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指標明說明–遊戲設計類–程式結構

遊戲設計類–程式設計(35%)

 

 

  • 程式能夠正確執行

 

 

說明:當按下執行程式之綠旗
時,程式能夠開始運行,並且按照參賽者所提供說明觸發程式中的動作。

 

 

  • 充分應用Scratch 提供之各類程式碼

 

 

說明:scratch程式中提供8類程式碼,參賽程式應運用多種不同類型之程式,而非僅止侷限於單一、二類的程式碼。
例如:

(僅使用一兩類的程式碼)

 

 

 

  • 程式結構及流程簡潔、清楚、順暢

 

 

說明:程式碼中沒有無效的程式碼、不完全或是可以合併在一起的程式。
例:

如果的條件程式碼並無設定條件)

例:

(程式碼應合併,增加程式碼的簡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