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昨(三十一)日公告,今(九十八)年六月一日起,自國外進口或國內製造的菸品,每包菸應課徵的健康福利捐由新台幣十元調漲為二十元,而繳納二十元捐費的菸品,應於菸品容器印製或黏貼辨識標記方式品,以供消費者辨識維護其權益。 衛生署進一步說明,繳納二十元健康福利捐的菸品,採直接印製辨識標記,在菸盒標示有效期限區域附近會印製「N20」或「NT20」或「NT$20」標記,採黏貼標記者,應於菸品容器黏貼由主管機關印製的標記,而非紙菸類菸品則會標示或黏貼的標記。
由於今年六月一日前繳納十元健康福利捐的菸品,還會在市面上流通一段時間,這些菸品不會印製或黏貼辨識標記,原則上應依照原價販售,不得當成新的菸品賣較高價格賺取價差。而今年六月一日以後進口或出廠的菸品,由於鋪貨至各通路商需數日的時間,因此,約數日後,市面上才會出現印製或黏貼辨識標記的菸品。因此,消費者買菸時要注意辨識標記。
參照菸害防制法第4條第1項規定,菸品應徵健康福利捐。同條第3項規定,健康福利捐經中央主管機關及財政部評估後,認有調高必要時,應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審查通過。但每次調整幅度以平均菸品零售價之百分之十為上限,且調整後金額加計菸品應徵稅額之總額不得逾平均菸品零售價之百分之八十。又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第4條各款、第5條第1項各款規定,菸品健康福利捐,除定額先分配予供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輔導與照顧外,依所定比率分配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