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躬逢其盛」或是「恭逢其盛」

  本人前於98/7/5於本部落格中所寫:[錯別字辨正]逢其盛?躬逢其盛!一文,日前99/2/9葉狀師網友的回應。葉狀師君說到:「對不起,我正好路過,感謝您的用心解說,不過教育部的辭典上是「恭逢其盛」耶:
http://140.111.34.46/chengyu/mandarin/fulu/dict/cyd/14/cyd14737.htm
出處:
鏡花緣˙第八十四回:如此好令,真是酒席筵前所未有的,妹子恭逢其盛,能不浮一大白!」

我個看法是這樣的:  [@more@]   

  感謝您的回應。

  成語的使用絕對不是背了詞語解釋,就想當然耳套用,必須考量使用的語境。

  一般標準的用法是「躬逢其盛」,強調事情發生時機點剛好,「自己」「親自」在場,言下之意自認為運氣不錯,才能恰好遇上。

  在您引用的教育部《成語典》中,您可查到兩個「ㄍㄨㄥ」逢其盛:

一是「躬」,一是「恭」。而您所提的「恭逢其盛」一詞,見錄於《鏡花緣》小說中的第八十四回。

  按:《鏡花緣》該回中提到眾女燕飲,行酒令罰酒,因罰酒杯數甚多,其中有一寶雲建議:年幼時因見其父母憂慮無後而多病,故許下抄經流傳的願來為父母祈福。她多年來抄寫關聖帝君的《覺世真經》,現在希望分送姊妹,完成對神明的承諾。為表虔敬,她想了個罰酒時先要念誦真經經文,並且規定眾人在念完固定句子才能在句末時飲酒。

  如此欲借行酒之時,又能傳播經典,實是兩全其美,因此有一位喚做蘭言的女子,稱頌寶雲的想法精妙,說:「如此好令,真是酒席筵前所未有的,妹子恭逢其盛,能不浮一大白!」

  此語境中,蘭言表示:她能參加此一美好盛事,豈能夠不喝一大杯酒來賀一賀?這一喝酒,自然就消去罰酒的酒數了。

  蘭言的話語中,還是強調「自己」(躬)的成分。《鏡花緣》作者李汝珍不知是不慎寫錯字,還是有意為之──因為是誦讀真經,故須敬謹,以至於他筆下就順手寫成「恭」。

  既然文本寫成了「恭逢其盛」,後人解說自然就成了「敬逢這一盛典或盛況」。(教育部《成語典》的解釋)

  一如我在前次拙文文末所說的,一字之差,其意義就有:「親自」參加與「敬肅」參加的不同。「『親自』參加和『敬肅』參加,二者不可一概而論:在事件發生的時空點,你剛好親眼目擊,至於你是否贊同此事件,則是另一個待探究的問題,不可因為親自在場,就代表支持或認同。」

  《鏡花緣》中出現了這個「恭逢其盛」,使得現在《成語典》的引用似乎有所憑藉。但本成語的正用既是「躬逢其盛」,只為曾因音同音近而訛,以至於混淆視聽,顯示在文本上讓後人有所曲解。我們畢竟不能起古人於地下究問,面對此種矛盾,為前人諱,於是產生了某一種「通同」的用法,接受在某個期間,有某種「特殊」的用法。

  教育部的《成語典》,它是基於資料庫的觀念,收錄多本不同的成語典,將資料彙集總成的巨構,其編輯說明(http://140.111.34.46/chengyu/editex/tzeng_edit.htm)中曾謂:「應付古老且浩瀚的典籍,我們在編輯過程,如典源異說的判定、版本紛雜的選擇、釋義艱澀的解讀、例句適切的掌握、辨識同異的析辨等等,或有端緒難尋、莫衷一是之困擾。遇此狀況,經反覆討論,權採一家之說。所以使用這部《成語典》時,在典源、版本、解說等方面,異說旁解難免,請讀者臨文參詳。」

  「請讀者臨文參詳」,不能盡信而無疑,我們必須保有對於語詞用法的正確認識,不能過於和稀泥的「通」(用)來「通」(用)去。如果因為基於該成語典中也收錄有不同的例子,就認為另一種「異」見也無可厚非,或是反而以正為異,這並不是好現象。

  我認為現代人用字,仍以精確為尚,莫造成後代人的困擾。

  現在做語文「字頻」調查的研究,常以主要通行的報紙、雜誌、教科書等做為統計的根據,以為字辭典詞彙編選的考慮。我常常覺得做公眾媒體者有其社會責任,若不仔細去斟酌,影響就很深遠。像是報紙,一經印刷出版,一段時間就被圖書館收錄典藏,成為未來的研究依據,編校者若不用心,子孫就會誤用。此亦本人常常找報紙的碴之故,我不敢說一愚之得必定正確,但盼效精衛填海,能稍稍力挽狂瀾。只是找碴歸找碴,我無力塗改千千萬萬份產出的報紙的誤謬,只能求自我書寫之純正。

  再次謝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