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把我的家人我的夢 還給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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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老太太,台南人,七十六歲 我的家在府城,以前日據時期叫「濱町」。小時候,因為繼承祖產的關係,讓我過著衣食無缺的生活。記得老家有很寬敞的起居室,除了客房、廚房、餐廳和寢室之外,還有中庭、走廊,戰後我曾回去看過,就在小北街夜市附近,不過已經是別人的地方了。 我小學讀公學校,非常喜歡讀書,也結交不少朋友。當時我很希望畢業後進入台南第二女高,然後逐步完成當一位老師的心願。六年級時,學校辦的畢業旅行要坐船去日本,如果家庭經濟不好是無法參加,由於祖母早已為我準備經費,所以讓我滿懷期待。 就在這個時候,我發病了。那個年代,日本人很怕漢生病,要是發現這種病,一定要立刻通報,警察會把患者帶走,同時全村進行消毒。我因此放棄期待許久的日本旅行,以及進入第二女高的念頭。此後,我一直待在家裡,弟弟和妹妹也幾乎同時發病,三個人偷偷地躲起來生活,一旦有警察來家裡查訪,我們就要慌張地躲到床下,深怕被發現。家裡為了治療我們的病,幾乎散盡家財,最後還是保不住我們的家。 有一天,祖母告訴我們,「這大概就是你們的命,還是去樂生院吧!」 就這樣,我們姐弟三人被送到樂生院,那天晚上我們坐人力車到台南車站,然後轉搭火車北上,祖母為我們送行到此。由於先前關於樂生院會毒殺患者的傳言,讓我們一路上沈默不語,心中充滿不安的情緒。 第一次回到故鄉已是戰後,我收到祖母的病危通知,隨即和妹妹趕去祖母和爸爸住的廟宇看。沒想到我們因得了漢生病,竟成為家中最後探望祖母的人。 十九歲的時候,我和同是院民的丈夫結婚,不過他還是必須接受從日據時代就開始實施的結紮手術,他是在十八年前的平安夜過世的,從此我繼續一個人生活著。 我常想如果日本沒有實施隔離政策的話,我可以和兄弟姊妹過著正常的家庭生活,可以繼續升學,希望成為老師的夢想,也不會被迫放棄。很長的時間以來,我不知道自己有人權,因為一直被國家扶養照顧,所以用一種很卑微的方式過活。只有基督教的信仰支撐著我,每天就是很簡單地,不去回想過去的生活著。聽到關於補償請求的說明時,我還是抱持著這樣的想法。 在法庭作證時,我向法官說:「現在,我來到六十三年前畢業旅行就應該來的日本,這也是我第一次踏上這塊土地。這是我小時候夢想著的地方,對於這個我所憧憬的日本,我有些話要說。 請把我的家人還給我;請把我的家還給我;請把我要成為老師的夢想還給我。你從我這裡奪走了這麼多的東西,請你張開眼睛看一看。」 |