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輕微事故?

(一)凡遇車輛損毀輕微尚能行駛且無人受傷或死亡的事故,應先將各車四個車角(或輪胎),機車則倒地位置標繪地上後,迅速將車輛移置路邊,不得妨礙交通,以免受罰。
(二)當事人當場自行和解者,得不報警處理,惟應將和解條件書面載明,以免事後再生糾紛。
(三)當事人無法自行息事和解者,請立即報警處理,不得逕自離開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