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學校概況資料
學校概況資料包含地理位置、學校基本資料及環境概況,主要內容為學校位置、校園配置及周遭環境之介紹,內容分述如下:
一、地理位置
金岳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本校)位於宜蘭縣南澳鄉,南澳鄉主要位於宜蘭縣東南境,位在蘇澳的南邊。東以省道台九線與蘇澳鎮的東澳里、南強里、朝陽里為界,面臨太平洋;南以和平溪與花蓮縣秀林鄉為界;北與蘇澳鎮、冬山鄉相鄰;西臨南湖大山,與大同鄉接界。本校為偏遠類小型原住民學校,位於宜蘭縣南澳鄉金岳村內,三面環山,一面向海,風景秀麗,氣候怡人,居民以泰雅族原住民為主。
二、學校基本資料
此項包含學校基本資料與建築物調查資料等二部分,說明如下。
(一)學校基本資料部分:102年度班級數6班,人數55人,本校主要建築物共有1棟,為教學行政樓。本校班級總數、各班級人數與教職員工人數、建築物棟數等詳細資料,如表1-1-1與表1-1-2所示。
(二)建築物資料調查部分,含校舍基本資料、校舍資料及校舍現況調查等資料,詳見表1-1-3。
三、環境概況
(一)周邊設施:本校附近並無重要設施。
(二)校園內建築物風格及特色:本校建築型態為一般學校建築,主要建築呈現ㄇ字形。
(三)校園平面配置圖及周邊道路,如表1-1-1所示。
表1-1-1、學校基本資料
學校基本資料 |
學校名稱 | 金岳國小 | 學校電話 | 03-9981636 |
學校地址 | 宜蘭縣南澳鄉金岳村金岳路2號 |
班級總數(日校:6班) |
ㄧ年級 | 1班 |
二年級 | 1班 |
三年級 | 1班 |
四年級 | 1班 |
五年級 | 1班 |
六年級 | 1班 |
全校師生總人數:74人 |
職員 | 3人 |
教師 | 11人 |
學生 | ㄧ年級 | 11人 |
二年級 | 8人 |
三年級 | 10人 |
四年級 | 8人 |
五年級 | 8人 |
六年級 | 10人 |
建築物總棟數:1 |
建築物1 | 教室 |
建築物2 | 辦公室 |
建築物3 | |
建築物4 | |
學校照片 |
學校正面照(1) | 
| 學校正面照(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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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平面配置 |
學校平面配置圖 | 
| 校園周邊道路圖 | 
(紅色標示處為本校 資料來源google金岳地圖) |
填表人員資料 |
填表人員 | 鄭愛玲 | 職稱 | 總務主任 |
電話 | 03-9981636-17 | 電子郵件信箱 | irenejang823@ilc.edu.tw |
填表日期:102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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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2、102學年度學生人數
年級 班級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1 | 11 | 8 | 10 | 8 | 8 | 10 |
合計(人) | 11 | 8 | 10 | 8 | 8 | 10 |
總計(人) | 55 |
填表人員資料 |
填表人員 | 鄭愛玲 | 職稱 | 總務主任 |
電話 | 03-9981636-17 | 電子郵件信箱 | irenejang823@ilc.edu.tw |
填表日期:102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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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3、教學行政樓基本資料
建築物基本資料 |
建築物名稱 | 教學行政樓 | 地面樓層數 | 2 | 地下樓層數 | 0 |
建造年代 | 民國72年 | 建築設計圖 | □無 ■有,放置地點 總務處 |
增建 | ■無 □有,增建項目 |
構造形式 | □木造 □磚造 □鋼筋混凝土(RC) □鋼構 ■鋼骨鋼筋混凝土(SRC) □其他 |
平日用途 | 教室、辦公室 | 教室總數(間) | 15間 |
使用人數(人) | 74人 | 樓梯總數(座) | 3座 |
是否為避難場所 | ■否 □是 | 廁所總數(間) | 6間 |
現況調查 |
梁柱鋼筋鏽蝕 | ■無 □有 |
梁柱有裂縫或滲水 | ■無 □有 |
建築物沉陷或傾斜 | ■無 □有 |
走廊柱位 | □走廊外側無柱 ■走廊外側有柱 |
與鄰棟間距 | □小於7公分乘上樓層數 ■大於等於7公分乘樓層數或間距大於50公分以上 |
備註* | 建築物頂樓有防水隔熱(鋼構建築) |
建築物照片 |
建築物正面 | 
| 建築物側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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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樓層平面配置圖 |
地面二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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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員資料 |
填表人員 | 鄭愛玲 | 職稱 | 總務主任 |
電話 | 03-9981636-17 | 電子郵件信箱 | irenejang823@il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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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若校舍有其他重大損壞、修補增建等情形,或曾做過補強者,請將情況填於本欄。
1.2 計畫依據
ㄧ、「災害防救法」。
二、教育部令頒「構建校園災害管理機制實施要點」。
三、教育部令頒「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四、教育部函送「教育部軍訓人員值勤暨校安通報實施規定」辦理。
五、教育部函轉內政部民防團隊基本訓練綱要計畫。
六、內政部「各項活動安全管理指導綱要」。
七、「消防法」。
1.3 計畫目的
擬定『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以建立天然與人為災害防救體系,使學校能有一妥善之緊急應變程序,使資源靈活調度,達成減災、消災與快速緊急應變與復原之功效。
1.4 計畫適用範圍
校園遭逢有關地震、颱風、水災、坡地災害、火災、傳染病災害、實驗室與實習場所災害、交通安全事故及其他校園安全工作事項等緊急事故。除另有規定外,均須參照本計畫內容實施處理。
1.5 計畫檢討修正之時期及時機
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應每學期舉行一次災害演練實施並檢討其結果,每二年依據學校軟硬體設施或設備等實際狀況之改變檢討修正本計畫,每四年進行整體的修正。
1.6 計畫擬定基本原則
本計畫內容擬定基本原則詳細說明如下:
一、確立災害防救對策與措施
(一)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為各級學校推動災害防救業務之實施計畫,應以學校所在區域為範圍,做整體性規劃。
(二)計畫期程以二年內可執行、達成事項為原則,惟因社會變動、業務執行需求,校園災害防救計畫視需要檢討、補強,針對特殊狀況(如特別或重大災害),宜規定作必要之即時修正,每四年進行整體的修正。
二、成立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研擬推動小組
(一)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之內容須含括本校各類型潛勢災害之防救事項,由學校相關災害業務處室成立計畫研擬及推動之工作小組,並建立相關權責處室之編組與分工,同時也可依據學生特性考量學生參與可能性。
(二)需要專業團隊支援協助之部分,可尋求相關專業團隊建議、諮詢,或共組工作小組進行計畫之研擬與推動。
(三)執行時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應考量與學校周邊之社區防災組織、校外救援單位及醫療單位密切相互配合,研擬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時如有需要,應邀請前述相關人員參與。
三、掌握學校災害特性進行學校災害潛勢評估
(一)應確實考量影響學校之災害因素(颱風、豪雨、地震、火災、有害性化學物品等)、地質(急傾斜地、軟弱地盤、斷層等)、設施與設備(老舊校舍建物、危險物設施之集中地區等)、歷史災害等要因,以掌握學校災害特性。
(二)參考直轄市、縣(市)政府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所設定各類型災害可能引發之最大災害規模,以及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國家科技中心、中央地質調查所現有之災害潛勢資料,進行綜合性之校園災害潛勢評估。
四、計畫內容應涵蓋各災害類型與各災害管理階段
(一)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的內容,必須涵蓋學校所在地區內可能發生之各類型之重大災害,依據本校之災害潛勢評估分析之結果,優先針對危害度較高之災害擬定專篇計畫,而後逐年增訂其他災害類別之專篇計畫。
(二)為因應各類型重大災害之防救作業,必須考量平時預防、災害應變及災後復原重建等各災害管理階段之工作內容。
五、應協調整合學校相關處室之災害防救業務與經費應用
(一)為使學校各單位從平時起就能夠協調、整合,確實推動全面性之學校災害防救業務,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應由各相關處室共同參與研擬,以期有效推動、落實。
(二)學校各相關處室亦應依據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各項內容,就其業務執掌範圍,擬訂災害防救業務執行計畫並編列所需相關經費,以作為業務推動之依據。
六、運用災害防救相關資料與資訊
(一)運用學校所在區域之基本資料(例如人文、社會、經濟、歷史災害、校園災害潛勢資料等)、建築特性(例如校舍結構、校舍高度等),作為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之基礎。
(二)考量各級學校不同性質與學生特性,將各級學校學生自主能力、上下學交通方式等列入疏散避難計畫之參考。
(三)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中應包括災害防救業務所需應用資料、資訊之建置或更新方式。
七、製作校園災害防救圖資
(一)掌握學校所在區域之災害潛勢資料、參考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製作之災害防救相關圖資等,建立考量該校災害特性之防災地圖。
(二)校園防災地圖內容應明確標示校內危險處所、校內避難場所、校內避難路線、學校附近防災機關與避難中心、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布該鄉、鎮、市之避難路線、學校周邊之救援單位及醫療單位等資料。
八、建立校園災害防救計畫自評機制
(一)為能確實有效落實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所列各項內容,應於計畫中訂定自評機制,以作為各項災害防救業務執行管考之依據。
(二)自評內容包含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內容,及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執行成效等。
(三)執行校園災害防救計畫自評之方式,應由學校邀集相關處室與專家學者組成評鑑小組,進行瞭解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擬定內容與執行情形之具體程度。
九、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應考量該校特殊師生之需求,審慎納入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之編撰內容。
十、各級學校編撰與執行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時,應與學校災害防救教育內容結合,藉由教學、災害演練等學生參與過程,強化校園災害防救功能。
第二篇 共通性事項
2.1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與通報
為避免學校行政體制之複雜化,於平時並不執行分組,各處室以平時業務範圍及性質來執行災前之各項平時預防工作,應變分組將於災時啟動執行各項應變作業。應變小組之編成。
2.1.1 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及其任務分工
校園內必須規劃因應災害發生之應變組織,於災害發生時肩負搶救災之責任,災害應變組織需界定清楚各分組災時之工作,避免於救災時人力分配不均之情形延誤搶救之時機,學校亦須排定人員進行輪班,確實於災害初期即能快速啟動分組進行應變。
一、應變組織
針對常見之災害地震、颱風水災及火災等…考量學校現有之人力、物力,茲將校內之應變組織分為指揮官、副指揮官(兼發言人)、搶救組、通報組、避難引導組,校內之災害應變體系如圖2-1-1‧
二、任務分工
災害發生,由指揮官發布救災指示於各分組之負責人,再由負責人指派分組成員執行,確保災時分組能快速進行救災行動,各分組災時之任務分工如表2-1-1,且為確保應變分組之行動,各分組除負責人外需再行指定一名代理負責人,並確實紀錄聯絡方式(表2-1-2),各應變成員依其分組須於平時接受相應之技能訓練,以提升災時應變之能力。
三、輪值制度
除平時即安排緊急應變組織分組外,亦須針對晝夜或假日規劃執勤班表,建立教職員緊急時期上班體制,以於災害發生當下立即停止輪休,依學校排定之輪值時間出勤,相關輪值出勤表格如表2-1-3所示。




圖2-1-1、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架構圖
表2-1-1、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分工表
編組及負責人員(建議) | 負責工作 |
指揮官 校長:周文明 | 1.負責指揮、督導、協調。 2.負責協調及主導各組中所有運作。 |
副指揮官(兼發言人) 教導主任:陳國傑 | 1.負責統一對外發言。 2.通報中心受災情形、目前處置狀況等。 |
搶救組 組長:黃怡禎 組員:簡玉春 魯木伊木伊 | 1.受災學校教職員生之搶救及搜救。 2.清除障礙物協助逃生。 3.強制疏散不願避難之學校教職員生。 4.依情況支援避難引導組。 5.基本急救、重傷患就醫護送。 6.心理諮商。 7.急救常識宣導。 8.提供紓解壓力方法。 |
通報組 組長:鄭愛玲 組員: 羅志文 豊添福 | 1.以電話通報應變中心已疏散人數、收容地點、災情及 學校教職員、學生疏散情況。 2.負責蒐集、評估、傳播和使用有關於災害與資源 狀況發展的資訊。 3.負責協調及主導各組中所有運作。 |
避難引導組 組長:陳國傑 組員:各班導師 一忠陳綠曼 二忠李幸玟 三忠陳佩歆 四忠 羅志文 五忠 魯木伊木伊 六忠徐嘉珍 | 1.分配責任區,協助疏散學校教職員、學生至避難所。 2.協助登記至避難所人員之身份、人數。 3.設置服務站,提供協助與諮詢。 4.協助疏散學區周遭受災民眾至避難所。 5.協助發放生活物資、糧食及飲水。 6.各項救災物資之登記、造冊、保管及分配。 7.協助設置警戒標誌及交通 管制。 8.維護學校災區及避難場所治安。 |
表2-1-2、校園災害防救組織聯絡名冊
組別 | 職務 | 姓名 | 聯絡電話 | 原屬單位 |
指揮官 | 周文明 | 0921131210 | 校長 |
副指揮官 | 陳國傑 | 0933989174 | 教導主任 |
通報組 | 組長 | 鄭愛玲 | 982721482 | 總務主任 |
組員 | 羅志文 | 0980521434 | 教師 |
豊添福 | 0980147422 | 工友 |
避難引導組 | 組長 | 陳國傑 | 0933989174 | 教導主任 |
組員 | 陳佩歆 | 0911860711 | 教師 |
莊志強 | 0989023427 | 教師 |
搶救組 | 組長 | 黃怡禎 | 0935590300 | 校護 |
組員 | 簡玉春 | 0980743032 | 幹事 |
魯木伊木伊 | 0928275467 | 教學組長 |
表2-1-3、輪值人員班表
時段 | 輪值人員/代理人姓名 | 校內分機 | 手機/代理人手機 | 備註 |
早班 | 鄭愛玲/周文明 | 17 | 0982721482/0921131210 | |
午班 | 鄭愛玲/周文明 | 17 | 0982721482/0921131210 | |
晚班 | 鄭愛玲/周文明 | 17 | 0982721482/0921131210 | |
相關聯絡電話 | 校長聯絡電話 | 0921131210 |
教育部(局)電話 | 02-77366666 |
校安中心電話 | 02-33437855、33437856 |
警衛室電話/分機 | 03-9982800 |
地區派出所電話或110 | 03-9981903(碧候派出所)、03-9951356(蘇澳分局) |
地區消防分隊電話或119,行動電話撥打112 | 03-9981119 |
電力公司電話 | 03-9981057 |
自來水公司電話 | 03-9981765 |
2.1.2 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啟動時機
校內之應變組織,應於災害發生視災害情況啟動,啟動時機包含:
一、地方政府成立應變中心時。
二、上級指示成立。
三、學校位於災區且受到災損時。
四、校長視災情程度啟動應變組織。
五、氣象局發布中度、強烈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時。
2.1.3 緊急應變小組之設立與運作
校內災害應變小組之設立須考量災害潛勢區,並可於戶外設立第二災害應變場所以防重大災害之發生,應變小組主要由指揮官下達指示,指揮各分組進行應變作業。
一、應變小組之設立
調查校內之建物,以教學行政樓/辦公室作為緊急應變小組,中心內備有電話、傳真、網路及相關之救災器具,中心內成員有指揮官、副指揮官、各應變小組負責人,由指揮官(校長)坐鎮發布救災指示,各應變小組負責人接獲指示後,帶領各分組成員進行救災作業。為確保地震災害發生時應變小組之設立,指定戶外操場為第二開設集合地點。
二、應變小組之運作
災害發生後,指揮官、副指揮官及各分組負責人需快速進駐應變小組進行救災指示之發布及分派調度,但於災害發生時,須由人員先前往勘查,確認災害應變場所之安全無虞,若有安全之虞慮,立即於戶外指定之第二災害應變場所設立位置,進行應變小組之開設。指揮官視災害之類別依各災害之應變程序指揮各分組進行救災作業。
2.1.4 災情通報
災情通報主要目的為爭取時效、掌握先機,快速將災害情報傳達,進行快速之搶救作業;藉由廿四小時的值勤機制,即時協助處理校園緊急危安事件,以有效維護校園整體之安全、安寧。
一、通報原則及流程
為有效協助本校處理校園安全事件,減少事件之損害程度,依照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之規定將進行通報。通報流程如圖2-1-2:
二、通報時機
為使災害發生後之應變更為快速執行,通報之時機依事件級別之不同進行通報。
(一)甲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十五分鐘內,以電話通報縣市教育局及教育部,並於二小時內透過校園事件即時通報網實施首報。遇有網路中斷時,改以紙本方式傳真至教育部,俟網路恢復後再補行通報作業。
(二)乙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十二小時內,透過即時通報網完成通報作業。遇有網路中斷時,作業方式同甲級事件。
(三)丙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二週內,透過即時通報網完成通報作業。
三、建立校外支援單位電話清冊
為使災害發生快速尋求支援協助,通報組應建立之校外應變支援單位之聯絡資訊如下表2-1-4,表中詳細記載支援之單位,及支援單位所能提供之器材。
四、通報內容
在通報上應有制式之說詞,先告知通報人姓名、單位、職稱,接著告知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再來說明事故狀況、傷亡情況、 已實施或將實施之處置以及所需之協助等,災害通報之格式如下表2-1-5。

![clip_image020[1] clip_image020[1]](https://2blog.ilc.edu.tw/wp-content/uploads/sites/2144/4452/4452-2468186.gif)







圖2-1-1、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架構圖
圖2-1-2、校園安全死角分佈圖
表2-1-4、外部支援單位聯絡清冊
單位名稱 | 聯絡電話 | 聯絡人 | 可支援工具或技術 (服務項目及內容) | 備註 |
消防單位 |
南澳消防隊 | 03-9981119 | 吳泰元 | 消防車1部 | |
警政單位 |
蘇澳警察局碧候派出所 | 03-9981903 | 郭永光 | 警車1部及協助救援 | |
公共設施公司 |
電力公司南澳分處 | 03-9981057 | 張瑞祥 | 協助災害救援 | |
南澳瓦斯行 | 03-9981022 | 王源隆 | 協助災害救援 | |
南澳自來水事業處 | 03-9981765 | 陳君亮 | 協助災害救援 | |
南澳工務段 | 03-9982161 | 戴進富 | 協助災害救援 | |
順南水電行 | 0919511587 | 蔡輝雄 | 協助災害救援 | |
縣市主管機構 |
宜蘭縣政府 | 03-9251000 | | 通報及協助救援 | |
市(縣)政府防災應變中心 | | | 通報及協助救援 | |
教育局 | 03-9251000 | 沈志杰 | 通報及協助救援 | |
衛生局 | 03-9322634 | | | |
環保局 | 03-9905322 | | | |
社會局 | 03-9328822 | | | |
村、里、區辦公室 | 09-9981862 | 卓孝文 | 協助災害救援 | |
其他支援單位 |
家長會長 | 0982721483 | 邱治宏 | 協助災害救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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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2、通報流程圖
表2-1-5、通報內容
通報對象 | 通報內容 |
消防隊/警察局(派出所) | 「南澳消防分隊/警察局(派出所)嗎?這裡是金岳國小,我是教導主任陳國傑,大約○○點校內有○○棟建築,發生○○災害,目前○○人員傷亡,有○○名學生下落不明,已進行○○,請求救援。」 |
2.2 災害防救資料蒐集
學校之災害防救資料主要交由總務處負責調查蒐集,其餘處室提供資料,並請校內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老師進行協助,調查之項目包含災害潛勢資料、校園平面及空間配置、校內各建物之平面配置以及校內曾發生之災害及災害特性分析。
2.2.1 災害潛勢調查
為掌握校園所在區域之災害潛勢資料,可參考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製作之災害防救相關圖資等,或政府部門公布之災潛勢資訊,如中央地質調查所(http://www.moeacgs.gov.tw/main.jsp)圖2-2-1活動斷層圖,從圖2-2-1中可知道學校位於哪些斷層上或周邊;圖2-2-2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土石流防災資訊網(http://246.swcb.gov.tw/School/school-toknew.asp)所公布土石潛勢溪流位置圖,可瞭解周邊之土石流潛勢溪流,淹水潛勢可參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http://ncdr.nat.gov.tw/chinese/default.asp),所公布之資料,學校亦可委託專業機構或專家協助釐定學校災害潛勢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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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2-1、活動斷層圖 (資料來源: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 圖2-2-2、土石流潛勢溪流位置圖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土石流防災資訊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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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校園平面及空間配置
藉由網路提供之電子地圖調查學校周邊環境,並繪製校區內之平面圖,以便做為避難逃生路徑規劃之資料,如表1-1-1,確實將校區內各棟建物之分布繪製清楚。
2.2.3 校園各棟大樓樓層平面配置圖
說明學校每一棟建物樓層之平面配置狀況,可為未來災害疏散逃生動線規劃或救助災之參考資料。在繪製每一樓層平面圖時,宜將每一樓層隔間之教室、班級名稱或實驗室名稱同時註明,該樓層中之防災硬體設備配置位置亦宜標明,如表1-1-3。
2.2.4 校園歷年災害與災害特性分析
針對歷年校園災害事件或災害潛勢分析之說明,以便未來能優先針對危害度較高之災害擬定專篇計畫,而後逐年增訂其他災害類別之專篇計畫,並逐年編列經費將現有防災缺失逐步改善。
一、歷年災害
本校蒙受之災害類型主要包含地震、颱風、水災、坡地災害、火災、傳染病災害以及交通事故等災害,歷年災害之情形統計如表2-2-1,確實紀錄歷年受災之類型,及校內財務損失之狀況。
二、災害特性分析
校內災害特性分析由總務處邀請專家學者協助分析,針對學校地理位置若鄰近邊坡或斷層帯,則宜考量邊坡地滑或鄰近斷層帯所可能造成災害之風險。針對地處地勢低窪地區之學校,則宜考量短暫豪大雨所造成淹水災害之風險,確實分析校內之潛在災害並做災損評估,如表2-2-2。
表2-2-1、校園事故統計表(範例)
時間日期 | 記錄編號 | 災害類型 | 發生地點 | 災害簡述 | 災害損失 | 災情處理情形 |
人員 | 財務/設備 |
xx/xx/xx | 001 | 地震 | 全校區 | 14:00發生5級地震,餐廳發生火災。 | X死X傷 | 餐廳及內部設備 | 學生疏散至戶外,餐廳人員撤離,燒燙傷人員緊急處理後送往附近醫院。 |
xx/xx/xx | 002 | 水災 | 忠孝樓一樓 | 豪雨侵襲,因忠孝樓周遭抽、排水設施損壞、淤積造成淹水。 | X死X傷 | 無 | 將忠孝樓一樓學生引導至二樓,使用移動式抽水機並清理排水溝。 |
表2-2-2、潛在災害分析表
「風災」潛在災害分析表 |
致災源 | 颱風引起的校園災害 |
致災區 | 本校校園及相關設施 |
潛在災害 | 校園內建築,無法承受強烈颱風吹襲。 教室門窗,遭颱風吹襲而破損。 颱風吹起的飄落物,擊中建築物之門窗玻璃。 操場遊戲場,遭颱風吹襲而破損。 校園內的花草樹木,遭颱風吹倒。 輸電線路遭狂風吹落,有短路之虞。 |
災損評估 | 校舍倒塌。 門窗玻璃破損。 操場體育設施損壞。 花草樹木折斷。 電線走火致災。 |
「地震」潛在災害分析表 |
致災源 | 地震 |
致災區 | 本縣為菲律賓板塊及歐亞板塊撞擊區,常發生地震 |
潛在災害 | 1.房屋倒塌。 2.震後火災。 3.外牆磁磚掉落。 4.學校建築物牆柱損壞。 |
災損評估 | 強烈地震的災損所造成的損失將甚為慘重,除了建築物與財物的損失外,因為學生集中在教室上課,如在上課時間發生強烈地震,將可能產生人員的重大傷亡情事。 |
「火災」潛在災害分析表 |
致災源 | 電氣短路或易燃品燃燒 |
致災區 | 本校校園及線路老化或過載之相關電氣設施或用火場所 |
潛在災害 | 1.超過十年未更換之老舊線路。 2電力過載之電氣設備。 3.延長線上插有過多插電設備。 4.易燃品旁有引火源(如新建教室油漆中又有電焊和施工、放置纸張或廢纸回收處置入易燃火原(如煙蒂) 5.廚房、餐廳等可能用油、用火場所。 |
災損評估 | 火災所造成的損失視其所影響之範圍而定,除了建築物、設備與財物的損失外,因為學生集中在教室上課,如火災濃煙竄燒至正在上課之班級,將可能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