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_7-1-1_壯圍國中105年度「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實施計畫

壯圍國中105年度「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103年8月18日臺教學(五)字第1030120878號函頒修正教育部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教育部103年9月25日臺教學(五)字第1030131158A號令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修正規定辦理。

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12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30148422號函「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實施計畫」辦理。

貳、目的:

為有效防制學校藥物濫用,學校應落實三級預防輔導策略。一級預防,以「教育宣導」為本,減少危險因子,增加保護因子;二級預防,以「清查篩檢」為本,進行高關懷群篩檢工作;三級預防,以「春暉輔導」為本,結合醫療資源,協助戒治。

參、執行作為:

1.依據學校特性結合社區資源,訂定推動「紫錐花運動」執行計畫,並陳報宜蘭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

2.成立推動深化「紫錐花運動」小組,利用校務相關會議,凝聚學

校執行共識,遂行工作推展。

3.利用相關集會時間,實施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教育宣導,並利用新生訓練、友善校園週、家長日(親子座談)等時機宣導紫錐花運動。

4.每月1日訂為「紫錐花運動」傳播日,並利用部落格、臉書及社群網絡傳播紫錐花運動意象宣傳標語給國內外友人,全面推動國際宣導;同時,為響應6月26日「國際反毒日」請於每年6月舉辦全校性紫錐花運動宣傳活動。

5.各校應成立學生紫錐花社團並建構紫錐花網頁,透過紫錐花社團及青年學子社群網絡宣導,將紫錐花運動推向社會;國中、小則須將紫錐花運動網站放置於學校首頁並完成聯結。

6.教師課程研討應融入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議題,並配合課程內容施以1堂課以上反毒認知教學。(國中小「健康與體育」、高中職「健康與護理」)

7.寒、暑假前寄發學生家長聯繫函,內容應包含「紫錐花運動」及反毒各項宣導,並勤與家長聯繫,落實工作推行。

8.利用教師進修時間或終身學習機制,辦理或鼓勵教師參加防制藥物濫用研習課程,每年至少2小時。

9.主動辦理「藥物濫用防制」認知檢測,分析學生反毒知能成效。

10.教育人員應透過觀察、晤談或家庭訪問,建立特定人員名冊,並藉由關心學生生活、學習狀況及密切親師聯絡,在學生疑似有藥物濫用異常行為時,即進行關懷、輔導或實施尿液篩檢。

11.個案檢體(含快篩陽性、遭警查獲及自行坦承者)各校均應以低溫保存,由督導單位協助將檢體送至檢驗機構實施複驗,以確認學生是否用藥及用藥種類。

12.學校發現藥物濫用確認個案,應立即通報並成立「春暉小組」,配合藥物濫用學生個案輔導追蹤管理系統程序實施輔導,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要求、逼迫學生休、轉學,以落實輔導機制。

13.陽性確認個案經「春暉小組」輔導3個月後,各校應採集個案尿液,由督導單位協助將檢體送至檢驗機構確認陰性後,召開結案會議,始可解除管制,並改列第1類特定人員,持續追蹤輔導。

14.經學校(三級預防)輔導仍無法改變偏差行為之學生,除法有明訂強制執行外,應徵得家長同意後轉介專業衛生醫療機構實施矯正與戒治;另結合地方毒品危害中心建立「學生藥物濫用輔導諮商網絡」,提供輔導諮商之服務機制。

15.各校發現毒品來源時,以密件函送校外會,落實緝毒通報模式。

16.各級學校每月應將辦理「紫錐花運動」成果統計及春暉小組個案輔導情形,陳報校外會彙整。

17.學校執行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請依教育部編印「特定人員(學生)尿液篩檢作業手冊」暨「春暉小組輔導工作手冊」執行。

肆、經費:

一、推動「紫錐花運動」工作規劃及經費需求,應依教育部所訂要點,陳報計畫並申請經費補助。

二、本府自行編列專案經費或運用教育部相關補助經費,確實推動本計畫。

伍、一般規定

一、對於經確認有藥物濫用狀況學生,因畢業或未升學以致輔導中斷者,應結合家長將個案移轉至地方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持續追蹤輔導,並落實管制各校「藥物濫用學生個案輔導管理系統」登錄情況。

二、參與學生藥物濫用防制業務承辦人工作研習、教育人員防制藥物濫用知能研習、春暉認輔志工召募與培訓;另安排輔導老師或申請春暉志工認輔個案,進行輔導工作。

三、推動「紫錐花運動」各項活動、會議及建立特定人員名冊時,要有完整紀錄留存;另對於推動紫錐花運動績效卓著之有功人員,應依權責辦理議獎。

四、配合「藥物濫用防制宣導月(週)」、「關懷愛滋宣導月(週)」、「菸害防制宣導月(週)」應辦理相關文宣、才藝競賽,並將優異作品於平時結合課程及社區、校園實施宣導教育。

五、定期更新「紫錐花網頁」內容,充實相關資訊,適時結合辦理宣導活動,增加學生點閱使用率,以收宣導實效。

六、每月(季)所陳報之各項表報統計務必詳實正確,並注意掌握時效性,校外會將列為軍訓主管會報時辦理提出檢討。

七、落實「快速檢驗試劑」篩檢功能及管制執行成效,並於每月將實施成效陳報校外會彙辦。

八、落實清查「特定人員」及掌握行為異常、偏差之學生,找出「對的人」。特定人員名冊每學期初由生教(輔)組長或指定專人負責,由各班導師提報名單,召開審查會議,簽請校長核定後,建立特定人員名冊。名冊應隨時更新修正,每月5日前回報本會。

九、「快速檢驗試劑」屬有價值物品,應建帳(冊)管制運用,分發學校運用時均有簽領紀錄,各校亦應做好管制,確實運用,並於連續假日用藥高峰期後,加強實施藥物濫用尿液採驗工作。

十、各校在(一)初篩呈陽性之檢體(二)學生自我坦承(三)遭警查獲(四)春暉小組結案,在此四項前題下應保存並立即以低溫配送方式送本會轉寄檢驗機構實施複驗,以確認學生是否用藥及用藥種類。

十一、對學校陽性確認個案,上網(校安中心-藥物濫用追蹤管理系統)按時填報並管制後續輔導情形。

十二、「春暉小組」輔導期間若因故(休、轉學、畢業等)中斷者,校外會會將相關資料通報轉介至新學校及該縣市學生校外會或地區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持續追蹤輔導。

十三、「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業務應由對學生生活輔導工作熟悉,具有愛心、耐心與毅力,並可長期承辦者為佳,不可將工作交由新進人員辦理,致異動頻繁、交接不實、相關規定及作業流程不熟等情事。

十四、應於寒暑假、連續假期後或週休後,找「對的時間」,針對特定人員以快速檢驗試劑實施臨機篩檢,並應適時變換篩檢時間,以防有心學生掌握篩檢時機,藉故逃避篩檢。

柒、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或修訂之。

附件一

宜蘭縣政府104學年度辦理「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

任務推動小組編組人員名冊

職稱

級職

職務

姓名

職掌

主任委員

宜蘭縣政府

縣長

林聰賢

負責本縣「紫錐花運動」工作。

副主任

委員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駐區視察

李垣武

召集「紫錐花運動」研商推展反毒宣教工作。

副主任

委員

縣政府

教育處

處長

文超順

協助召集「紫錐花運動」研商推展反毒宣教工作。

副主任

委員

宜蘭縣

政府衛生局

局長

劉建廷

協助召集「紫錐花運動」研商推展反毒宣教工作。

副主任

委員

宜蘭縣

校外會

執行秘書

張文賢

協助召集「紫錐花運動」研商推展反毒宣教工作

委員

縣政府

教育處

副處長

曾秋香

指導推動本縣「紫錐花運動」工作。

委員

縣政府

教育處

督學

謝麗蓉

指導推動本縣「紫錐花運動」動工作。

委員

衛生局

疾病管制科

科長

徐秋君

指導推動本縣「紫錐花運動」工作。

委員

衛生局

心衛及毒防科

科長

游淑靜

指導推動本縣「紫錐花運動」工作。

委員

衛生局

食藥管理科

科長

莊淑姿

指導推動本縣「紫錐花運動」工作。

委員兼

執行祕書

教育處

學管科

科長

林麗玲

襄助主任委員處理「紫錐花運動」計畫全般工作事宜

委員兼

執行祕書

教育處

體健科

科長

游勝雄

襄助主任委員處理「紫錐花運動」計畫全般工作事宜

幹事

教育處

學管科

輔導員

李立彬

承辦「紫錐花運動」計畫

幹事

教育處

體健科

科員

林若珊

承辦「紫錐花運動」計畫

幹事

宜蘭縣

校外會

助理

執行祕書

林毅豪

承辦「紫錐花運動」計畫

附件二

各教育行政單位推動深化「紫錐花運動」各項作業時程管制表

項次

工作項目

時間

說明

 

訂頒推動深化「紫錐花運動」執行計畫

年度訂頒

訂頒;檔案另寄國教署

 

清查學校「特定人員」名冊

每月異動陳報

依權責審查;自存留查

 

辦理「春暉小組」輔導成功獎勵

每半年辦理

檔案寄送承辦人信箱

 

「一般反毒宣講團」經費申請與成果統計

每半年辦理

檔案寄送承辦人信箱

 

辦理全縣(市)大型「紫錐花運動」活動

每學期1次

檔案寄送承辦人信箱

 

對學校執行成效實施訪視

每年2次

檔案寄送承辦人信箱

 

推動「紫錐花運動」活動

每月第1日

檔案寄送承辦人信箱

 

實施「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認知檢測

每年6月

檔案寄送承辦人信箱

 

學校「特定人員」分布與數量統計表

每月6日前

檔案寄送承辦人信箱

 

學生藥物濫用人數清查暨輔導統計表

每月6日前

檔案寄送承辦人信箱

 

快速檢驗試劑暨臨機尿液篩檢統計表

每月6日前

檔案寄送承辦人信箱

 

紫錐花運動宣導活動一覽表

每月6日前

檔案寄送承辦人信箱

 

學生藥物濫用一級預防活動統計表

每月6日前

檔案寄送承辦人信箱

 

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措施成果表

每月6日前

檔案寄送承辦人信箱

 

藥物濫用學生輔導戒治(轉介)統計表

每季陳報

檔案寄送承辦人信箱

 

年度推動紫錐花運動成效統計表

隔年1月

檔案寄送承辦人信箱

 

指定檢驗作業協調會

每年2次

會議紀錄函發各校

 

製發紫錐花運動宣導文宣品

依經費辦理

自存留查

 

紫錐花運動績優選拔與表揚

依計畫辦理

自存留查

 

紫錐花社團研習

依計畫辦理

自存留查

 

春暉認輔志工招募、培訓

依計畫辦理

自存留查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諮詢輔導團

依計畫辦理

自存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