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厭煩開會

基於工作必要,所以召開會議討論,

即便在某些人的眼中是「微不足道」的事,

也需要委員們審議。

我不愛開會,

開會通知、討論、會議紀錄…等等佔用的工作時間,

就足以讓我完成工作。

 

只是…可以不開嗎?

當然不行。

章程、辦法都訂定了,

如何能不遵行?

如果不開會討論,

是不是變成自作主張的話柄?

 

當有人說:「煩死了」,

我也千百個不願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