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民意代表的評價自在人心,我因為不知世情險惡,不敢妄斷在我們這邊是否有這種事情,但看到史英在文章中提到前台中縣長廖永來,能夠維護教育者的尊嚴--「要求所有校長一概不准去議會列席,根本不給議員羞辱斯文的機會;那意思無非就是說: 要生吞活剝,也就是我們這幾個了,誰叫我們當官呢? 」覺得他真是有Guts的人。
校長去議會幹什麼呢?
常有人說校長不必常待在校內,必須四處去推展學校的對外關係,但若對外關係須建立在和政治勢力周旋或者取悅利益團體以求校務能夠推展,做校長真是太委屈了。
但,誰讓校長委屈?制度上讓不肖議員有上下其手空間,才是極大的罪惡。同時,面對校務推展時欠缺資源,害校長必須軟腳屈膝,則分配資源的人是否體察到學校的困窘,是否也是個值得注意之處?
要出幾個像廖永來般支持教育界的威而鋼,讓校長們面對惡勢力能夠挺立起來,這才是師生的福氣。
史英先生大文如後:
[@more@]人本論壇
會長,你知道你已經不是議員了嗎?
◎史英
有一則老笑話,是這樣的:
「媽媽帶著小孩逛菜市,看到有人在賣烏龜,標價分兩種,大隻的五元,小隻的四元。媽媽考慮再三,決定買一隻小的;小孩就問:才差一元,為什麼不買大的?媽媽說:省一元是一元,反正都是烏龜嘛!」
或曰:既然明知是老笑話,幹嘛還拿出來講?這當然是因為,它反應了人們對省議員和市議員的觀感;現在雖然廢省了,但還有「獻一元」,人們的觀感也一樣「反正都是…」,所以仍不失其時代意義。至於有礙於本文的莊重,那也就顧不得了。
當然,我們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各級民代之中的諤諤之士,仍不乏其人;不過,整體來講,越是地方的議會,其品質越差。幾個月以來,板橋地檢署已經起訴廿一名現任北縣議員,卸任縣議員十一人,以及四名樹林前後任市民代表,加上後續還有數名縣議員到案說明,涉案人超過縣議會現有席次的三分之一。
承辦的檢查官說: 這個「補助款弊案」能夠順利蒐證起訴,凸顯出民意代表配合款的結構性問題,已經到了「偷吃不會擦嘴」的程度(中時,2004,12,31);那麼,看到這些新聞的任何人,難道不會問:只有北縣一地是如此嗎?
其實,會不會「擦嘴」,還要看他「知或不知道」要擦嘴! 苗栗縣教育局長溫振琴公開地表示:擔任民代的家長會長或副會長,多以協助校務發展見長,像銅鑼國小家長會長多次替學校努力爭取補助款,均被視為重要「校產」,還讓某一些學校羨慕不已。(聯合報,2004,12,30苗縣地方版)
這就是事情的要點,民代之所以有「努力爭取」的空間,必須是所謂的補助款,並不依照辦學的積效,或學童的需要來分配,否則,民代既不辦學,亦非學童,他有什麼資格來爭取?或曰:民代就是「代表」學校和學童來顯示積效和需要的啊,那我們就不能明白,為什麼只有他任會長的那所學校才值得代表,而其它學校就只能「羨慕」呢?
這位溫局長,顯然的,就是「不知道要擦嘴」的先生們之一,不過他還更進一步,把一張不忍卒睹的尊嘴用力呶出來向四方展示!然而,這和前述的弊案不同,不見得能引起人們的反感,相反的,許多人還會被他說服,而想不到「民代爭取」這種現象,正是教育局未能盡職,甚或故意放縱所造成的。正是在這兒,我們可以看見基礎教育的重要;因為教育不曾培養批判能力,人們就不會主動提出質疑,例如質疑教育局在其中的角色,或者更簡單一點,就來出一道算術題目:因為民代是寶貴的「校產」,而本縣有中小學155間,請問應該選出多少民代?
前不久桃園縣議會發生「推倒校長」事件,一時之間輿論大嘩;但很少人想要質問,到底全縣有多少位校長被議員操控?而這位顯然不被操控的校長,在之前的任內,又是怎麼渡過的呢?然而,更重要的是,到底為什麼校長要去議會被修理?或曰,這是議會依法的質詢權,但實際上,法律只規定首長率一級主管備詢,校長在議會本來也只是列席而已。這讓我想起前台中縣長廖永來,他要求所有校長一概不准去議會列席,根本不給議員羞辱斯文的機會;那意思無非就是說: 要生吞活剝,也就是我們這幾個了,誰叫我們當官呢?
對比之下,我們不能不懷疑桃園縣長朱立倫到底在幹什麼;當輿論一面倒地譴責地方民代時,他為什麼不趁機豎立地方行政的新風範,建立教育體系的新氣象?然而,媒體上或市井間,並沒有人提出這樣的質疑。這就是教育必須徹底改革的證據:所有這些問題,都不是死背課本的人所能提出來的!而我們的教育問題,也絕對和地方勢力的種種勾結,脫不了干係!
那麼,做為最有批判力的民間教育改革者,我們能做什麼呢?我們無法立即改變整個環境,但可以努力來落實現有法律的精神,那就是,依照「地方制度法」,民代是不宜兼任學校家長會長的(詳見本期專題);所以,接下來,我們將會展開一系列的法律訴訟,務必要撤消那些會長的議員資格!(或是那些議員的會長資格)
或曰,兼不兼會長,有很大的差別嗎?但只要有小小的差別,就已經算是初步的成功;而最重要的是,在這個過程裡,可以啟迪民意。我們衷心的期望,在不久的將來,當那個人遠遠走來時,家長都會對他說:會長,你知道你已經不是議員了嗎?
編按:本文取自《人本教育札記》第187期。本期主題為:「民代如何不當介入校園?地方首長應負起最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