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實施計畫

宜蘭縣南澳鄉金岳國民小學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實施計畫

105.1.20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壹、依據:

一、教育部101年11月16日臺軍(二)字第1010212965B號令「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6月5日研商「強化校園安全機制」會議決議事項。

貳、目的:

為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與確保師生安全,在現有校園安全機制基礎上,以學生自我防護教育、完善警監系統建置、校園人車(門禁)管制、校園安全巡查規劃、教育警政聯繫合作及強化緊急應變能力等面向為發展方向,並訂定校園安全檢核事項,以建構安全、友善、健康之校園。

參、目標與策略

  1. 分析危及校園安全因素與對策因應,能先知快報並且妥適處置。
  2. 體現生命價值的安全教育環境,營造重視人權法治的溫馨校園。
  3. 建立沒有危機恐懼的校園事件處理,追求零傷害校園安全維護。

肆、工作分配

內容

具體實施做法

負責處室

學生自我防護教育

(一)配合每學期開學第一週辦理友善校園週活動,規劃辦理以友善校園為主題之 競賽及動態系列活動,並由校長親自對全校師生實施犯罪預防及被害預防觀念宣導,以共同營造安全、友善及健康的學習環境。

(二)依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及中央、地方校安會報之指導,以教育、輔導方式,落實各項一級預防工作,並結合家庭、社區力量,強化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及安全教育,並運用學校校園安全地圖與實際案例宣教,使學生學習尊重他人及自我保護。

(三)邀請警政單位辦理校園安全相關講座或研習活動,強化學校處理及輔導機制,並適時運用案例實施機會教育,以提升教師工作知能與學生犯罪預防及被害預防觀念。

(四)運用升旗、週(朝)會時機加強宣導及提醒學生自我安全防護的觀念與能力,繪製海報公告於公佈欄並列印放置於導護日誌(內容如附件一)

教導處

學務組

總務處

完善警監系統建置

(一)通盤檢討校園周邊危險熱點繪製校園安全地圖,配合校園巡查路線、校園死角及危險地點等,設置警監系統,以即時掌握校園危險角落動態與應處。

(二)針對校園偏僻地點與危險角落,應優先設置緊急求救鈴與感應照明燈,以達即時求助與嚇阻歹徒之效能。

(三)平時應將支援約定警局之報案或連繫電話,建立緊急警報系統,以縮短求助時間,使警方能於狀況發生第一時間獲報,並即時派遣警力支援。

總務處

學務組

建立完善的校安通報機制與輔導策略

(一)學務組、輔導及健康中心確實交接校安通報、113、社會局、相關操作方式及

通報資訊,建立工作移交清冊,並有校安代理人制度,執行通報責任與經驗

傳承。

(二)校安事件除向校內各級長官報告外應循教育部校安通報機制依事件等級、時

限完成網路「首報」及「續報」工作並列印書面資料陳核續辦備查。

(三)每學期主動更新師生緊急聯絡人員資料,於校安事件發生時能迅速聯繫師、

生、家長處理。

(四)留意學生缺曠,協同教、訓、輔、導師共同併了解掌握學生出席狀況。

(五)校內、外大型活動、校外教學、參訪等應擬定相關活動安全維護計畫,分配

參與活動師長責任工作,以維護全程活動安全。

(六)寒、暑假應製作安全宣導書面資料,收整家長收執回條,並請家長配合督導

學生假期安全事項。

(七)針對受霸凌、勒索等學生,請輔導人員晤談,並將輔導轉化過程填入輔導紀

錄表內,每學期應彙整陳核後專夾備查。

教導處

教務組

學務組

總務處

校園安全巡查規劃

(一)結合教職員、工友、警衛(保全)及替代役男等,負責校園門禁管制、平、假日校內安全巡查、課間巡堂及學生上、放學安全維護任務及校安事件處理等。排定輪值時間以不重疊且涵蓋最大時段,能相互支援為原則,避免產生安全漏洞。

(二)依據學校環境特性與需求,請轄區警政單位協助平、假日校園周邊巡邏、學生上、放學及重要節慶時間(畢業典禮、校慶、校運)安全維護勤務。

(三)與學校周邊(位處學生上、放學行經道路)超商、商家簽訂合作契約,成立愛心商店,建構安全走廊。

(四) 上課期間加強校門出入(車輛)管理,確保上課期間校區安全。

(五) 排定導護老師輪值表,每日晨間及午休固定巡視校園。

(六) 學校職工不定期巡視校園角落,進行安全巡視、環境清掃並整修壞損設備。

教導處

教務組

學務組

總務處

整合家長與社會相關資源

(一)結合家長會及社區資源,共同參與學校安全維護工作。

(二)與社區之醫療機構合作,舉行學生之預防注射,牙齒檢查、衛生教育等之活動。

(三)參加各學期各分區召開站區聯席會議暨治安會報,提出校安問題請求協助解決。

(四)學校依「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內容項目,與警察單位建立單一聯絡窗口,請轄區警察單位檢視校園週遭危安因素,發現危險徵候即時處理。(校長與分局長異動時請更換協定書。)

教導處

學務組

總務處

衛生組

伍、本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並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陸、附件一:導護宣導學生自我安全防護內容

附件二:校安事件通報處理作業流程圖

附件三:國民中、小學執行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主檢核表

附件四:本校校園危機處理小組工作要點

附件五:外力入侵之SOP流程圖

附件六:本校校園安全具體做法及家長合作通知書

 

承辦人: 教導主任: 校長:

總務主任:

 

 

 

 

 

 

 

 

 

 

 

 

 

 

 

 

 

 

 

 

 

 

附件一

導護宣導及提醒學生自我安全防護之基本內容

1.提醒學生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園,務必儘量結伴同行或由家人陪同,絕不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2.同學應配合學校作息時間,課餘時,避免單獨留在教室,不單獨上廁所,避免單獨到校園偏僻的死角,確維自身安全。

3.課後社團及課後照顧班或自習班級之教室集中配置,減少放學後樓層出入口動線,便於管控人員出入;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立即通知師長。

4.遇陌生人問路,可熱心告知,但不必親自引導前往,都應隨時注意自身安全,切勿聽信他的要求,繳交金錢或接受他的要求離校。

5.在校外發現陌生人跟隨,應快速跑至較多人的地方或周邊最近便利商店,並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尋求協助。

6.營造和諧的班級氣氛,提高學生對班級的認同感與凝聚力,讓每位學生都能主動關心、幫助同學。

7.保持高度的警覺心,注意學生上課的出缺勤情形,如果發現異常,立即關心學生現況,減少危安疑慮。

 

 

 

 

 

 

 

 

 

 

 

 

 

 

 

 

 

 

 

附件二

校安事件通報處理作業流程圖

附件三

國民中、小學執行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主檢核表

校名:

檢核日期:

<td style="padding-left: 9px; padding-right: 9px; border-top: none; border-left: none; border-bottom: solid 0.5pt; border-rig

項目

檢核內容

參考指標

否(待改善)

改善措施

所見事實及

改進意見

預定

完成期程

自我防護與保護

是否運用集會與課堂時機向師生宣導自我保護及被害預防觀念?

每月至少1次

    

是否針對教職同仁辦理有關學生安全保護措施教育訓練?

每學年至少1次

    

是否邀請警政單位辦理校園安全相關講座或研習活動?    

每學年至少1次

    

是否由師生共同參與繪製並滾動修正校區安全地圖,規劃安全走廊,以及校園與週邊(社區)熱點地圖公告並宣導,逐年減少校園危險死角?

每學年至少1次

    

(依實況自行增列)

     

警監系統

是否針對校園安全疑慮處所,評估裝設監視(攝錄)系統(器材)及緊急求助設施(備)?

1.校園各進出口設置監視鏡頭至少2具。

2.各建築物主要出入口設置監視鏡頭至少2具。

3.各女生廁所設置緊急求助鈴至少1具。

    

探照燈(夜間照明設備)、安全死角緊急求救鈴設置及校區播音系統是否定期檢查?

每學期至少1次

    

校園偏僻及陰暗處所是否設置照明或感應設備?

各處所設置照明或感應設備至少1具

    

(依實況自行增列)

     

人車(門禁)管制

是否訂定門禁管理作業流程?

     

是否對進出校園車輛實施辨識、查證作為?

    

是否對進出學校(含會客家長)人員簽名、配戴證件(或其他識別)實施查證作為?

    

是否訂定洽公(訪客)人員之引導(接待)作業流程?

    

是否設置明亮、顯著可透視之會客地點?

至少一處

    

學生離校時是否實施查驗與事後查證(假單、家長身分確認)?

    

(依實況自行增列)

     

安全巡查

是否排定警衛、保全人員巡查(邏)時段、區域及路線?    

每日至少2次

    

警衛(保全人員)支援負責校安工作之教職人員巡堂(查)任務是否彌補無教職人員巡查之時段?

    

是否排定教職人員巡堂(查)時間、區域及路線?

每日至少2次

    

施工處所是否設置警示及防護措施並實施巡查(無施工處所免檢核)?

每日至少2次

    

(依實況自行增列)

     

聯繫合作

是否依「維護校園安全支援協定書」,與轄區警政單位建立聯繫合作與通報機制之「標準作業程序」?

    

是否邀請轄區派出所到校協助實施校園安全環境檢測評估

每學期至少1次

    

是否協調警政、消防、社政及衛政等單位,建置緊急聯繫網絡?

    

(依實況自行增列)

     

緊急應變

是否訂定校園安全維護工作短、中、長程計畫?

    

是否成立緊急應變小組?

    

緊急應變小組是否指定專責單位統籌掌握、處置、協調及擔任聯繫窗口?

    

是否依據實況設計人為災害情境(腳本)並實施演練,檢視修訂學校緊急應變機制?    

每學年至少1次

    

是否指定專責新聞發言人?    

    

校安相關業務人員是否熟悉通報系統作業流程,以及辦理在職訓練?

每學期至少1次

    

是否建立家長(或鄰、里長)聯繫網絡(名冊)?

    

(依實況自行增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