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複合型防災演練實施計劃

宜蘭縣利澤國民中學99學年度第1學期複合型災害防救逃生教育訓練計畫

一、依據:

1. 教育部99年7月27日府教國字第1000109451號函辦理。

2. 本縣「民防團隊常年訓練執行計畫」。

3. 消防法及其施行細則。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每半年至少應舉辦一次。

二、目的:

1. 落實防護團隊編組,精進工作技能,提升協勤運作功能。

2. 加強指導學生正確防火及避難逃生觀念要點,以期災害發生時學生能採取保護自己的行動,發揮自救救人的能力。

3. 提高學生防災避難意識,落實定期安全檢查工作,做好預防措施,期以預防災害於初期,確保生命之安全。

4. 提供學生親身體驗消防設備的機會,並充實其火場逃生知識技能。

三、時間:

99年9月14日(星期三)第五、六節。

四、實施課程:

(一)老師部分

 

內容

講師

地點

第五節

校園災害防救—防火管理(指揮班、滅火班、避難引導班、通報班、救護班)

天然災害(含地震、防颱、防汛、防火) 與意外災害災變現場觀測

指揮通聯與管制

消防防災教育中心

主任 教官

視聽教室

第六節

認識單位硬體設備操作演練

(滅火、疏散、逃生)

危機處理方式

同上

同上

(二)學生部分

 

內容

講師

地點

第五節

校園安全—

學員安全防暴須知

逃生疏散危機處理

避難措施

消防防災教育中心

主任 教官

游藝館

第六節

公共場所安全須知

(如:學校、電影院、百貨公司)

緊急應變措施

同上

同上

五、實施時,請學務處協助集合學生並維持學生活動秩序。

六、本計畫奉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宜蘭縣利澤國民中學100學年度第2學期複合型災害防救逃生教育訓練計畫

一、依據:

1. 教育部100年7月27日府教國字第1000109451號函辦理。

2. 本縣「民防團隊常年訓練執行計畫」。

3. 消防法及其施行細則。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每半年至少應舉辦一次。

二、目的:

5. 落實防護團隊編組,精進工作技能,提升協勤運作功能。

6. 加強指導學生正確防火及避難逃生觀念要點,以期災害發生時學生能採取保護自己的行動,發揮自救救人的能力。

7. 提高學生防災避難意識,落實定期安全檢查工作,做好預防措施,期以預防災害於初期,確保生命之安全。

8. 提供學生親身體驗消防設備的機會,並充實其火場逃生知識技能。

三、時間:

101年3月21日(星期三)第五、六節。

四、實施對象:本校教職員工生共計320名。

五、實施課程:

時間

內容

講師

地點

clip_image001第五節

(13:15)

(14:00)

校園安全—防火簡報說明

學員防火防暴須知

逃生疏散危機處理

避難措施

宜蘭縣消防局五結消防分隊

游藝館

第六節

clip_image002(14:00)

(15:00)

認識單位硬體設備操作演練:分3組>各年級一組導師隨班;學務處一組、教務處.會計一組、輔導室.特教組一組、總務處機動支援。

(油盆滅火、水柱滅火、緩降逃生)

危機處理方式

宜蘭縣消防局五結消防分隊

同上

五、實施時,請學務處、 導師協助集合學生並維持學生活動進行秩序。

六、當天災害防救逃生教育訓練活動如遇雨天:三組改採室內緩降逃生演練。

七、本計畫奉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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