽一律穿著布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