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電子監控器》華岡之狼7度聲請假釋 願戴監控器
記者曾增勳、林家琛/桃園縣報導
「華岡之狼」楊姓受刑人五年前考取台大後多次聲請假釋均被駁回,台大學籍也因而被取消。最近第七度聲請假釋,表示他願戴電子監控器,希望讀神學院回饋社會,獲台北監獄假釋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已送法務部審核。
「華岡之狼」楊姓受刑人八十四年涉及性侵多名大學女生、女老師遭判刑十六年,他在八十五年十一月入獄服刑,至今將近十年。五年前考上台大社會系聲請假釋就學,引發爭議最後被法務部駁回。之後,他鍥而不捨聲請假釋,每次均受到社會正反意見衝擊,被法務部以「悛悔不足」駁回。
北監表示,楊姓受刑人因在監表現良好,九十二年五月累進處遇已達第一級,又在補校的升學班輔導受刑人,近年不曾違規,再度聲請假釋案。北監召開假釋審查委員會審查,依規定聘請六位專家學者出任委員,因過半數委員同意楊姓受刑人的假釋案報部。
北監指出,最近一年,北監假釋審查委員會通過的假釋聲請案,過關的比率只約五至六成,「顯示楊姓受刑人在監表現不錯」。
據了解,楊姓受刑人因為台大學籍已被取消,為爭取假釋,他曾表示,若能假釋願意配戴電子監控器,讓相關人員隨時掌控他的行蹤。另因長期與更生團契牧師相處受到感化,希望假釋後改讀神學院和當志工服務,回饋社會。
法務部評估強制性自主受刑人為再犯高危險群,考量採取配戴電子監控器,監控強制性自主受刑人假釋出獄後的保護管束行為。
不過,楊姓受刑人的父母戶籍在花蓮縣,他一旦假釋出獄,保護管束可能在花蓮縣執行,當地監所是否有完備的電子監控器配備設施,可能是法務部是否核准他假釋的關鍵。
【2006/08/3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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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配戴」,和「佩戴」或「佩帶」的用法有什麼不同?
[說明]
佩:會意。從人凡巾,古人多繫在大帶上,以會佩帶意。也就是說本義指繫在衣帶上的裝飾品。例如屈原《離騷》中有「紉秋蘭以為佩」。而後引申為動詞,穿戴、掛帶的意思。此外也有敬仰信服的意思。
配:形聲。從酉,己聲。也就是「酉」為形符,「己」為聲符。「酉」為酒器,從「己」聲的字多有區別的意思,所以「配」這個字是說不同的酒就有不同的顏色。《說文解字》:「酒色也。」講的就是「酒的色澤」。
不同的酒有不同的味道,酒質不同,顏色也不一樣,什麼樣的酒有什麼樣的顏色,看酒的顏色,就能區別它們的性質。就人而言,每個人因為他的先天稟性及後天培養不同,最後的表現也就有「一樣米養百樣人」的結果。我們結婚的對象彼此各方面要能相當、契合,才堪稱圓滿。因此「配」這個字,引申後有「婚配」、「配偶」、「使交配」之義。也有「調和」、「補足」、「陪襯」「符合」、「充軍」等義。
由「ㄆㄟˋ ㄉㄞˋ」的讀音,可以衍生出三個語詞,在教育部國語辭典中可看到:
佩帶:將物品繫掛在身上。
佩戴:繫掛物品在身上。
配戴:搭配佩戴。
這當中「佩帶」和「佩戴」,教育部國語辭典列為相似詞。它們的聲音相同,意義有交叉,但絕非等義詞。
「配帶」是指(把手槍、刀、劍)插在或掛在腰部,如「進入對方禁區,不准佩帶武器」;另外則是指(把徽章、符號等)掛在胸前、臂上、肩上等部位,如「學生出入校門必須佩帶校徽」。
「佩戴」只有「配帶」的第二種意思。因為「戴」的字義只有「把東西附加在頭﹑面﹑胸﹑臂等處」及「用頭頂著」,詞義較狹;「帶」除了有「戴」義外,還有「攜帶」的意思。
一般我們較常見到的是「佩戴」、「佩帶」,那麼「配戴」呢?在前引案例中,受刑人為爭取假釋,同意使用電子監控器,基於使用此電子監控器是一種「強制性」規定,所以用「配戴」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