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金岳國民小學兒童遊戲器材使用規則

宜蘭縣金岳國民小學兒童遊戲器材使用規則

一、本遊戲區各項遊具限6-13歲兒童使用。

二、本遊戲區於天候不良或夜間,禁止兒童進入使用遊具。

三、使用遊戲器材設施時應排隊依序遊玩,不可爭先恐後、推擠、搖

晃、拉扯及從高處往下跳,以免發生意外。

四、請不要多人同時玩一種器材,以免發生意外。

五、遊戲器材若遭不當使用或故意破壞時,使用及破壞者應負全額賠

償之責任,情節重大者應受法律制裁。

六、平日發現遊戲器材有損壞情形,應立即停止使用,並請馬上報告

導護師或學校其他師長。

七、如發現有同學受傷,應立即報告導護師或學校其他師長,如受傷

嚴重,應立即撥打(119)電話,向警方求助,並立即打電話通知

受傷者的家長。

八、兒童使用遊具時,若有不當之使用方法或做出危險動作時,請陪

同之家(師)長及同行夥伴立即糾正,避免發生危險。

九、若因違背(使用規則)而致使他人或自己受傷者,家長須負連帶責

任,本校概不負責。

十、為維護兒童安全,敬請確實遵守使用規則。

十一、本遊戲器材區管理單位為總務處,連絡電話(03)9981636轉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