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提供互相關懷和友好的支持環境

宜蘭縣頭城鎮竹安國民小學教職員工婚喪喜慶互助辦法

一、 適用範圍:

1.喜事:限本人及其子女結婚

2.喪事:限本人及直系親屬、配偶、配偶父母

3.歡送退休:限本人

4.住院:限本人

5.生育:限本人

二、 參加互助同仁之權利與義務,於離開本校服務時自然消失。

三、長期代課教師比照本校同仁參加此辦法。

四、送禮金額:

1.    喜事:教職員壹仟元、工友陸佰元 (有辦理宴客)

         教職員陸佰元、工友肆佰元 (無辦理宴客)

2.    喪事:本人死亡:教職員壹仟元、工友伍佰元

         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教職員陸佰元、工友參佰元

         祖父母、配偶父母死亡:教職員伍佰元、工友參佰元

    3.住院:教職員陸佰元、工友參佰元

    4.生育:教職員陸佰元、工友參佰元

五、本辦法於每學年第一次校務會議時提出討論,修正時亦同。

 

1010511_日_母_親_節_慶_祝_活_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