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金岳國民小學103學年度六年忠班「學生榮譽制度」實施辦法
壹、依據:
一、本校103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辦理。
二、本校103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獎勵學生向善行為,並養成互助合作,爭取共同榮譽的團隊精神。
二、以積極的鼓勵,代替消極的處罰,增進學生的責任心和成就感。
三、養成學生樂觀、奮鬥、勤學、進取與有為有守的良好生活態度。
四、建立良好的師生關係,塑造和諧愉悅的教室氣氛。
參、原則:
一、精神鼓勵應重於物質施予,鼓勵學生正向積極的態度。
二、獎勵要適度,提升學生成就感和自信心而發揮實效。
三、依學生個別差異,讓學業及人際關係差的學生也有機會。
四、實施力求公平、公正、公開,鼓勵學生認真參與學習。
五、樹立制度化,進而養成學生人權法治觀念的基礎。
肆、項目:
一、勤於學習:按時繳交作業、用心準備評量、能溫習功課、平時考試進
步者、積極閱讀課外讀物者、聯絡簿書寫優良者、上課準時、
專心、並能配合老師施教、積極從事課外活動者。
二、守時守分:能準時到校、能遵守教室秩序、服裝整齊、集合排隊不吵
鬧喧嘩、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組長認真負責、遵守交通
規則、禮貌週到並遵守校規、愛惜公物、座位周圍無垃圾並
維護整潔者。
三、熱心服務:協助各處室處理業務、協助老師處理業務、協助校園清潔
及維護工作認真、各項活動競賽協助、協助導師處理班級事
務認真、認真執行班級分配之工作者。
四、優良事蹟:拾金不昧、參與活動及競賽表現優異、舉凡孝行、廉潔、
忠勇、合群、負責等事蹟優良者。
五、其他:其他足堪表揚之優良事蹟者。
伍、方式:
一、學生參加各項校內外競賽,表現優異者可記予優點獎勵之。
二、作業能完成或有進步者登記優點,勿重複記優點,避免優點氾濫而失
去獎勵的意義。
三、全校教職皆可給予表現優良學生優點鼓勵,將良好行為表現轉知導師
登記榮譽點數。
四、一學期兌換點數,兌換文具獎品、飲料食物、班遊活動等以鼓勵學生。
五、學生如有違反榮譽制度、偏差行為及不良表現者,導師輔導學生、聯
絡家長,予以合理適當之正向管教,並持續關懷輔導之。
陸、本實施辦法經班級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