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 2010 年 11 月 9 日2021 年 3 月 18 日 作者: 黃怡禎四、2-1 性別平等、藥物濫用防治衛教 性別平等、藥物濫用防治衛教 時間:99年11月09日 地點:金岳國小本校聘請陽明附醫李秋蓉社工師,為本校學童宣導性別平等及藥物濫用防治。告知學童如何作自己的主人。全校師生上課情形。告知學童有拒絕的權利,如何說不,及求援方式。綜合說明:1. 本校聘請陽明附醫李秋蓉社工師,為本校學童宣導性別平等及藥物濫用防治。2. 告知學童如何作自己的主人,讓學童瞭解有拒絕的權利,如何說不,及求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