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南澳鄉金岳國小103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暨期初個案認輔會議紀錄
壹、 時間:103年9月3日(星期三)下午1:30
貳、 地點:本校一樓會議室
參、 主持人:校長 周文明
肆、 出席人員:(如會議簽到表)
伍、 主席報告:
一、學校努力推展之教育重點如下:
(一)落實適性教育(包含學業、藝文、體育、傳統文化技藝及舞蹈等),激發學生潛能,培養學生多元能力,讓孩子未來擁有自己發揮的舞台。
(二)發揮行政與教學品質與效能,同仁彼此溝通協調、分工合作,齊心齊力,有效推展校務。平常即將學校活動及教學過程等書面資料、影像紀錄或省思回饋建立檔案,以豐富同仁教育歷程並符應各項考評。
(三)有效整合家長會及社區團體資源,協助學校推動各項教育活動,拓廣學生學習成效。(學生獎學金、外界支援、申請專案等)
(四)辦理教師專業計畫(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校外教學開發模組、山野教育、社會領域教材編輯),可朝向教學計畫、教材教法及教具之研究、創新及發明之方向努力,以豐富同仁專業內涵、精進教師教學方法,並提昇學生學習成效、培養學生多元能力。
(五)營造專業對話之學校氣氛(校務會議、教師朝會、課發會、各領域會議或隨機等),同仁們對各領域課程內容、教學策略、方法等多加對話交流、探討,學習及分享彼此優異經驗,進而提供學生加深加廣的學習。
(六)落實教學正常化、行政功能化及學校教育化。(同仁須按照課表及學校作息時間從事教學活動,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公務外出須事先登記核准,因公出差或要是請假,請事前請假且課務須安排妥善)
(七)落實課發會運作機制,研商課程計畫撰寫及課程評鑑相關事宜,(包含撰寫格式、自編教材、縣本課程、課程評鑑等),進而擬定符合標準規定且適用於學校教學現場之課程計畫,以提昇教師專業、促進教學品質。
(八)加強班級經營,強化學生學習表現及良好行為習慣(包含學業、整潔、秩序、行為、能力,並瞭解學生各項學習情形、健康、身體、行為狀況等,並增進親師溝通,與家長共同努力,讓學生能有效學習、快樂成長。
(九)提升一至六年級國、英、數(包含在地知識)及生活能力,以增進學生競爭力。
(十)公文代表政策宣導、業務辦理及教育事務的傳遞與互動,必須掌握時效儘速辦理,以展現學校教育效能。(急件2天內、一般3天內、需聯繫或擬定計畫之公文,除依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外,則以5天內辦理完成),另公告效力視同公文,請同仁每日能瀏覽縣府教育處公告及學校公告,如有關業務工作,請依規定期限內完成並填報。另同仁辦理公文,要將自己的執行作法及意見擬好再陳閱,以熟悉自己業務發揮專業效能。
(十一)落實推動閱讀教育及品德教育,強化校園危機處理機制及貫徹執行反霸凌、反毒、反黑機制,營造優質及溫馨校園。
(十二)教育政策及地方教育機關非常重視不適任教師這環,最明顯的就是違法,如不當管教、性平法等,請教育同仁務必謹慎不要觸法。
陸、 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與輔導相關提案,其餘略)
【提案三】修正本校「高關懷學生評估指標及就學輔導流程圖」、「高關懷學生評估指標及就學輔導建議表」、「高關懷學生名冊」,請討論?
說明: 依據宜蘭縣政府教育處103年4月3日府教學字第1030051782號函辦理。
決議:按表通過。
執行情形:依決議執行。
柒、 各處室報告(略)
◎輔導教師:徐嘉珍、林依婷老師
一、 本校103學年度兼任輔導教師實施計畫
宜蘭縣金岳國民小學103學年度兼任輔導教師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第10條第3項規定。
二、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3條規定。
三、「教育部補助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第6條第5款第1目規定。
四、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1年5月21日修正名稱為「教育部補助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臺訓(三)字第1010082649C號函。
五、宜蘭縣政府101年8月30日府教學字第1010132820號函。
貳、目的
一、提供本校學生諮商輔導管道,全面強化本校輔導專業工作,落實三級輔導工作。
二、及早介入輔導發揮預防功能,協助適應困難學生適性發展。
三、運用專業人力,整合本校輔導資源網絡,提升輔導工作效能。
叁、輔導教師之資格、任用及職責
一、輔導教師之資格:
(一)專任輔導教師應具之專業知能,應依101年4月12日臺訓(三)字第1010046968C號令辦理,其應具之專業知能如下:
1.於101學年度至105學年度,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且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同時具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及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2.自106學年度起,應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
(二)輔導教師不得由學校主任、組長兼任。但國小六班及國中三班以下之學校由未兼任主任或組長之教師擔任輔導教師確有困難者,報經縣市政府同意後,不在此限。
(三)兼任輔導教師,應依下列專業背景優先順序選任:
1.具備擔任專任輔導教師資格者。
2.輔導、諮商、心理相關專業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
3.修畢輔導四十學分。
4.修畢輔導二十學分。
(四)輔導教師每年輔導知能在職教育進修時數應達十八小時。
(五)學校應以上開資格為優先晉用之原則,惟於學生輔導法通過前,可鼓勵具有相關輔導學分之合格教師轉認為輔導教師。
二、輔導教師之任用:
(一)以校內具相關資格者優先任用。
(二)甄選他校具資格者之現任教師。
(三)甄選具資格之新進教師。
(四)控管員額甄選具資格之代理教師任用。
三、專任輔導教師之職責:(詳如附件一、二)
(一)依據教育部96年11月5日台國(四)字第0960162303B號令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訂定基本原則第5條,專任輔導教師負責執行發展性及介入性輔導措施,以學生輔導工作為主要職責。
(二)重點工作項目臚列如下:
1.個案學生輔導及諮商事項(每月輔導個案學生至少2人次)。
2.個案家訪事宜。
3.協助個案會議召開。
4.協助個案親師溝通。
5.重大個案評估、轉介服務和延續輔導。
6.帶領小團體輔導(每月至少帶領1團)。
7.提供教師及學校行政人員輔導專業之諮詢及協助。
8.提供家長輔導專業之諮詢及協助。
9.校園危機事件之班級輔導及全校團體輔導事宜。
10.其他臨時交辦學生輔導事項。
肆、兼任輔導教師減授課時數與人力資源
一、依教育部96年11月5日台國(四)字第0960162303B號令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訂定基本原則第5條,本校規模設置兼任輔導教師2名,每名減授2節課。
二、上開兼任輔導教師減授節數,得依本縣教育處規定調整之。
三、輔導教師人力資源調查和意願調查(附件三)。
伍、學校配合事項:
一、檢視學校輔導體系,整合相關資源,規劃提升輔導專業效能措施。
二、確立學校輔導機制及流程,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並檢討改進。
三、教師專長專用,並以提升其專業能力及輔導效能為優先考量。
四、提供進修機會,優先參與教育局及相關單位辦理之專業研習,以增進輔導教師之專業知能。
陸、預期效益
一、規劃學校輔導人力,提升學校輔導工作,落實三級預防機制。
二、藉由及早介入處理,發揮預防功能,減少未來社會成本消耗。
三、兼任輔導教師進行高關懷個案團體輔導,每學期帶領小團體輔導以協助學生適應環境,增進自我認識及生活適應能力。
四、提供家長及教師輔導與管教相關知能諮詢服務,促進學生心理健康與社會適應。
柒、本計畫陳 校長核准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金岳國小教師輔導職責及三級預防分工表
預防機制層級 | 各級教師 | 學生輔導工作職責 | 輔導教師 工作職責 |
初 級 預 防 | 科任教師 | 1.掌握學生出缺席情形,對缺席學生應詳實記錄並立即通報 2.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及良好的學習態度與習慣並協助解決學生的學習困難 3.了解學生學習情形,觀察辨識學生行為,提供導師及輔導教師參考 4.發現學生問題,協助解決並知會導師及行政人員 5.認輔學生並參與個案會議 | 1.運用彈性課程或全校性活動進行預防發展性輔導活動,全校學生均參與 2.評估篩選學校適應欠佳學生狀況 3.提供導師諮詢服務 4.協助學校輔導活動規劃事宜 5.聯繫社會團體、社會資源,共同協助輔導學生 6.參與學校輔導工作的執行及評鑑 |
認輔教師 | 1.協助導師了解個案學生各種生活及學習狀況 2.協助導師擔任個案學生生活教育查評及檢討工作 3.參與輔導性討論團體 4.認輔學生並參與個案會議 5.發覺學生學習的個別差異性,給予輔助性教學 | ||
導 師 | 1.蒐集並建立學生的基本資料,充分了解學生 2.調查了解班級學生的生活狀況、學習情形及行為表現 3.與學生晤談進行初級輔導工作 4.積極班級經營,建立班級常規,並協同各處室管理班級事務 5.處理班級學生一般的困難問題 6.處理班級學生偶發事件及違規問題 7.連繫學生家庭,必要時進行家庭訪問及家長座談 8.配合輔導教師處理班級個案及個別諮商 9.參與個案輔導會議 10.進行班級團體輔導 | ||
教導處 | 1.辦理新生始業輔導及幹部訓練 2.設計多元性團體社團激發學生潛能 3.協助學生適應環境增進自我認識及生活適應能力 4.依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要點」、「學生獎懲辦法」輔導管教學生,並明確公佈施行賞罰 5.建立學生申訴系統 6.實施安全教育宣導與防制訓練(含性教育及性侵害或性騷擾防制) 7.辦理教師輔導知能研習 8.認輔學生並參與個案會議 | ||
輔導教師 | 1.協助導師進行相關輔導工作 2.建立教師認輔制度 3.召開個案認輔會議 4.規劃辦理全校性輔導工作 5.辦理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6.辦理親職教育活動暨家長座談會,建立親師共識 7.組訓校園志工服務隊 8.參與個案研討會議,擔任個案研討會議記錄 | ||
二 級 預 防 | 導師 認輔教師 | 1.配合中輟通報系統,若有不明原因連續曠課達三日以上者送交教導處通報並配合追蹤輔導 2.協助輔導教育的班級個案與個別諮商 3.認輔適應不良學生並參與個案會議 4.輔導及管教違規行為,嚴重問題及適應不良學生,並請輔導室支援,共同協助輔導學生 | 1.協助建構輔導資源網絡並進行聯繫事宜 2.適應欠佳學生的個別晤談與輔導。兼任輔導教師每週至少2節,每月輔導1人。 3. 兼任輔導教師安排適應欠佳學生進行團體輔導,每月至少1次,並與個案認輔教師召開個案討論會議(期初、期末各1次)。 4.協助學校中輟之虞及中輟學生之個案輔導 5.協助學生申訴事件之心理輔導 6 協助春暉專案心理輔導 7.提供家長輔導管教諮詢服務 |
教導處 | 1.建立校園危機處理小組並訓練學生各項傷害之應變措施 2.建立班級危機處理通報系統,訓練幹部危機意識及應變之處理 3.辦理中輟通報及協助中輟學生輔導工作 4.辦理學生健康檢查並追蹤矯正 5.認輔學生並參與個案會議 6.接受並處理學生申訴事件 | ||
輔導教師 | 1.規劃小團體輔導事宜 2.建構輔導資源網路 3.中輟學生之追蹤輔導安置事宜 4.接受並處理學生申訴事件 5.成立個案輔導群(學務、輔導人員、教師、家長、志工) | ||
三 級 預 防 | 教導處 | 1.違法行為之送警法辦 2.校園緊急事件之危機處理 3.醫療互助金、平安保險之申請 4.精神疾病、傳染病、食物中毒等事件之處理及追蹤 | 1.進行高關懷學生之辨識與篩檢、心理諮商或輔導、危機處理、資源整合 2.對學校個案學生實施個案管理、評估、轉介服務和延續輔導事宜 3.校園危機意外事件心理輔導機制協助事項 4.校園危機意外事件後相關受創之師生家長進行心理輔導減壓團體及個別減壓輔導 5.學生嚴重行為問題之轉介與追蹤。 6.個案學生心理疾病及精神疾病之轉介與追蹤 |
輔導教師 | 1.個案統籌聯繫(輔導教師、駐區心理師) 2.協助特殊輔導個案轉介聯繫業務(社會局、世界展望會、家暴中心等) 3.心理輔導危機處理機制之統整業務 4.意外事件受創之親、師、生後續輔導之規畫與行政支援 |
附件二:金岳國民小學三級預防輔導模式與輔導教師之角色功能表
輔導體制 | 工作內容 | 主要負責推動者 | 提供支援與協助者 |
初級預防 | 提昇學生正向思考、情緒與壓力管理、行為調控、人際互動以及生涯發展知能,以促進全體學生心理健康與社會適應。 | 全體教師 | 輔導教師 以全校或班級為單位,實施發展性輔導措施,藉由輔導相關課程或活動、心理測驗、資訊提供、技巧演練等方式來進行,提供學生成長發展所需的資訊、知識、技能及經驗,以及提供家長及教師輔導與管教相關知能之諮詢服務,以提昇學生在思考、情緒、行為及人際管理的知能,並促進學生的心理健康與社會適應。 |
二級預防 | 早期發現高關懷群,早期介入輔導。 | 輔導教師 以個別或小團體學生為單位,實施介入性輔導措施,針對學生在性格發展、學業學習、生涯發展及社會適應等之個別需求,進行高關懷群之辨識與篩檢、危機處理、諮商與輔導、資源整合、個案管理、轉介服務和追蹤輔導等,並提供學生個案之家長與教師諮詢服務,以協助學生及早改善或克服學習、認知、情緒、行為及人際問題,並增進其心理健康與社會適應。 | 全體教師 |
三級預防 | 1.針對偏差行為及嚴重適應困難學生,整合專業輔導人力、醫療及社政資源,進行專業之輔導、諮商及治療。 2.在學生問題發生後,進行危機處理與善後處理,並預防問題再發生。 | 專業輔導人員 (心理師、社工師及精神醫療人員等) | 輔導教師 以個別或小團體學生為單位,實施介入性輔導措施,針對偏差行為及嚴重適應困難學生,進行危機處理、諮商與輔導、資源整合、個案管理、轉介服務和追蹤輔導等,並提供學生個案之家長與教師諮詢服務,以協助學生有效改善或克服學習、認知、情緒、行為及人際問題,並增進其心理健康與社會適應,以預防問題之復發。 |
本校輔導教師角色定位及任務如下:
(一)負責個案輔導及執行輔導紀錄資料整理。
(二)協助學校輔導處審核、過濾、分類輔導個案,擬定個案處置方案。
(三)協助學校認輔老師或班級導師進行初級預防個案輔導工作。
(四)參與個案研討會議提供專業諮詢。
(五)輔導教師負責之工作角色應界定於二級預防與三級預防之間為宜。備註:輔導個案之行政協調、聯繫、個案管理等工作,仍由學校輔導處(主任、組長)為之。
附件三:輔導教師人力資源調查和意願調查
一、校內輔導教師人力資源調查
姓名 | 性別 | 年齡 | 輔導教師專業背景代號 | 最高學歷:學校及畢業系/所 | |
(一)填表說明:
(1)背景代號:
A:輔導、諮商、心理相關專業系所畢業者: 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諮商、心理 、諮商心理、臨床心理系所組(含輔系),並修習過: 諮商理論與技術(或心理 諮商與治療)類3學分、團體輔導與諮商(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類2學分、 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類2學分、兒童發展(或兒童、青少年偏差行為)類2 學分,及諮商與輔導實習(或臨床心理實習)至少一學期並及格者。 | ||||||||
B:領有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含輔導第2專長)者:係指領有 中等學校普通學科綜合活動領域輔導活動科者或領有國民中學綜合領域輔導活動專 長者。 | ||||||||
C:修畢輔導40學分者:係指教師於在職期間修畢師資培育機構開設之輔導研究所40 學分班者。 | ||||||||
D:修畢輔導20學分者:係指教師於在職期間修畢師資培育機構開設之「輔導20學分班」者。 | ||||||||
E:非上述者(屬此類者,須經全校全體教師之學歷經造冊,確定無任何一名教師具上 述4類資格後,由校長本權責積極遴選兼具教育熱忱與輔導專業知能之教師任之,並 業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備)。 | ||||||||
(2)輔導教師不得由學校主任、組長兼任。但國小六班以下學校由未兼任主任或組長 之教師擔任輔導教師確有困難者,報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意後,不在此限。 (二)資格說明 1、請參閱實施計畫参-三、四點輔導教師資格與任用說明。 2、擔任輔導教師以具A資格者優先,但在學生輔導法通過之前, 具有B、C、D、E資格者亦可。 二、輔導教師意願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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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高關懷個案輔導:
1.103上學期個案輔導對照表:
編號 | 輔導教師 | 103上學期認輔學生 |
1 | 徐嘉珍 | ™™ (五) |
2 | ™™™ (四) | |
3 | ™™™ (三) | |
4 | 林依婷 | ™™ (六) |
5 | ™™™ (六) |
2.102下學期結案生:™™™ (五)、™™™ (四)、™™™ (四) ,依據103年6月4日召開102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個案認輔會議研討結果。
3.請導師於103年9月12日前填寫並將上述個案學生「高關懷學生評估指標及就學輔導建議表」、「個案學生基本資料」(如下表列) 電子檔寄給輔導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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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金岳國民小學高關懷學生評估指標及就學輔導建議表
(103年3月14日起適用)
學生姓名 | 評估日期 | 年 | 月 | 日 | |||||
性別 | □男 □女 | 出生日期 | 年 | 月 | 日 | ||||
就讀班級/座號 | 年 班 號 | 主要照顧者 | 1. | 關係 | |||||
2. | 關係 | ||||||||
聯絡電話 | 聯絡住址 | ||||||||
特殊家庭背景 | □原住民 □單親 □隔代教養 □新住民子女 □其他:____________ | ||||||||
【第一階段】 高關懷學生指標 導師簽章: ______________ | 一、個人因素: 1. 身心狀態危機: □重大生理疾病 □精神疾病或疑似精神疾病 □衝動性格 □嚴重情緒困擾 □懷孕 □其他:___________ 2. 行為表現危機: □疑似性騷或性侵□逃家 □經常性請假或曠課 □經常性說謊 □偷竊 □不服管教 □自傷或自殺 □受虐或目睹家暴 □生活作息異常 □流連不良場所 □疑似網路成癮,頻率一天____小時 □物質濫用_______(例如:抽菸、喝酒、藥物…)□其他:___________ 3. 學習落差危機: □學習意願低落 □學習能力不足 □有嚴重學習挫敗經驗 □學業成就低落 □其他:___________ | ||||||||
二、家庭因素 1. 家庭功能危機: □經濟困難 □父或母失業 □舉家躲債 □家庭衝突 □支持系統薄弱 □突發性急難事故 2. 照顧功能危機: □照顧者死亡 □照顧者出走 □照顧者重病 □照顧者服刑 □照顧者婚姻關係不穩定 □照顧者有自殺傾向 □照顧者有酒藥癮 □照顧者管教能力不足 □照顧者罹患精神疾病且未穩定就醫□照顧者管教觀念偏差 □照顧者生活作息未能配合子女照顧 3. 其他: | |||||||||
三、學校及社會因素: 1. 學校適應危機: □對學校課程不感興趣 □不適應學校生活 □經常違反校規 □其他:___________ 2. 人際適應危機: □霸凌事件 □師生關係欠佳 □同儕關係欠佳或遭霸凌 □受不良同儕引誘□其他:___________ 3. 社會化危機: □參與幫派 □參與不當社會活動 □有犯罪記錄 □在校外打工 □其他:___________ | |||||||||
四、學生不適應行為概述(請列點說明) | |||||||||
五、提報者曾使用之策略及困難 □個別訪談 □電話聯繫 □家庭訪視 □協助經濟補助 □協助就醫 □其他策略: 您的困難點是: | |||||||||
六、危機指標評估 □有中輟之虞 □有嚴重行為問題 □有犯罪可能 □家暴事件(包括身體或精神虐待)□性平事件 □霸凌事件(施凌者或受凌者等關係人) □精神疾病或疑似精神疾病 □有特殊教育服務需求,請簡述之: ■學生目前無立即危機,但需對家庭或學生提供下列協助,請簡述之: 導師持續關懷輔導學生,每月至少家訪一次,並提供家長教育諮詢。 | |||||||||
【第二階段】 危機指標 輔導教師評估 輔導教師簽章: _____________ | □有中輟之虞 □有嚴重行為問題 □有犯罪可能 □家暴事件(包括身體或精神虐待) □性平事件 □霸凌事件(施凌者或受凌者等關係人) □精神疾病或疑似精神疾病 □有特殊教育服務需求,請簡述之: ■學生目前無立即危機,但需對家庭或學生提供進一步協助,請簡述之: 除了導師以外,認輔教師每月輔導學生至少一次,並提供家長教育諮詢。 | ||||||||
【第三階段】 輔導策略 輔導主管核章: ______________ | (一)啟動通報機制 □校安通報____________(如:性平機制、藥物濫用…) □社政通報____________(如:家暴、性侵、兒少保/高風險…) □自殺防治中心通報 (二)轉介服務方案 □宜蘭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宜蘭心理衛生諮詢服務中心 □中介教育 □宜蘭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宜蘭縣家庭教育中心 □其他服務方案,名稱: (三)■安排認輔老師 (四)□安排高關懷課程 (五)■目前暫無積極介入處遇之需求 | ||||||||
【第四階段】 後續處遇 | ■列入高關懷學生名冊,進行二、三級輔導。 □不列入高關懷學生名冊,回歸初級輔導。 | ||||||||
校長核章:______________
宜蘭縣金岳國民小學103學年度上學期個案學生基本資料
個 案 姓 名 | 性 別 | ||
出 生 | 籍 貫 | ||
班 級 | 身分證字號 | ||
家長或監護人 | 職 業 | ||
聯 絡 地 址 | 電 話 | ||
重要關係人 | 關 係 | ||
聯 絡 地 址 | 電 話 | ||
輔 導 者 | 接案日期 | 103.09.03 | |
一、個案起源 102上學期案主經常出現偷竊行為,班上同學們也遭殃,也已連絡家長協助矯正該生偷竊行為。該生也成多次竊取並破壞學校物品,例如:學校的腳踏車、窗戶、水管等等。希望列入輔導個案以輔導並追蹤其偏差行為。 二、問題行為概述 案主個性衝動,易與人發生衝突,覬覦同學們的錢財,只要發現同學有帶錢到學校,就特別注意,有時候小朋友寄放在老師這邊的零錢也會不翼而飛。從同學們的日記中看出來,他曾經慫恿同學跟他一起偷錢,或是找同學把風、做壞事。上學期,在親、師、警三方面的合作與處理罪證確鑿的犯罪事實時,立即給予案主機會教育、改正教育,盼望能痛改前非、迷途知返、改過自新。 三、個案背景 1. 家庭結構 該生家中有還在學的哥哥、姐姐、弟弟,爸爸因為身體不適無法從事長期且過度勞動的工作。媽媽擔任社區的臨時清潔工人,收入並不富裕,是受社會補助(低收入戶)的對象。 2. 學校生活 案主喜歡打籃球,是學校的籃球隊員。課業程度屬中等,媽媽有時會督促其課業,該生也會完成老師交代的作業。 3. 身心特質 活潑好動,尙知改過,但偶時會因為貪玩過頭,破壞學校的物品或罔顧規範,而造成無法回復的錯誤行為。 |
導師: 輔導: 主任: 校長:
三、 特殊個案輔導轉介:
1.導師若發現班上學生需要南澳巡迴資源班協助,請各班導師填寫下表資料,資料填妥,交由輔導彙整,轉介南澳國小特教組長蔡○○老師。電子檔已郵寄給導師,如未收到會再補寄。
項目 | 轉介資料表件 |
1 | 學生學期成績單 |
2 | 輔導紀錄AB卡(綠本) |
3 | 代表性作業 |
4 | 個案轉介單 |
5 | 教師訪談表 |
6 | 家長訪談表 |
7 | 學習困難學生轉介前介入紀錄表 |
2.特殊轉介個案學生2人
(1)™™™:由南澳鄉巡迴資源彭○○老師輔導數學、成功國小漢○○老師輔導國語。時間分別為每週四午休及下午第1節數學,每週五早上1、2節彈性與藝文課。
(2) ™™™:由南澳鄉巡迴資源彭○○老師輔導,時間為每週二晨光導師時間及早上第1節國語。
四、 103上學期學生家長聯絡名冊建檔:
已寄出102下學期電子檔,請各班導師協助填寫修正基本資料或修改家長聯絡電話。建檔後寄出電子檔供學校教職運用,紙本一本放置於請假卡小抽屜,為了維護學生及家長基本資料保密原則,請教職員使用後放回原位,電子檔案也請務必存於安全位置。
五、 其他:
103年8月1日高雄市部分區域氣爆意外事件,請導師查詢是否有目睹或重要他人發生意外需進行悲傷輔導之個案學生,如有需要可提出高關懷表、基本資料表由輔導教師協助。
捌、 提案討論:(與輔導相關之提案,其餘略)
【提案】訂定本校「強化國民中小學家庭訪問實施原則」。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7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30077520號函,以及宜蘭縣政府教育處103年8月1日府教學字第1030118849號函辦理。 (表件如下附件)。
宜蘭縣金岳國民小學「強化國民中小學家庭訪問實施原則」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7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30077520號函辦理。
二、 依據宜蘭縣政府教育處103年8月1日府教學字第1030118849號函辦理。
三、 為增進本校家庭訪問功能,促進親師合作機制,以協助家長了解學生,強化親師生良性互動溝通,並建立多元輔導管道,結合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功能,以提高輔導學生之效果,特訂定本原則。
四、 一般學生之訪問,由各班導師擔任,每學期至少一次,其方式可採到府訪問、電話訪問、個別約談、班親會或其他方式。
五、 特殊個案學生需深入了解學生家庭生活情形和社區環境背景時,應立即與家長聯繫,探知原因及謀求解決方法,並視個案情形由導師每月至少家訪一次,並會同相關人員共同訪問或晤談。
六、 進行訪問時,如有安全上之顧慮,學校應提供協助並會同相關人員共同為之。
七、 家庭訪問及晤談內容得包含家庭生活狀況(含家庭背景、生活習慣、與家人相處情形、家長期望、家長教養方式…等)、學校生活狀況(含學習狀況、人際關係、行為表現…等)或相關教育宣導。
八、 家庭訪問所悉資料及晤談內容應予保密,對適應困難學生,應結合相關資源及認輔制度等,提供必要協助。
九、 經家訪發現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或危害學生人權者,須依法即時通報相關機關(構)並追蹤輔導。
十、 為落實學校家庭訪問功能,得依學校需要訂定相關規定。
十一、 本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決議:照案通過
捌、 臨時動議:無
玖、 散會:下午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