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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新制上路 花蓮已3件送辦
刑法修正加重酒駕處罰新規定今天凌晨上路,花蓮地區截至中午為止,已有3件違反新規定的酒駕案件送辦。
刑法酒駕公共危險罪修正加重處罰新規定今天凌晨0時起上路,花蓮警方規劃將於今晚實施擴大酒駕攔檢勤務,但警方還未強力執行前,花蓮地區從凌晨至中午為止,已有4人違反酒駕新規定。
這4名違反酒駕新規定的民眾,都是酒後騎機車被攔檢,其中3人的酒測值超過0.25毫克,依新規定被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另1人酒測值為0.18毫克,雖未被移送,但遭開單告發處罰,機車也被扣留。
酒駕處罰新規定凌晨生效後,花蓮地區第一件酒駕案件出現在花蓮市商校街。一名家住吉安鄉的男子在花蓮市與友人聚餐喝啤酒後,於凌晨1時2分騎機車,經過商校街返家途中時被員警攔獲,酒測值高達0.51毫克。
凌晨1時35分在吉安鄉中山路三段,一名騎機車的男子被吉安警分局員警攔下,當場檢測發現酒測值達0.18毫克,員警依新規定扣車,並開單告發處罰。
花蓮警分局員警於凌晨3時42分在商校街又攔獲一輛機車,騎車的男子與友人在KTV歡唱喝酒,在返家途中被攔檢,酒測值達0.37毫克。
至清晨5時23分天色漸亮,警方以為應該不會再有酒駕的情形,沒想到在花蓮市和平街又攔檢到一輛機車,這名男子剛從酒吧喝完酒醉醺醺的騎車返家,酒測值達0.40毫克。1020613
取締”低頭族”! 全台開出9千罰單
開車、騎車不可以當低頭族,元旦新制上路到現在,全台總共開出了近9千張的罰單,超過6成都是機車族,而全台機車低頭族被罰最多的地方,就在高雄市,5615張罰單中,就佔了2118張,比第二名台北市高出一倍,我們實際上街頭直擊就發現,大家真的習慣,停紅燈就滑手機。
紅燈停,機車騎士拿出手機,也滑不停,停等區立刻變行動網咖,這位先生,生意做很大喔,居然連平板都拿出來,但這麼急著賺錢,小心被警察先生抓到,先罰錢,因為從元旦開罰低頭族到4月,全台總共開出8954張罰單,其中5615張就是罰機車族,裡面又以高雄,2118張,比第二名台北市1024張,第一名啦。
不只停紅燈,有人甚至,還邊騎車邊打電話看手機,危險加倍,難道南部機車低頭族特別多嗎,大家也有話要說,的確比起轎車,機車低頭族比較好抓,再加上高雄人騎機車的比率,本來就是全台最高。
也有騎士認為,警察專挑機車族開單,其實只要車沒熄火玩手機,機車就可以罰1000元,轎車罰3000元,真的必需要用到手機,還是要熄火,把車停到路邊,才不會被警察盯上,白白把錢給滑掉了。
無照駕駛(有滿或未滿18歲),罰則及罰款金額為何?
答:
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第1款:「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第3項:「未滿18歲之人,違反第1項第1款或第3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二、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之1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汽車所有人及駕駛人各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8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第1款:「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
罰鍰基準係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裁處詳如下表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
違反事件 |
法條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法定罰鍰額度(新臺幣:元)或其他處罰 |
違規車種類別或違規情節 | 統一裁罰基準(新臺幣:元) | | |||
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 逾越應到案期限30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 逾越應到案期限30日以上60日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 逾越應到案期限60日以上,繳納罰鍰或逕行裁決處罰者。 | 備 註 | ||||
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 第21條 第1項 第1款 | 6000-12000 | 機器腳踏車 | 6000 | 7200 | 8400 | 9600 | 一、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二、未滿18歲之人,違反第1項第1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小型車 | 8400 | 9600 | 11000 | 12000 | ||||
未滿18歲之人,違反第21條第1項第1款或第3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第21條 第3項 |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 | 第21條之1第1項 第1款 | 40000-80000 | | 60000 | 64000 | 72000 | 80000 | 一、並當場禁止其駕駛,汽車所有人及駕駛人各處罰鍰,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
二、汽車所有人如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汽車所有人不受本條之處罰。 |
國道一日發生5車禍 1死18傷
開車、騎車別玩手機!1/1 元旦起真的要罰啦
大家注意!這次不是呼籲也不說玩笑話,而是「真的」要開罰了!
交通新法已經通過,自明年 1 月 1 日起,也就是 101 跨年煙火一噴出的那一秒起,無論是汽車或機車駕駛都不能在行駛中使用手機,違者汽車駕駛開罰 3 千元,機車騎士開罰 1 千元。同時注意這裡定義的「行駛中」並不僅限於車輛行進中,在馬路上等紅燈也算行駛中,這時候拿出手機看一樣會吃紅單喔!
交通新法已經通過,自明年 1 月 1 日起,也就是 101 跨年煙火一噴出的那一秒起,無論是汽車或機車駕駛都不能在行駛中使用手機,違者汽車駕駛開罰 3 千元,機車騎士開罰 1 千元。同時注意這裡定義的「行駛中」並不僅限於車輛行進中,在馬路上等紅燈也算行駛中,這時候拿出手機看一樣會吃紅單!
根據 UDN 報導,這項罰則對使用行為和使用裝置都有頗明確的規範,汽機車駕駛違規要罰,手機、相機、電腦都在使用限制內,但單車和行人過馬路使用手機則無法可罰。以下節錄 UDN 報導原文:
「張夢麟指出,另從明年元旦開始,行車使用具有傳送簡訊、收發電子郵件、撥接語音信箱、編輯電子文書檔案、瀏覽電子文書、連線 FACEBOOK、LINE、 奇摩即時通等社群網站、執行電子遊戲程式等功能之手機、電腦或相類功能的裝置,皆屬違規行為,汽、機車駕駛人違反規定者,分別處 3000 元及 1000 元罰鍰。」
所以說,真要看手機、看電腦或是操作導航系統,請務必把車子停到路邊,而且是合法可停放的區域,再把手機拿出來用。開車中、騎車中,或是等紅燈中,切記都不可以操作手機。畢竟沒人想跟錢過不去,更重要是別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開玩笑,手機裡應該不會有什麼事情比「命」更重要吧?大家謹記在心囉!
平安上班行 安全騎車win!
平安上班行 安全騎車win!
因應景氣不佳,油價飆漲,通勤上班族已經從小客車轉為便宜又方便停車的機車,是通勤族的第一選擇。因為油價的關係,目前機車的數量持續在增加中,成長率已有超越小客車族群的趨勢。而機車數量的成長使得每到上下班的尖峰時段,路上常出現大客車、小型車與機車互相搶道的情況。機車利用自身體積之便,在車陣中穿梭,使得危險重重。而機車常見的危險有以下幾項:
一、因搶道隨意變化車道,忽略後方來車:
機車在遇前方車輛阻擋時,常會隨意轉換車道以求能夠快速通過阻塞路段。但此舉常會忽略後方來車,危險者可能因後方車輛速度過快,而造成車禍。根據警政署數據顯示94-96年機車發生A1類事故(發生事故24小時內死亡案件)之位置:交岔路口內占32.7%,未劃分快慢車道者占27.8%,快車道占11.8%,慢車道占8.0%。照規定,機車應該在指定的車道內行駛,不得行駛於「禁行機車道」上,這是因為,機車未依照車道規劃行駛而造成的意外事件機率大大提升。
二、為講求時效而超速:
機車族常認為機車因體積小停車易,是搶時間的好工具,許多業務也在工作時使用機車做為代步工具,因此機車族在駕駛時常有超速的現象,且以高速在車陣中穿梭。事實上,機車不像小客車有車體及安全帶的保護,在急速煞車之下,常會有打滑或是駕駛飛出的現象。因此機車騎士應該以安全為第一優先,不可輕易超速。
三、機車酒駕:
上班族常在下班後有聚會,且加上一般人對於「只有汽車酒駕才開罰」的錯誤觀念,認為機車騎士酒駕不會取締,因此常有人在聚會喝酒後騎乘機車。但事實上,機車酒駕同樣也會被取締。酒駕原本就是危險的舉動,喝了酒之後判斷能力跟反應力都大大減低,而交通事故裡面,酒駕更是死亡率極高的意外事故,顯示出機車酒駕的危險性。
四、與大客車搶道而易發生意外:
上班尖峰時期,也是公車等大客車班次最多的時間,因此道路擁擠。加上機車穩定性較差,不像汽車有車體保護駕駛者,所以在道路上行駛,建議避免行駛於大型車車前或與大型車併行,且留意大型車行車動向,由於大型車轉彎半徑較大並且有視野死角的問題,機車騎士應避免過於接近大型車,才能保障自身安全。
總結以上幾點,通勤上班族騎士要注意的事項很多,雖然機車行動方便,但也因為沒有車體保護騎士,因此危險性也提升。加上機車通勤族數目攀升,道路擁擠的現象一時難以疏解,上班族騎士應該瞭解自身的安全才是最大的財富,在道路安全上應多加注意。畢竟順利到達上班場所及安全回家,才是在工作上最大的贏家。
交通部道安委員會關心您行的安全
全民反酒駕連署
主旨:全民反酒駕連署 |
連署訴求: 最近酒駕致人於死的事件頻傳,內政部長李鴻源與警政署長王卓鈞昨天宣示,內政部今起要求所有縣市警局,嚴格執行取締酒駕,針對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害,將盡快與法務部協商修法,提高刑度並從重求刑,以降低酒駕狀況。
李鴻源表示,台灣目前酒駕再犯率已超過三成,民眾僥倖心理仍在,只有嚴格執法,才能杜絕減少酒駕情形。他表示,內政部參考外國對酒駕的法制規定,美國加州酒駕致死,依刑法處一級謀殺罪,日本依刑法也處一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之罪。他認為,加重刑責確有嚇阻作用,台灣有必要提高酒駕刑度。
王卓鈞表示,依警政署統計,去年A1類(車禍發生廿四小時內死亡)事故人數有二千一百一十七人,其中因酒後駕車死亡有四百卅九人;今年一至四月,A1類事故死亡人數為六百六十二人,因酒駕死亡有一百四十六人,和去年同期相比,因酒駕死亡人數,減少五人。
王卓鈞說,去年共取締十一萬多件酒駕案件,移送法辦有五萬多件;今年一至四月,酒駕違規三萬多件,法辦一萬多件。呼籲民眾應戒除勸酒習慣,若不勝酒力,可指定駕駛或搭計程車返家,也希望業者提供代叫車服務,確保用路人和駕駛人安全。
台北市警局昨天起全面加強酒測勤務,市警局表示,不少貪杯者白天就開始飲酒,未來專案勤務會特別增加日間取締,防止執法漏洞。
台北市的新執法作為,將與鄰近的新北市、基隆、宜蘭警方「區域聯防」,跨縣市強化執法強度;同時將堤頂大道、環河、水源快速道路、市民、建國、新生高架等各快速道路匝道口納入攔檢點,防止酒駕者躲避查緝。 5/4更新轉至高雄總工會理事長/張志銘 台灣反酒駕協會發起人連署,凡認同者請參加連署,並備妥身分證影本及學經歷介紹,聯絡方式寄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51號7樓之3高雄都總工會收,電話07-2315171.0932894968;我們邀集達成立社團標準後,向內政部登記並成立此社,全力推動修法運動及反酒駕活動! |
小客車疑酒駕撞聯結車 聯結車再撞民宅致2死
小客車疑酒駕撞聯結車 聯結車再撞民宅致2死
今天凌晨3時左右在台東縣台9線青海路,有一輛自小客車撞對向聯結車,聯結車失控撞民宅,導致屋內老婦和小客車駕駛死亡。
據《中央社》報導,自小客車車頭全毀,駕駛夾在車頭內;民宅牆壁倒塌,壓到熟睡中的老婦,聯結車駕駛則受困駕駛座。消防人員將3人救出後,自小客車駕駛和婦女傷重不治,聯結車駕駛重傷送醫。
警方調查,自小客車駕駛抽血酒測值1.48,疑似酒駕,聯結車左前車輪被撞後失去平衡,打滑衝向對面民宅,死亡的30歲自小客車駕駛和民宅76歲婦女均姓古,但2人無親戚關係。
台東拖板車疑似酒駕車禍 造成2死1傷慘劇
台東拖板車疑似酒駕車禍 造成2死1傷慘劇2013年3月19日 11:12
社會中心/台東報導
台東市區在凌晨3點左右發生一起車禍意外,一輛拖板車擦撞小客車,之後衝撞路旁民宅,造成兩死一傷的悲劇。死者是小客車車上的男性駕駛,與民宅的女性住戶。
被撞的小客車全毀,古姓駕駛夾在車頭內,傷重不治。民宅牆壁倒塌,壓到熟睡中的古姓婦人而死亡,拖板車駕駛則受困駕駛座。拖板車駕駛抽血檢測,酒測值為1.48,有酒駕可能。
古姓婦人為立委劉櫂豪台東服務處主任劉文等的岳母,劉文等表示,岳母偶而會在兒女家中過夜,只有當天一人住在老家中,且在靠馬路的寢室睡覺。案發當時,左前車輪被撞上後失去平衡,打滑衝向對面民宅。自小客車駕駛的哥哥表示,弟弟在知本溫泉餐廳上班,多在深夜才下班,只有今天比平時晚,沒想到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