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客家委員會「推行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補助作業要點」受理申請相關事宜。

為推行前開政策及協助營造多元語言友善環境,客委會訂有「客家委員會推行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補助作業要點」,113年度第2次補助計畫案受理期間自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敬請踴躍提案申請。

另自113年6月1日起,客委會客語通譯服務受理申請對象,將調整為僅限公私立各級學校、民間企業或團體等非政府機關(構)之單位;各政府機關(構)、直轄市、縣(市)政府等公務機關倘有客語通譯服務需求,可逕洽邀客委會官網通譯人才資料庫所列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