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侯文詠著《白色巨塔》(2004年9月初版二十四刷)
第103頁「對不起,我剛剛去向律師請教問題,擔誤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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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正]此例中,「擔誤」,應改正為「耽誤」。
[說明]
「擔」國語辭典解釋為:(一)用肩膀挑東西。如:「擔水」。(二)見扁擔條。(三)負責、承當。如:「擔風險」、「這責任我恐怕擔不起」。
「耽」字在動詞的用法上有以下二義:(一)延遲、滯留。如:耽誤、耽擱。(二)沉迷。如:耽溺。
由以上字義可知「因為沉迷,致使延遲滯留」,所以導致誤事,就是「耽誤」。故教育部國語辭典將「耽誤」解為「延遲致誤」。
這是一般人常見的同音相害的錯別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