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利澤國民中學99學年度第1學期複合型災害防救逃生教育訓練計畫
一、依據:
1. 教育部99年7月27日府教國字第1000109451號函辦理。
2. 本縣「民防團隊常年訓練執行計畫」。
3. 消防法及其施行細則。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每半年至少應舉辦一次。
二、目的:
1. 落實防護團隊編組,精進工作技能,提升協勤運作功能。
2. 加強指導學生正確防火及避難逃生觀念要點,以期災害發生時學生能採取保護自己的行動,發揮自救救人的能力。
3. 提高學生防災避難意識,落實定期安全檢查工作,做好預防措施,期以預防災害於初期,確保生命之安全。
4. 提供學生親身體驗消防設備的機會,並充實其火場逃生知識技能。
三、時間:
99年9月14日(星期三)第五、六節。
四、實施課程:
(一)老師部分
內容 | 講師 | 地點 | |
第五節 | 校園災害防救—防火管理(指揮班、滅火班、避難引導班、通報班、救護班) 天然災害(含地震、防颱、防汛、防火) 與意外災害災變現場觀測 指揮通聯與管制 | 消防防災教育中心 主任 教官 | 視聽教室 |
第六節 | 認識單位硬體設備操作演練 (滅火、疏散、逃生) 危機處理方式 | 同上 | 同上 |
(二)學生部分
內容 | 講師 | 地點 | |
第五節 | 校園安全— 學員安全防暴須知 逃生疏散危機處理 避難措施 | 消防防災教育中心 主任 教官 | 游藝館 |
第六節 | 公共場所安全須知 (如:學校、電影院、百貨公司) 緊急應變措施 | 同上 | 同上 |
五、實施時,請學務處協助集合學生並維持學生活動秩序。
六、本計畫奉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宜蘭縣利澤國民中學100學年度第2學期複合型災害防救逃生教育訓練計畫
一、依據:
1. 教育部100年7月27日府教國字第1000109451號函辦理。
2. 本縣「民防團隊常年訓練執行計畫」。
3. 消防法及其施行細則。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每半年至少應舉辦一次。
二、目的:
5. 落實防護團隊編組,精進工作技能,提升協勤運作功能。
6. 加強指導學生正確防火及避難逃生觀念要點,以期災害發生時學生能採取保護自己的行動,發揮自救救人的能力。
7. 提高學生防災避難意識,落實定期安全檢查工作,做好預防措施,期以預防災害於初期,確保生命之安全。
8. 提供學生親身體驗消防設備的機會,並充實其火場逃生知識技能。
三、時間:
101年3月21日(星期三)第五、六節。
四、實施對象:本校教職員工生共計320名。
五、實施課程:
時間 | 內容 | 講師 | 地點 |
(13:15) (14:00) | 校園安全—防火簡報說明 學員防火防暴須知 逃生疏散危機處理 避難措施 | 宜蘭縣消防局五結消防分隊 | 游藝館 |
第六節 (15:00) | 認識單位硬體設備操作演練:分3組>各年級一組導師隨班;學務處一組、教務處.會計一組、輔導室.特教組一組、總務處機動支援。 (油盆滅火、水柱滅火、緩降逃生) 危機處理方式 | 宜蘭縣消防局五結消防分隊 | 同上 |
五、實施時,請學務處、 導師協助集合學生並維持學生活動進行秩序。
六、當天災害防救逃生教育訓練活動如遇雨天:三組改採室內緩降逃生演練。
七、本計畫奉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