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員山國民中學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處理流程作者:hua658242011 年 9 月 1 日2021 年 3 月 18 日 學務處收件,並立即通知校長 申復 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 1、得由三人以上小組決議受不受理。 2、若成案,召開大會決議是否組成調查小組。 3、成立調查小組、遴聘小組委員或分組,訂議程、經費配置,行政支援,以進行實質調查。 4、建立調查相關作業程序、標準並評估。 5、二個月內完成調查,延長以二次為限,每次不得逾一個月。 6、提調查報告與處理建議。 7、懲處等行政 列席。 8、追蹤、輔導 調查報告與 處理建議 視情況轉介至社福或相關單位,並主動社政單位聯繫,了解處理情形。 將性平教育及個案輔導評估報告交由宜蘭縣性平會審議後結案。 追蹤輔導、通知 調查前: 1、通報:學務處進行校安通報,輔導室進行責任通報(24小時內)。 2、協助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程、組織調查小組聯絡,處理通知公文、申復。 3、擬定處理作業程序之相關時程及必要表件、公文處理等。 4、協調彈性處理出缺勤紀錄、學籍與課程等相關事項。 調查後: 5、後續報復情事之預防與處理。 6、懲處等行政程序(二個月內)、會議處理。 7、必要時啟動學校「危機處理機制」。 8、防治教育檢討、計畫與推動。 7、性平案件資料整理、保存。 調查前: 1、組織輔導團隊擬定整體輔導計畫,分別對象有學生個人、班級(學生與任課教師)及全校師生與家長,並依特質需求分工進行支持輔導、溝通事宜。 2整合校內外資源提供經費協助輔導人員進行必要之輔導措施,建立支援網絡。 調查後: 3、建立個案輔導、當事人相關資料、紀錄並妥適保存、管理其資料。 4、必要時遴選合適之個案(受害或加害學生)管理者及證人保護措施、當事人協助。 5、負責追蹤輔導相關計畫之擬定與執行。 6、必要時提供當事人相關輔導。 知悉、申請、檢舉 性平會行政團隊 性平會輔導團隊 通知申請,或檢舉案受不受理, 並以書面述明理由、告知20日申復期限、單位等 依相關規定通報 1、校安通報 2、性侵害防治中心 (24小時內) 3、無管轄權7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