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1-1宜蘭縣立中華國民中學101學年度人權法治暨品德教育實施計劃

宜蘭縣立中華國民中學101學年度人權法治暨品德教育實施計劃

壹. 目標

1. 加強民主法治教育,培養民主法治精神,養成民主法治習慣,在生活中學習成長。

2. 加強品德教育,提升學生當代核心價值之建立與認同、行為準則之確立與實踐,以及人文與道德素養之提升。

3. 透過學生影響家長及社區,使人人具有民主精神、法治觀念、良好品德,蘊育團結和諧的社會。

4. 依據學校之教育目標,培育「活力健康、卓越成長、和諧快樂、人文感恩」的青少年。

貳. 依據

1. 教育部訂頒各級學校推行人權法治教育計劃、宜蘭縣國民中小學品德教育實施計畫。

2. 本校學生特性與社區文化背景。

參. 實施原則

1. 全面原則:以全體學生為對象,所有教職員工均負指導之責。

2. 持績原則:訂定推行人權法治、品德教育計畫,長年實施,列入行事曆辦理。

3. 通性原則:注重個別差異,依據不同對象隨機教育。

4. 績效原則:把握人、事、時、地等多項特點,設計不同內容與方法力求實效。

肆. 實施要領

1. 加強各科有關人權法治、品德教育教學。

2. 利用聯課活動、週會、班會及其他適當時間,加強學生對人權法治、品德教育之認識。

3. 落實學生自治活動,輔導學生開班會,藉以演練議事之運作,並由班會中練習自訂生活規約,透過不斷檢討而求有效執行。

4. 於各週週訓及中心德目中,訂定品德教育相關議題,並輔導學生於班會及其他適當時間進行議題討論,並予以正確觀念。

5. 將法治、人權、品德教育列入教室佈置辦法,讓學生蒐集資料,佈置在班上供全班學習。

伍. 實施辦法

(一) 成立組織、訂定計劃

1. 設置民主法治教育推行委員會,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學務主任為執行秘書書,各處室主任為當然委員,並聘請熱心之教師、家長若干人為委員,共同策劃工作之推展。

2. 學務處應於每學年開學前訂定年度工作計劃,以為工作推展之依據。

(二) 宣導活動

1. 利用學生週會、各種集會,宣導觀念。

2. 邀請校外人士、地方機關首長,到校專題演講。

(三) 出版學生刊物

1. 利用現有校刊,放入相關議題文章。

(四) 教學環境佈置

1. 輔導學生於各班教室中,設置相關議題專欄,公佈活動概況與成果。

(五) 學生自治活動

1. 輔導學生召開班會,參與相關議題討論。

2. 指導學生參與學校校務會議。

3. 指導學生辦理各項社團活動。

4. 鼓勵學生參加校外與議題相關之活動。

(六) 工作檢討

1. 各項活動辦理結束後,應立即召開工作檢討會,檢討辦理得失。

2. 每月召開工作會報一次,發掘工作缺失,修訂工作計劃。

3. 每學期結束前,召開工作檢討會,檢討工作得失。

陸. 本計劃經籌備委員會決議,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

您可能也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