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在96/11/07/聯合報/C4版/文教,由施教麟老師執筆之名句擂台賽單元,其中擂台一的例文裡,出現一組有爭議(錯用?)的詞語:「啟用」
「多年前,北縣八里有位年輕老闆開蛋糕專賣店,他發起善心,大膽啟用令人頭疼的中輟生為學徒,不僅解決了當地治安問題,也給輟學生一個就業機會。」
[@more@]
[辨正]
按:「啟用」應以「起用」為當。
「起用」+人;「啟用」+物
[說明]
雖然教育部國語辭典中,引述《世說新語》,似乎有「啟用」後接人的用法:
啟用:
(1)開始使用。如:「這棟大樓將於下個月正式啟用。」
(2)拔擢任用。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德行:「周鎮罷臨川郡還都,未及上任,泊清溪渚。王丞相往看之。時夏月,暴雨卒至,舫至狹小,而又大漏,殆無復坐處。王曰:『胡威之清,何以過此!』即啟用為吳興郡。」
起用:
(1)恢復任用已經退休或革職的人員。文明小史˙第三十七回:「又因他近來上條陳,說什麼借外兵以平內亂,頗有起用的意思。」
(2)提拔、任用。如:「總經理一上臺,即銳意革新,不斷起用新人。」
然而在臺北市教育局委請張文彬教授、蔡宗陽教授編訂,頒發北市中小學校的〈常用國字正誤用簡明對照表〉中,對於「起用」和「啟用」,有如下的區分:
序號 | 國字 | 讀音 | 詞語例 | 誤用例 | 筆畫 |
86 | 起 | ㄑㄧˇ | 「起」用新人 | 「啟」用新人 | 10畫 |
為求精確,實以「起用」後接人,較無爭議。
尚請施老師及同道前輩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