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2-1-2 廁所及洗手設備管理辦法及紀錄

宜蘭縣竹安國民小學廁所清潔維護管理辦法

壹、依據:本校校務計畫暨環境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貳、目的:廁所清潔維護之良窳為反應國民生活品質、道德水準及社會服務之重

         要指標之一,本校為加強校內廁所硬體及清潔維護之管理,朝向清潔、

         美觀、衛生、無臭味、無 積水之目標。

參、實施地點:校內所有「廁所」及其週邊 二公尺 內範圍。

肆、廁所基本要求:

    一、照明充足。

    二、通風良好,無臭味。

    三、廁門正常使用並可上鎖。

    四、大小便器及洗手台等均可正常供水及使用。

    五、地面平整無溜滑、無積水或障礙情形。

    六、周邊設備(牆壁、門窗、天花板、鏡子)無破損及沾染污垢。

    七、設有垃圾桶。

    八、方便殘障者使用設施。

    九、化糞池定期清理。

    十、有專人管理。

伍、實施方法:

    一、全校師生均應以身作則加強廁所之管理及清潔衛生之維護。

  二、請教學組指派高年級學生負責清潔工作,並由總務處佈置提供溫馨之如

        廁環境。

    三、在適當位置張貼古典文學、生活小品及提醒正確如廁之標語,以達境教

        之功能。

    四、對老舊破爛污穢不堪,維護不易之廁所逐年編列經費予以重新整修。

陸、檢核方式:

    一、定期檢核:由負責班級進行每日檢查,並由導護老師實施走動式管理,

        適時給予糾正且每週至少檢查一次。

    二、不定期檢核:由教導處、總務處兩處主任每月不定時抽查。

柒、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總務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