礁溪國民中學97學年度「班級風雲」校慶壁報比賽實施辦法
壹、 宗旨:藉由壁報的製作,發揮班級特色,凝聚師生向心力,並鼓勵學生自由創作,提高美術教育水準。
貳、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務處
二、 協辦單位:藝文領域教學研究會。
參、 參加對象:分一、二、三年級組,每班完成一件。
肆、 收件時間:請於11月10日(週一)放學前將作品送至教務處,逾期不受理。
伍、 比賽內容說明:
1.以壁報方式展現班級特色,內容可包含人物介紹(風雲學生或師長)、班級花絮(照片)、生活趣事(文字)、班級榮耀(作品)等項目,由各班自行發揮創意製作,作品大小一律以學校配發之壁報板為主
2.紙張由教務處統一購買,每班兩張,其餘製作文具、材料由各班自行購買。壁報板教務處將於10月28日(週二)中午發給各班
3.各班作品右下角請註明製作班級
陸、評審:於11月13日(週四)聘請美術教師評分,並於當日放學前公告。
柒、獎勵:
1.各年級錄取前三名,頒發獎狀,作者並記嘉獎以資鼓勵。
2. 所有作品將於校慶期間展出。
捌、本實施辦法經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呈 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教務處 9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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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表】
班級 | 姓 名 |
____年____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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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敘獎依據,每班4~6人為限 導師簽章: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