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11-13 家長會交接典禮

感謝第42屆王耀徵會長對成功國小的照顧,也恭喜新任林佳玉女士擔任第43屆成功國小家長會會長,以及所有擔任家長會副會長和常委們,成功國小有你們真好。感謝副會長、常委、委員和顧問們及校內教職員與會,也謝謝所有與會的貴賓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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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成功國民小學學生家長委員會組織章程

 宜蘭縣成功國民小學學生家長委員會組織章程 102年10月18日修訂 第一條  成功國民小學學生家長會(以下簡稱本會)依據宜蘭縣政府八九府教國字第0六二三四八號函設置。 第二條  本會由在學學生之家長為會員組織之,會址設於羅東鎮興東南路100號成功國民小          學。前項所稱家長,係指學生之父母、祖父母、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第三條  本會設班級學生家長會,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五週內,以班級為單位由導師或原召集人召開,導師並應列席,開會時由出席家長,公推一人擔任主席。 班級家長會每學期至少開會兩次,鼓勵家長參加。 其任務如下: 一、研討班級教育及家庭教育聯繫事項。 二、協助班級推動教育計劃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三、選舉會員代表大會之代表。 四、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及家長會之決議事項。 五、其他親師合作有關事項。 第四條  本會設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應於第一學期開學後五週內由班級學生家長會召開  時選出,每班一人至三人,每學年改選一次。於十月底前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代表大會之任務如下:             一、研討協助學校活動之實施及改進建議事項。      二、審議家長會組織章程。      三、討論會員代表之建議事項。      四、選舉家長會委員。      五、其他有關家長會事項。  第五條  本會設委員會,依據「宜蘭縣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置委員九~二十八人。常務委員三~九人,於常務委員中推選一人為會長,一至四人為副會長,必要時得增加副會長人數,但不得超過十人,會長以連任一次為限。 前項委員由會員代表互相推選之,每學年改選一次,連選得連任。 第六條  委員會每二個月開會一次,由會長召集,並擔任主席,必要時由三分之一以上委員 連署得召開臨時會議。委員會開會時,應邀請校長及有關人員列席。 第7條    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1、  協助學校推展教育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2、  處理經常會務及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事項。 3、  研擬提案、會務計劃、報告及經費收支事項。 4、  協助學校處理重大偶發事件及有關學校、教師、學生及家長間之爭議事項。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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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9-21校園愛心志工暨民防隊大會,家長會致贈中秋禮品

家長會感謝為學校默默付出的志工及義警們,致贈中秋禮品聊表心意,感謝王會長及第42屆委員們。更多照片網址http://140.111.146.7/photo/#!Albums/album_32303138/album_323031382f30393231e6a0a1e59c92e6849be5bf83e5bf97e5b7a5e69aa8e6b091e998b2e99a8ae5a4a7e69c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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