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中華國中仁愛基金設置及申請辦法

一、 成立宗旨:培養學生發揮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精神;以大慈大悲心,發揮雪中送

炭的精神,以達到互助互愛的目地。

二、目的:

(一)為發揚仁愛之美德,培養學生助人之懿行。

(二)濟助本校急難之學生及家庭。

(三)慰問學生重大意外傷害,以表關懷之意。

三、濟助對象、金額及原則:

(一)家庭遭逢重大變故及緊急危難傷痛之學生,視實際狀況給付救助金,最高以參千元為限。同一家庭學生限由一人申請,且同一年同一事件不得重複申請。

(二)學生發生重大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住院治療,給予慰問金壹千元,唯若在校內發生重大意外傷害,情況特殊,可酌情提高慰問金。

四、基金來源:

(一)學校發動相關救濟捐款。

(二)教職員、慈善機關、公益團體及社會善心人士之捐款。

(三)本校每學生度招領逾期之拾遺款

五、基金管理

(一)學校仁愛基金,設立專戶,專款專用存入本校公庫。

(二)仁愛基金之動用應由導師提出簽呈或動支經費請示單,循學校請款程序,完成後始可動支。

六、本辦法經主管會報通過,呈校長核准後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

七、組織及職掌

為有效管理及妥善運用仁愛基金,特成立「仁愛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職稱

人員配置

工作職掌

主任委員

校長

校定委員會各項政策事宜

管理委員

學務主任

綜理主任委員辦理各項業務事宜

委員

各處室主任

協助本委員各項業務事宜

執行祕書

生教組

接受各項申辦業務

出納

出納組長

各項費用收支處理

宜蘭縣立中華國中仁愛基金設置及申請辦法

一、 成立宗旨:教育學生發揮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精神;以大慈大悲 心,發揮雪中送炭的 精神,以達到互助互愛的目地

二、 經費來源:慈善機關、公益團體及社會善心人士之捐款。

三、 基金委員:主任委員:校

執行秘書:學

管理委員:訓

監督委員:各

四、仁愛基金申請書

仁愛基金申請書

最後修改日期: 2021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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