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守路權、交通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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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期:095/10/02 00:00:00

自7/1起,依照新修正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快速公路違規將比照高速公路處罰喔!

快速公路比照高速公路納入管制,並依危害交通之嚴重性分級處罰:

  • 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導致堵塞車道者,處6,000~12,000罰鍰
      
  • 行車超速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或未保持安全距離者,處3,000~6,000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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