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厭煩開會

基於工作必要,所以召開會議討論, 即便在某些人的眼中是「微不足道」的事, 也需要委員們審議。 我不愛開會, 開會通知、討論、會議紀錄…等等佔用的工作時間, 就足以讓我完成工作。   只是…可以不開嗎? 當然不行。 章程、辦法都訂定了, 如何能不遵行? 如果不開會討論, 是不是變成自作主張的話柄?   當有人說:「煩死了」, 我也千百個不願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