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4-2-2在校內籌組衛生隊、急救社團、健康服務隊等組織。

宜蘭縣竹安國小衛生隊訓練實施計畫

壹、計畫依據:學校衛生法第十五條。

貳、計畫目標:

一、增進學生衛生保健知識。

二、學生能具有簡易急救知能。

三、協助推行校園衛生保健工作。

參、實施對象:高年級高功能學生。

肆、實施時間:每天半至一小時。

伍、辦理單位:健康中心。

陸、實施方式:

一、訓練對象以高年級高功能學為主,由班導師遴選三至五名學生,依課程進行訓練。

二、利用每午休時問進行醫護隊訓練,後協助推行本校衛生保健及簡易救護工作。

三、由本校護理師擔任指導老師。

四、上課所需之教材由教學訓輔業務及相關單位預算項下支應。

柒、獎勵:執行本計畫有功人員得於以頒發獎品鼓勵。

捌、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教導主任:         校長:

 

小護士協助中午牙菌斑檢測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