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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時間:101年10月23日
二、活動名稱:青少年營養與體重控制
三、講師:全順吳怡玫營養師
四、參加對象:一、二年級全體學生
五、地點:本校體育館
介紹正確的健康觀念
教導同學青春期所特別需要的營養
利用計算BMI,讓同學了解自己的體位狀況
青春期特別需要鈣質幫助長高
同學開心的回答問題,上台領獎
主題:101學年度正確用藥專題演講
講師:壯圍衛生所楊惠君楊藥師
地點:本校體育館
對象:一二年級全體學生
一、活動時間:101年10月23日
二、活動名稱:青少年營養與體重控制
三、講師:全順吳怡玫營養師
四、參加對象:一、二年級全體學生
五、地點:本校體育館
介紹正確的健康觀念
教導同學青春期所特別需要的營養
利用計算BMI,讓同學了解自己的體位狀況
青春期特別需要鈣質幫助長高
同學開心的回答問題,上台領獎
主題:101學年度正確用藥專題演講
講師:壯圍衛生所楊惠君楊藥師
地點:本校體育館
對象:一二年級全體學生
101學年度宜蘭縣立壯圍國民中學學生緊急傷病處理要點
一、 目的:為使本校學生及教職員工於校內發生突發事件時,能適時得到最好的照護及處理,營造安全環境避免發生糾紛,且能將傷害減至最低程度,特訂本要點。
二、 依據: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第四條辦理。
三、 處理原則:學校傷病處理僅止於簡易救護技術操作,不能提供口服藥或侵入性醫療行為,如遇到無法由簡易救護方式得到緩解或自行痊癒者,必須立刻與家長或監護人聯絡,將學生帶回自行照護或協助送到醫療院所急診處理,避免發生急救照護責任糾紛。
四、 實施辦法:觀念的灌輸讓師生體認,確保校內生活健康安全是全校師生共同的責任。
(一) 教師應隨時要求學生遵守校規及公共秩序,學生也應有守法的精神,共同營造一個優質的學習環境。
(二) 學務處與老師應隨時利用集會時間、或隨機教導學生安全注意事項,禁止學生在教室內、走廊、樓梯追逐、推拉等危險動作,並嚴禁攜帶危險物品入校以確保校園安全。
(三) 班級導師或任課老師每天應隨時關心學生健康狀況、並適時做適當處置。
(四) 學生在校內若發現身體不適現象時,應隨時告知老師或健康中心,以便學校及早做最適當的處理。
五、緊急傷病小組成員及任務編組:
職務 | 職稱 | 職掌 |
召集人兼發言人 | 校 長 | 負責緊急指揮,召開會議對外發言 |
副召集人 | 家 長 會 長 | 協助聯絡與處理相關事宜 |
總幹事 | 學生事務主任 | 負責小組各項事務之協調及執行,並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級機關之通報,協助聯絡醫療機構及學生之護送。 |
課務組
| 教學事務主任 課 務 組 長 | 協助校長分派工作 安排教師調課、補課等措施 |
醫護組 | 護 理 師 | 緊急傷病之緊急處理、護送及聯絡醫療機構,病患相關資料建立。 |
支援及醫護組 | 衛 生 組 長 學生活動組長 學 務 處 幹 事 | 支援健康中心其他學生傷病處理 |
安全及護送組
| 學生事務主任 總 務 主 任 生 教 組 長 課 發 組 長 輔 導 組 長 | 負責協調學生護送之交通工具、事件現場及善後之各項安全維護。 協助護送之交通工具及處理學生相關事宜。 |
支援及護送組 | 各班導師 各班任課老師 | 負責聯絡學生家長及陪同護送 負責聯絡學生家長及陪同護送 |
後援及醫護組 | 教師
| 協助緊急傷病處理、護送等相關事宜 |
心理輔導組 | 輔導老師
| 學生受創後之心理輔導、社會救助、家庭追蹤及輔導 |
法律組 | 人事主任 | 負責法律相關問題之處理 |
六、(一)需送醫時應送往有健保給付之醫院,以利學生保費理賠之申請,送醫之交通工具可協商教職員工之交通工具(自用車)或雇用計程車,必要時可聯絡一一九救護車前來支援。
(二)傷患緊急送醫時,應送至全民健保特約醫院,送醫交通工具請總務處協商教職員之交通工具(小轎車)為主,必要時應即聯絡一一九救護車前來支援。
七、護送人員順序:
(一)一般狀況:
以通知由導師或護理人員通知家長到校接回學生就醫,若家長無法立即到校或連絡不到家長時由導師護送就醫。
(二)緊急狀況:
護理人員及醫護後援組做必要護理措施,導師立即通知家長到院會合,並由護理人員及導師立即護送就醫。
(三)其他狀況:集體食物中毒或重大意外傷害發生時應先由學務主任聯絡119支援,並由學校發言人向縣府或當地衛生單位報告。
(四)護理人員因護送學生就醫、因公差或因假不在學校時,校園傷病由教師自行依各自能力判斷,並協商其他教職員陪同護送就醫。
(五)護送人員應依律給予公差假登記。
八、職務代理人:
護理人員因護送就醫、因公差或因假不在學校時,職務代理人應依職務代理人實施辦法暫時代理。
九、檢傷分類:
1.檢傷分類要點及處理步驟如(附件一)。
2.學生事務處所有同仁及醫療後援組應協助護理人員做好檢傷分類的工作。
3.行政事務處人員應協助送醫交通工具、現場指揮,維護事故現場安全並立即將第一優先傷者送往醫院,送往醫院以分散為原則。
4.教學事務處及輔導人員應協助處理事故現場第二優先及第三優先人員照護及後送。
5.導師及專任教師應陪同傷者就醫及處理各案案件。
十、護送就醫地點:
應送至全民健保特約醫院,遇大量傷患時應以分送為原則,不應集中一家醫院。
十一、學校應立即連絡傷患家長、親屬或家長的朋友,如果無法聯絡到家長時護送人員應陪伴學生至家長到場。
十二、輔導老師應協助受創學生之身心的輔導,並尋求社會支援,幫助受創家庭。
十三、報告:事件發生後應將事件發生原因及處理過程由健康中心書面報告學務處轉呈校長核閱。
十四、心肺復甦術教育訓練:
學校應每年舉辦教職員工生心肺復甦術訓練,以增加急救的技能。
十五、本計劃同時知會各相關單位(教務處、總務處、人事室)。
十六、本計劃呈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護理師: 衛生組長: 學務主任: 校 長:
100學年度壯圍國民中學
學生心肺復甦術(CPR)急救訓練實施計畫
一、依 據:依據府教體字第1010037413號函辦理 。
二、目 的:(1)藉由急救教育宣導,預防急救教學,建立預防重於治療的觀念。。
(2)為掌握意外發生時之急救時效,使學生俱備心肺復甦術(CPR)的急救
知識與技能,藉以加強意外傷害之緊急處理能力,提昇校園安全。
三、辦理單位:學務處健康中心。
四、辦理地點:課程部份:本校視聽教室、技術操作部份:體育館或司令台。
五、實施對象:一年級全體學生約230人。
六、研習人員:
1.配合一年級健體課程,心肺復甦術(CPR)教學訓練,全體一年級學生均須參與本活動。
2.筆試部份:通知一年級各班級導師,學生CPR考試日期。
3.敬請活動組余昱頡組長協助安排學生架設筆記型電腦及投影工作。
七、實施日期:101年05月07日— 101年06月01日。
八、活動經費:CPR模型由急救推廣中心支借、
耗材部份(面膜)經費由本校預算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 活動耗材品名 | 規格 | 數量 | 單價 | 總計金額 |
230人 | CPR面膜 | 1卷50張面膜 | 6卷 | 400元 | 2400元 |
合計 |
|
|
|
| 2400元 |
九、課程內容:
實施時間 | 課程內容 | 負責人 |
101年05月01日 | 健體領域會議:
一年級學生CPR教學活動 流程說明及討論 | 吳芳成主任 邵玉華老師 劉育達老師 林秀雯護理師 |
實施時間 | 課程內容 | 負責人 |
101年05月07日 至 101年05月11日 、18日 | 一年級各班CPR種子學生 技術操作教學 | 林秀雯護理師 一年級各班推選種子學生 |
101年05月11日 | CPR 筆試(前測) | 林秀雯護理師 一年級各班班長 |
101年05月14日 至 101年05月17日 | 解說急救及CPR概念教學 101、102:5月14日 103、104:5月15日 105、106:5月16日 107、108:5月17日 | 林秀雯護理師 |
101年05月15日 至 101年05月18日 | CPR 筆試(後測) | 林秀雯護理師 |
101年05月21日 至 101年05月25日 | 1. CPR 技術示教 2. CPR 學生技術操作練習 | 吳芳成主任 邵玉華老師 劉育達老師 林秀雯護理師 |
101年05月28日 至 101年06月01日 | 1. CPR術科測驗 2. 缺考學生補考 | 吳芳成主任 邵玉華老師 劉育達老師 林秀雯護理師 |
十、本計畫奉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衛生組長: 體健組長: 學務主任: 校 長:
宜蘭縣立壯圍國中101學年度榮譽卡獎勵活動
一、活動主旨:
為獎勵本校學生綜合表現優良者,並鼓勵同學積極向上,特辦理本活動。
二、贊助單位:壯圍國中員生消費合作社、壯圍國中家長會、教師會。
三、主辦單位:壯圍國中學務處
四、活動說明:
壯圍國中學生榮譽手冊集點卡,由全體教職員對學生的日常生活表現(包含服務、禮儀、生活常規、健康行為等)、學校重要行事(朝、週會之心得考察、閱讀指導等)、學業成績…等,進行考評與認證。
五、獎勵辦法:
(一)參加對象:全體壯圍國中在學之學生。
(二)活動辦法:
1.學生榮譽手冊集點卡蓋滿後,送至學務處登記,該張榮譽卡即成為兌換劵,每張兌換券僅能兌換一次,不能重複使用。
2.兌獎方式分為兩種
A.競標兌換:針對價值高的大獎進行競標活動,以榮譽卡較 多者得標。
B.直接兌換:依獎品價值訂定兌換張數,進行兌獎活動。
3.活動時間:本學期預定於102.1.18(五)第五、六節課公開兌獎。
(三)獎品:本活動獎品豐富,共計大小獎項上百份,請同學踴躍集點。
(四) 上學期學生榮譽手冊集點卡收件截止日於102.1.10(四)為止。
承辦人 主任 校長
101學年度宜蘭縣壯圍國民中學傳染病防治計劃
一、依據:
學校衛生法第十三條辦理: 「學校發現學生或教職員工罹患傳染病時,應會同衛生、環境保
護機關做好防疫及監控措施。」
二、目的:貫徹學校衛生保健計劃,落實防治傳染病工作,維護師生身心健康。
三、傳染病防治種類:
類別 | 建議傳染病名稱 | 報告時限 | 病人處置措施 |
第一類 | 天花 鼠疫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狂犬病 H5N1流感 | 24小時 | 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 |
第二類 | 白喉 傷寒 登革熱 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副傷寒 小兒麻痺症 桿菌性痢疾 阿米巴性痢疾 瘧疾 麻疹 急性病毒性A型肝炎 腸道出血性大腸桿菌感染症 漢他病毒症候群 霍亂 德國麻疹 多重抗藥性結核病 屈公病 西尼羅熱 流行性斑疹傷寒 炭疽病 | 24小時 | 必要時,得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 |
第三類 | 百日咳 破傷風 日本腦炎 結核病(除多重抗藥性結核病外) 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 急性病毒性肝炎(除A型外) 流行性腮腺炎 退伍軍人病 侵襲性b型嗜血桿菌感染症 梅毒 淋病 新生兒破傷風 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 漢生病(Hansen’s disease) | 一週內 | 必要時,得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 |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 | 24小時 | ||
第四類 | 疱疹B病毒感染症 鉤端螺旋體病 類鼻疽 肉毒桿菌中毒 NDM-1腸道菌感染症 | 24小時
| 必要時,得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 |
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 Q熱 地方性斑疹傷寒 萊姆病 兔熱病 恙蟲病 水痘 貓抓病 弓形蟲感染症 流感併發重症 | 一週內 | ||
庫賈氏病 | 一個月 | ||
第五類 | 裂谷熱 馬堡病毒出血熱 黃熱病 伊波拉病毒出血熱 拉薩熱 | 24小時 | 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 |
四、工作計劃
(一)配合護理課程,實施群體衛生教育。
(二)提供受感染學生有關傳染病防治資料。
(三)利用集會宣導並邀請有關學者專題演講。
(四)不定期環境教室消毒。
(五)為防治傳染病,學校主動協助衛生機關辦理疫情調查病源追蹤,及提供有效預防措施。
(六)凡師生有罹患第一類法定傳染病時,二十四小時內向衛生,主管機關報告,並限制上班
上學。
(七)傳染病大流行時、除加強衛教宣導外、視實際情形報請教育處、衛生局所及疾病管制局
及校安系統,並依規定處理學生停課請假事宜。
承辦人 衛生組長 學務主任 校長
每學期檢測教室桌面照明:
(1)桌面照度不低於350LUX,燈光不閃爍。
(2)每學期檢測黑板照明,黑板照度不低於500LUX,黑板不反光。
(3)將各班教室照度做成紀錄,發現不良時立即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