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利澤國民中學教職員工生飲水機管理辦法

 

宜蘭縣立利澤國民中學教職員工生飲水機管理辦法

壹、依據:

本辦法遵照教育部台(87)環字第八六一五四八四一號函,及依部訂學校衛生工作指引,為維護本校飲水機之正常功能與使用,以達到安全飲用標準,確保全校教職員生健康,特訂定本辦法。

貳、維護與督導工作如下:

負責單位

分 工 內 容

事務組

1.飲用水水源管理 (水塔清洗,進入飲水機前之水質管理)。

2.飲水機設備之登記申請。

3.飲水機設備維修。

4.飲水機定期之清洗與記錄。

5.飲水機水質檢驗與公佈。

衛生組

1.飲水機清潔之宣導。

2.飲水機正確使用方法宣導。

參、使用飲水機的正確方法:

一、飲水機只供飲用,不可作其他用途,如洗手、洗臉、漱口、洗茶杯、洗毛筆等。

二、飲用時嘴部不可接觸到噴水頭。

三、使用時輕按開關,不可猛力按壓。

四、茶葉食渣等不可棄置於飲水台上,應倒入垃圾桶。

五、飲水機損壞,應立即報告事務組處理。

肆、飲水機清潔工作:

一、每月清洗一次,濾心每四-六個月更換一次。

二、如遇水質變劣時,濾心隨時清洗或更換。

三、清洗或更換濾心後之飲水機,須放水流出十分鐘以上,方可飲用。

四、隨時保持飲水機台面之清潔,並維持四周環境整潔,勿阻塞通風口。

五、飲水機損壞時,隨時通知廠商維修。

伍、水質查驗工作:

一、每隔三個月由飲水機採取水質,送環保機關核可之合格檢驗單位,檢驗大腸桿菌群及總菌落數。(飲水機出水溫度維持攝氏九十度以上者,得免檢驗)。

二、每次飲水機之水質檢驗應抽驗全校八分之一台數,並迴避前次已完成檢驗者。

三、查驗結果分送事務組作設備維護之參考。

四、飲水機水質標準依[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五、若發現檢驗結果不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時,應立即採取下列措施:

1.關閉進水水源,停止飲用。

2.於飲用水設備明顯處懸掛「暫停使用」告示警語。

3.進行設備維修工作後,再進行水質複驗。

4.若已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始得再供飲用。

陸、每次飲水機設備維護內容應詳載「飲用水設備水質檢驗設備維護記錄表」,記錄保存二年,以備主管機關查核。

柒、本辦法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宜蘭縣利澤國民中學公物保管使用及修繕管理辦法

 

宜蘭縣利澤國民中學公物保管使用及修繕管理辦法

第 1 條 為維護校舍建築、設備之妥善,充分發揮其功能,並提供教職員工安全舒適之環境,特訂定本辦法。

第 2 條 校區各建築設備皆屬公物,全校教職員工生應愛惜使用並盡維護之義務,各公物設備使用、保管人員應善盡良善保管責任,遇有修繕之需求,應立即提出,以確保設備使用之安全與可靠。

第 3 條 修繕分自費及公費。

一、自費:由行為人負擔維修費用。

二、公費:由總務處年度修繕預算經費支付。分定期修繕、緊急修繕、一般修繕等三類。

(一)定期修繕:校舍建築(含內部各項設備)、各共用系統(電力、電信、消防、給  水、污廢水)等,由總務處排定維護時程進行檢修保養。

(二)緊急修繕:發現設備器材有異狀或故障,且該事故有立即性之需求危險或使用上之障礙,由總務處即刻派員處理。

(三)一般修繕:各單位、使用人或保管人發現其設備器材有異狀或故障,由總務處安排時間派員處理或通知維護廠商處理。

第 4 條 修繕申請程序:

一、緊急修繕:事故發生請發現人員立即通知總務處派員處理,而使用單位仍須補送申請單至總務處。

二、一般修繕:向總務處提出維修申請,總務處排定時間派員處理。

第 5 條 各種教室故障維修由使用班級之班代向總務處提出申請。

第 6 條 公共區域由各使用保管單位定期巡視維護,或由發現人員向總務處反應。

第 7 條 總務處受理維修申請後,進行故障原因判定及維修費用之估算,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公費支付:正常使用損壞。

二、自費支付:非正常使用損壞,人為故意破壞學校公共設施及設備,需行為人支付維修費用時,經請廠商估價後請行為人繳款,由總務處安排修護。

第 8 條 各處室設備若遇不可抗拒之天災致遭受損壞或自然損壞須汰舊換新,向總務處提出申請,於勘查後統籌修繕。

第 9 條 因人為故意破壞學校公共設施或設備,一經發覺,需照價賠償外,並簽擬議處。不當使用者,經勸導仍未改善,視同故意破壞。

第10條 對於校區各項設施之使用,若有任何疑問,請向總務處查詢,切勿擅自亂用,若因此造成設備損壞者,需負賠償責任。

第11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宜蘭縣利澤國民中學校園結核病防治宣導

宜蘭縣利澤國中校園結核病防治宣導計畫

壹、 依據:

1.行政院衛生署肺結核十年減半動員計畫。

2.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傳染病防治措施計畫。

3.宜蘭縣政府101年2月3日府教體字第1010014776號。

貳、 目的:

1.培養學生正確健康防疫知識,遠離疾病侵襲。

2.及早發現已受感染並發病者,及早治療,減少傳染源。

3.預防未感染者遭受感染,有效控制結核病蔓延。

4.透過有效的衛教宣導,達成結核病防治目的。

參、實施內容

1.班會、社團活動及各項集會等課堂時間,加強實施校園結核病衛教宣導,提升全校教職員工、學生結核病防治知能。

2.領域教學,將結核病防治納入相關課程融入教學,認識並正確防治傳染病。

辦理班級藝文活動,製作創意海報文宣,強化宣導防治概念。

3.結核病防治教學媒體教材,於班週會、中午午餐時間播放,並請班級導師隨班指導,提升防治效能。

【教育重點主軸】

1.避免延誤就醫:結核病初期症狀不明顯,症狀以咳嗽、有痰及胸悶為主,因而忽略或延誤就醫時機,甚至傳播他人。

2.咳三週、快檢查:若有連續咳嗽三週,建議就醫接受胸部X光及痰液檢查,並遵從醫囑規則服藥六至九個月,即可康復。

3.規則服藥、避免抗藥性產生:結核病治療過程中,如果選擇性服藥、任意藥物減量或者自行停藥、很容易造成抗藥性的產生及治療失敗。

4.傳染途徑概念澄清:肺結核是藉由飛沫傳染;環境空氣流暢、陽光充足,即可減少結核病的感染。

5.保障病患就學、工作及隱私權。

6.接納及關懷病患。

肆、實施方式

1.:認識結核病

2.單位: 學務處健康中心

3.人:健康中心 李佩怡

4.對象:本校二年級學生

5.日期102年12月11日13:20-14:10

6. 地點:視聽教室

伍、宣導內容

1. 認識結核病:

結核病就是一般俗稱的肺癆,是由結核桿菌引起的一種細菌性傳染病, 侵犯的部位以肺部最多。

2. 結核病傳染途徑:

結核桿菌主要以空氣為傳染媒介,也就是所謂的飛沫傳染,當傳染性肺結核病人咳嗽或打噴嚏時,含有結核菌的痰液變成飛沫散布到空氣中,正常人吸入後,結核菌便有機會在肺部繁殖,使肺部受到感染。常常和具有傳染性的肺結核病人密切接觸,最容易受到傳染。

3. 肺結核病人有什麼症狀?

早期肺結核幾乎沒有任何症狀,也不會不舒服,所以很容易被人忽略, 真正有症狀出現,如食慾不振、體重減輕、咳嗽、吐痰、盜汗、甚至咳血等時,大多已經是中度或重度肺結核了。

4. 如何知道有沒有肺結核病?

胸部X光檢查:洽全省慢性病防治機構及X光巡迴車。

驗痰:如痰中有結核桿菌,表示是具有傳染性的開放性結核病人, 洽各地衛生所及全省慢性病防治機構。

陸、本計畫經呈請校長核定後實施,如有修正時亦同。

102.12.11進行結核病防治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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