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鬱自我傷害防治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宜蘭縣立員山國民中學推動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102.01.01修定適用)

 

壹、依據:

一、教育部1011205日臺訓(三)字第1010228968 號函修訂「推動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辦理。

二、102年度本校生命教育工作計畫。

 

貳、目標:

一、建立學生自我傷害預防機制與危機處理作業流程,期使行政人員、教師及輔導教師均能瞭解在學生自我傷害之防治中,所扮演之角色與職責,落實三級預防工作模式。

二、藉由多元之方式,使教師具正面、積極之觀念,以樂觀、主動之方式輔導與轉介具有傾向之學生,有效預防學生自我傷害事件之發生或嚴重化之可能性。

三、有效結合學校及社區醫療資源,建構相關網絡,提供教師、學生、家長因應壓力與危機管理知能,共同推動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工作。

 

叁、實施期程:1020101日起。

 

肆、實施對象:全校教職員工生。

 

伍、實施要點:

一、發展與推動增進學生因應壓力與危機管理知能,並增進協助處於自我傷害危機之學生的教學與活動之技能。

二、建構各處室、導師、任課教師合作機制,並增進對自我傷害事件之辨識與危機處理,增進即時處置知能。

三、高關懷學生之篩檢,並建立檔案,定期追蹤。

四、建立學生自我傷害防治處理機制流程圖(如附件一)

五、增進學校專業輔導人員對自我傷害學生之有效心理諮商與治療之知能。

六、整合自我傷害防治相關網絡資源,共同推動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工作。

七、建立並落實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模式。

八、設立24小時通報求助專線。

 

陸、實施內容:

一、初級預防:

(一)目標:增進學生心理健康,免於自我傷害。

(二)策略:增加保護因子,降低危險因子。

(三)行動方案:

1. 校長:主導整合校內外網絡單位資源,強化各處室合作機制。

2. 教務處:規劃生命教育,融入課程,提升學生抗壓能力(堅毅性與問題解決能力)與危機處理、及自我傷害之自助與助人技巧。

3. 學務處:

(1) 設置校內/外通報窗口、擬定校內查察策略及通報流程(含保密/保護機制)。

(2) 宣導校內相關資源訊息,並提供師生緊急聯繫電話/管道資訊。

(3) 舉辦新生始業輔導、班級幹部訓練、聯課及社團活動,協助學生適應校園生活及擔任班級及行政單位溝通橋樑,以促進學生身心健康。

(4) 加強導師會議功能,增進導師與家長對學生生活狀況的瞭解及問題處理之協助。

4. 總務處:

(1) 校警之危機處理能力之加強。

(2) 校園高樓之中庭與樓梯間之意外預防安全網、生命教育文宣與求助專線之廣告。

5. 輔導室:

(1) 舉辦促進心理健康之活動。

(2) 辦理生命教育電影、短片、閱讀、演講等宣導活動。

(3) 辦理正向思考與潛能開發等訓練。

(4) 結合社團及社會資源辦理自我傷害防治工作。

(5) 強化教師輔導知能:實施全體教師(含導師等相關訓導人員)對自我傷害辨識及危機處理知能。

(6) 對家長進行自我傷害認識與處理之教育宣導。

(7) 同儕之溝通技巧與情緒管理訓練。

(8) 彙整相關資源網絡提供全校師生,並宣導24小時通報與求助專線。

6. 人事室:提供職員正向積極的工作態度訓練,建立友善的校園氛圍。

7. 導師:

(1) 積極參與有關自我傷害防治之研習活動,以對學生行為有正確的認識。

(2) 留意學生日常生活當中是否遭遇較大的生活變動。

(3) 營造班級內之歸屬感與凝聚力,以及情緒支持的氣氛。

(4) 留意每位同學的出缺席狀況,與家長保持密切聯繫,相互交換學生之日常訊息。

(5) 實施家庭訪問,了解學生居家生活狀況。

(6) 在班上形成通報網絡,指定幹部主動報告同學的異常狀態。

8. 全校教職員工:

(1) 參與校園危機事件流程之演練,熟悉相關程序。

(2) 積極參與研習活動,提升自我傷害之辨識能力。

(3) 保持對「異常舉動」學生之高度敏感,及時輔導並提報相關單位。

(4) 支持與關懷,傾聽分享學生的情緒經驗。

(5) 常與導師、輔導教師保持聯繫,並參與認輔工作。

 

二、二級預防:

(一)目標:早期發現、早期介入,減少自我傷害發生或嚴重化之可能性。

(二)策略:篩選高危險群,即時介入。

(三)行動方案:

1. 高關懷學生辨識:針對學生特性,校園文化與資源,規劃合適之高關懷學生篩檢方法,針對高關懷學生早期發現,早期協助,必要時進行危機處理;國中、小部分為預防殺子自殺、兒童少年保護,則請配合內政部強化高風險家庭評估。

2. 篩檢計畫之實施須符合專業法律與倫理,即在尊重學生的自主與考慮不傷害生命的原則下,強調保密隱私、以及不標籤化與污名化之下進行。實施過程包括六階段:

(1) 說明:說明篩檢目的與保障篩檢結果的保密性。

(2) 取得同意:除非學生有傷害他人或自己的危險性,否則,應依尊重自主原則,在學生(家長)同意下進行篩檢,非強迫性(未成年學生請取得家長或監護人同意)。

(3) 解釋結果:對篩檢結果的解釋要謹慎與專業,不隨便給學生貼上精神疾病或任何不好的標籤。

(4) 保密:輔導教師、導師及相關教師應遵守法律命令及專業倫理,不得無故洩漏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個案當事人之秘密。

(5) 主動關懷:主動提供高關懷學生必要的關懷協助及需要的諮商輔導。

(6) 必要的轉介:當知悉學生有疑似精神疾病、有明顯的自傷或傷人之虞時,需進行危機處置與必要的轉介與協助就醫。

3. 提升導師、同儕、教職員、家長之憂鬱與自殺風險度之辨識與危機處理能力,以協助觀察辨識;並對所發現之高關懷學生提供進一步個別或團體的心理諮商或治療。

4. 整合校外之專業人員(如: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工師、精神科醫師等)資源到校服務。

 

 三、三級預防:

(一)目標:預防自殺未遂者與自殺身亡的周遭朋友或親友模仿自殺,及自殺未遂者的再自殺。

(二)策略:建立自殺與自殺企圖者之危機處理與善後處置標準作業流程。

(三)行動方案:

1. 自殺未遂:建立個案之危機處置標準作業流程,對校內之公開說明與教育輔導(降低自殺模仿效應),並注意其他高關懷群是否受影響;安排個案由心理師進行後續心理治療,以預防再自殺;家長聯繫與預防再自殺教育;進行班級團體輔導,提供心理衛生教育及同儕如何對當事人進行協助。

2. 自殺身亡:建立處置作業流程,含對媒體之說明、對校內相關單位之公開說明與教育輔導(降低自殺模仿效應)、家長聯繫協助及哀傷輔導。

3. 通報轉介: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及參考行政院衛生署函頒之「自殺防治通報轉介作業流程」(含「衛生署自殺防治通報轉介流程圖」、「自殺暨高危險群個案通報單」及「自殺個案轉介回復表」)進行通報與轉介。

 

柒、計畫檢討:

一、自我檢核:於每學年結束一個月內,填列學校執行與自我傷害防治工作自我檢核表。

二、落實通報與危機處理:校園內發生學生自我傷害事件落實通報與危機處理。

三、計畫補助與獎勵措施:

(一)相關研究、教材研發及實務推動人員及教師,有具體優良事蹟者,報教育局或教育部公開表揚,並作為教師評鑑(考績)或升等之加分參考。

(二)校長、學務(輔)主管及實務推動人員規劃執行本計畫,成效良好並有具體績效者,應優先提報獎勵與表揚。

四、檢討修正:

(一)召開本計畫執行協調會議,針對執行困境,協助解決。

(二)校長落實監督各處室,促請積極執行。

 

捌、執行成效評估指標

一、初級預防

(一)編定全校性自我傷害防治工作計畫。

(二)建立校園危機應變機制,訂定學生自我傷害防治處理機制流程。

(三)進行校內導師、同儕及社團幹部之培訓。

二、二級預防

(一)進行高關懷學生之辨識。

(二)針對高關懷學生介入輔導,並建立檔案,定期追蹤。

三、三級預防

(一)建立學生自我傷害之虞或自殺未遂之危機處理流程。

(二)建立學生自殺死亡之危機處理流程。

(三)辦理學校輔導人員或相關業務承辦人員危機處理能力之培訓。

 

玖、預期成效

一、透過校園執行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工作之過程,體認生命之可貴,並促使師生尊重生命、關懷生命與珍愛生命。

二、建立完整之學生自我傷害防治機制。

三、有效抑制校園自我傷害之比率,有效降低學生自我傷害事件之發生。

 

拾、本計畫陳請 鈞長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宜蘭縣立員山國民中學推動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_修訂案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